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土地管理局转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越权批地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7:25:41 312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90〕8号)发出后,各地就贯彻这一通知先后进行了部署。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越权批地清理工作的通知》,重点明确,措施有力,现转发给你们,供参考。

认真做好越权批地清理工作,对增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人的法制观念,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管好用好土地有着重要意义。从目前情况看,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对这项清理工作重视,行动快,措施有力。相当一部分地区已完成自查,正进行逐级检查验收。但也有少数地区行动迟缓甚至至今尚未行动,有的在清理中对一些问题避重就轻。希望这些地区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国务院8号文件的要求,认真搞好清理工作。

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越权批地清理工作的通知

(1990年3月28日)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国务院国发〔1990〕8号文《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的报告通知〉的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越权批地的情况进行一次清理,这对增强各级领导人的法制观念,树立依法行政意识,管好用好土地有着重要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按时完成越权批地的清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政府要把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清理越权批地作为当前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认识清理和制止越权批地,对建立土地管理新秩序,确保《土地管理法》全面实施至关重要。各级政府都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订措施,尽快组织实施。按国务院要求,这次清理工作的重点是:1987年1月1日实施《土地管理法》以来,政府发文越权批地;政府研究决定,主管领导签发,由部门发文越权批地;将一个项目的用地“化整为零”多次审批;政府领导默许,部门批准或擅自决定的违法用地。同时,也要对各类建设违法用地和干部、职工违法占地建私房问题一并进行清理,于今年6月底基本结束。

这次清理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政府务必加强领导。市地、县(市、区)疑立越权批地清理领导小组,由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监察、计委、土管、司法等有关部门参加,组成具体工作班子,集中时间和力量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二、采取切实措施,扎扎实实地抓好越权批地清理工作。对这次越权批地和违法占地案件的清理工作,各级都要认真进行,重点在县(市、区)级,要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在县(市、区)级自查的基础,市地进行普查,省里组织抽查,逐级检查验收。县(市、区)政府要对用地批件进行认真全面清理,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要依据政策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同时备齐各种原始批件和有关资料,接受上级的检查。省、市地要对按审批权限审批的建设用地认真组织自查。交通、水利、城建等部门要按国务院要求,有组织地进行自查。各地要将清理越权批地和违法占地情况及处理意见,按照用地审批权限逐级报送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市、地要于6月中旬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三、认真掌握政策,妥善处理有关问题。对清理出来的越权批地和违法占地案件,按《土地管理法》、省实施办法和《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凡是越权批地的文件一律无效。已竣工和符合规定的续建项目,其用地按审批程序和权限重新报批。其他越权批地在建项目,一律暂停建设,由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提出处理意见后,按照规定逐级报批。确定停建的项目,尚未征用的土地仍为集体所有,退回原集体耕种,凡国家已经征用的土地,办理承种手续,暂由农已耕种,等国家建设需要时收回;已无法耕种的土地,可按调整投资结构的要求,调给符合用地规定的建设单位使用。

对越权批地的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者,土地管理部门要依照《土地违法案件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书面建议并附调查报告和有关证据,提请当事人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处理。处理时要掌握好政策界限,做到宽严适度,依法办事,以理服人,起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

