一、刑事案件一般由什么管辖为主?
1、刑事案件一般以公安机关管辖为主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刑事案件同时适用属地、属人管辖。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刑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刑法》。
二、刑事案件有原告吗?
1、刑事案件没有原告。
在刑事自诉案件中,原告方称为自诉人。公诉案件中,原告则成为公诉人。
2、在民事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被告侵犯其民事权益或与其发生民事权益争执的人。
在行政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人;在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是认为被告人犯罪行为侵犯其正当权益的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其请求进行审判,人民法院就案件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对原告有约束力。原告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其诉讼行为应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在诉讼中,原告依法享有一系列诉讼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
三、刑事案件分为几个阶段?
1、刑事案件分为以下3个阶段:
(1)侦查:由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侦查,并在侦查终结后制作《起诉意见书》以及案卷材料
(2)审查起诉:由检察院对侦查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进行审阅,将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进入审判阶段
(3)审判:法院根据检察院提出的《起诉书》以及案件证据材料等,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判决.
2、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刑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刑事案件通常都是由公安机关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作出立案的决定之前,需要先依法判断自己是否有管辖权、特定的案件是否已经满足了立案标准。如果对刑事案件一般由什么管辖为主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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