四、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清理越权批地和违法占地案件结束时,各级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要进行复查。检查验收标准是:(一)按照清理范围全部进行了清理,所有越权批地的原始批件和有关资料齐全;(二)对越权批地的项目有处理意见,需补办手续的按审批权限补办了手续;(三)对越权批地的单位领导人和直接责任者提出了处理意见;(四)对清理工作写出了书面报告,并制定完善了审批用地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在省土地管理局设立越权批地清理工作办公室。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情况,抓紧研究部署,切实把这项工作搞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管理相关文章
  •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一九八九年土地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自一九八七年建立土地统计报表制度以来,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前两年的年报工作。为认真做好一九八九年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为保证土地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一九八九年仍执行一九八八年土地统计报表制度,年报各表内容不做改动。二、各省(区、市)土地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应用计算机,对一九八九年土地统计年报进行审核汇总,我局地籍司拟于今年第四季度对省级土地统计人员进行土地统计调查及计算机操作技术培训。请各省(区、市)做好准备工作。三、《耕地面积变化情况》(国土年综2表)表中规定预报的指标,各省(区、市)务于1月20日以前上报。边远地方可采用电讯上报的形式。四、关于土地统计资料的运用,应按照一九八七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统计局《关于建立和执行土地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引用
    2023-06-10
    436人看过
  • 关于认真做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与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开发规划是土地整理开发工作的主要依据,搞好土地整理开发规划,对于科学指导土地整理开发活动,合理安排土地整理开发项目,保障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依据土地利用规划大力推进土地整理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整理开发工作,现就制定、完善土地整理开发规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土地整理开发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遵循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以增加农用地特别是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为目的,以内涵挖潜为重点,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制度创新,提高土地
    2023-06-10
    280人看过
  • 北京市土地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土地局:现将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北京市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作,请按《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土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1992〕国土〔规〕字第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为落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土地开发管理,现将开发荒山、荒地、滩涂等土地后备资源审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土地开发管理是土地资源统一管理的重要内容。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土地开发行政管理职能,做好开发荒山、荒地、滩涂等土地后备资源的审批管理工作。二、开发国有土地后备资源的,必须依照《条例》规定履行申请报批手续。依法获准开发土地后备资源的单位、集体和个人
    2023-06-10
    420人看过
  •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做好土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政府同意省土地管理局拟定的《关于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做好土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现予转发,请贯彻执行。关于在实施西部大开发中做好土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省土地管理局2000年2月)为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和全国国土资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搞好服务,现就土地管理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一、为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大内需服务在规划、计划、用地审批等方面,为西宁至兰州高速公路、西宁至湟源一级公路、乌兰至格尔木330千伏输电线路、涩北至西宁、兰州天然气工程、青藏线铁路西格段扩能改造、西宁、格尔木机场改扩建、钾肥扩建项目前期工作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供地服务。加快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继续实行省、州、县土地部门现场办公、“一条龙”服务,减少不必要的报批资料和环节,提
    2023-06-10
    162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深入贯彻国务院〔1990〕8号文件搞好清查越权批地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今年一月,国发〔1990〕8号《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报告的通知》下发后,绝大部分地区很重视,及时转发了这一文件,对清查越权批地工作作了部署,由土地、监察等部门对越权批地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但是,少数地区对贯彻国务院8号文件认识不高,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有的地区既没有转发文件,也没有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有的只清理下面的问题,对本级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门的问题隐瞒不报;有的只进行了清理,对查出来的问题不作处理,采取观望等待的态度;个别地区甚至有抵触情绪,拒绝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有关资料。最近,我局收到个别省、直辖市关于贯彻国务院8号文件情况的报告,有的是以土地管理局的名义写的,有的只报清理情况,未报处理结果。这些都不符合国务院8号文件要求。为了保证国务院8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希望各地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以下要求认真抓
    2023-04-22
    388人看过
  •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报告的通知
    现将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的报告》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既是宝贵的资源,又是重要的资产。我省人多地少,土地资源十分紧缺。管好、用好每寸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发挥土地资产效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坚持资源和资产管理并重的原则,依法保护耕地,规范土地市场,不断强化土地管理对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功能。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的报告近几年来,我省土地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耕地锐减的势头得到遏制,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逐步深入,土地市场迅速启动。但是,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有些地方保护耕地不力,出现了越权多头批地现象;有些地方土地市场发育不良,地产流失严重,市场行为不规范,等等。为认真贯彻落实土地基本国策,促进我省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和资产管理问题,报告如下:
    2023-06-10
    334人看过
  • 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认真做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界立标和土地确权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1998〕111号)精神,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界立标和土地确权等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8〕108号)。现将此文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的精神,主动与土地(国土)管理部门联系,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全国各级和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都要按照国土资发[1998]108号文件的要求,在1999年12月底前,完成土地权属确认和登记发证工作,并请将有关进展情况及时报告我局。
    2023-06-10
    446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各直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于今年1月1日发出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知。为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做好实施行政诉讼法的准备工作,特作如下通知:一、要提高对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重要性的认识。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群众关系,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都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因此,各级土地管理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克服“官不怕民告”、“民不敢告官”的旧观念,树立依法行政、行政就是服务的新观念。二、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目前,首先要抓好对具体执法人员、复议人员和应诉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可以采取多
    2023-04-22
    225人看过
  • 吉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报告的通知[失效]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白城地区行署,前扶管理区行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具体工作方案,由省土地管理局、体改委按《国务院批转国家体改委关于一九九二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知》(国发〔1992〕12号)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报告省政府:一九九○年,国务院以55号和56号令相继颁布了《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及《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令”)。“两令”颁布后,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进行了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在学习外地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在辽源市、延吉市、珲春市、公主岭市等地开展了以清理整顿土地市场为突破口的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国家对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得到了初
    2023-06-10
    447人看过
  • 国务院批转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请示的通知
    国务院同意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请示》,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请示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农民在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之后,出现了兴建住房热,造成宅基用地不断扩大,使大量的耕地被占。据统计,1985年至1988年的四年间,全国农村建房占用耕地四百一十五万亩,占同期全国各项建设占用耕地数量的三分之一。部分地区,农民更新住房的年限越来越短,面积越来越大,标准越来越高。少数干部以权谋私,违法占地建私房,群众意见很大。不少地方经常发生宅基地纠纷。为了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正确引导农民节约、合理使用土地兴建住宅,严格控制占用耕地,拟在1990年和1991年两年内,深入开展关于“人多地少、节约用地”的国情、国策观念教育;建立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强法制建设;抓好宅基地有偿使用的试点工作。一、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2023-04-22
    232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土地管理局关于严格控制占用菜地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有关委、办、厅、局:经请示省政府牛副省长同意,现将省土地管理局《关于严格控制占用菜地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与《国务院关于加强“菜篮子”和粮棉油工作的通知》(国发〔1994〕23号)一并贯彻执行。抑制通货膨胀,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中的大事,是实施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菜篮子”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是抑制通货膨胀的主要内容,也是党和政府取信于民的重要标志。菜地是“菜篮子”的基础。请各地、各部门服从大局,严格管理,切实做好菜地面积的稳定工作,为全省的稳定和实现控价目标做出努力。关于严格控制占用菜地的意见省人民政府:近几年来,我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菜地的数量有增无减,若不严格控制,将直接影响城市蔬菜的生产供应和市场价格保持相对稳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文件精神,根据《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对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控制占用菜地提出如下意见:一、各地
    2023-06-10
    399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国发〔1990〕8号文件精神开展建设用地审批情况清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省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最近,国务院以国发〔1990〕8号文批转了我局《关于部分地方政府越权批地情况的报告》。根据国务院的通知要求,今年上半年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土地管理法》施行以来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审批建设用地的情况,认真进行一次清理。为搞好这项工作,现作如下通知:一、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采取各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宣传《土地管理法》和国发〔1990〕8号文件精神,尤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工作,以增强各级政府和政府领导人的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施政的意识,防止越权批地问题继续发生。二、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国发〔1990〕8号文件精神,尽快组织力量,积极开展清理工作。首先进行自我清理,再自上而下地逐级组织检查验收。三、对清查出来的越权批地问题,各地都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是越权批地的文件一律无效。对越权批地的单位主管
    2023-04-22
    380人看过
  • 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监察部关于严肃查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越权批地、违法占地建私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监察厅(局):近年来,党和国家三令五申,严禁违法占地建私房。但是,一些地方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越权批地、违法占地建私房的情况仍十分严重,有的未经批准或者弄虚作假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冒领宅基地;有的违反规定,在城镇规划区内乱建滥盖住房;特别是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或擅自扩大占用土地建造私房,甚至利用占用的宅基地进行经营性活动,中饱私囊。这些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影响,助长了腐败风气,也严重妨碍了整顿土地管理秩序工作和土地管理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严肃查处违法占地建私房作为当前惩治腐败的一项工作来抓。为此,特通知如下:一、尽快组织力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建私房的用地申请、审批手续,是否违反规划、是否超占面积等情况认真进行
    2023-06-10
    97人看过
  • 云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土地局关于加强城乡居民自建住宅用地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有关委、办、厅、局:省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城乡居民自建住宅用地管理的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城乡居民自建住宅用地管理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自建住宅用地管理,按照村镇建设规划引导农村搞好村镇建设,节约和保护耕地,现对有关事项作以下规定:一、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不论是改建、扩建,还是新建,都要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非耕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绝不允许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承包责任地中起房建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迁并,改造旧村庄,将原址复耕还田。二、农村居民要求建住宅需用地的,必须向乡(镇)政府或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经审核后,对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凡占用耕地的必须经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凡占用非耕地的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动工。对无年度用地指标,不符合用地条件的不得批准使用宅
    2023-06-10
    15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管理是指国家以法律形式规定的,关于土地权属、利用、保护、开发、利用的监督等的一系列措施、办法的总称。土地管理包括土地登记工作,如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及注销登记;土地调查和统计工作;地籍档案管理;土地分等定级、估价和土地利用规划... 更多>

    #土地管理
    相关咨询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社部发[2007]3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办〔1995〕5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意见的通知 [民险发〔1997〕27号]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的通知 [渝劳农保发〔1999〕1号]重庆市劳动局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在机构改革期间认真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紧急
    • 山东省通知贯彻《山东省宅基地管理办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27
      村内空闲地和山坡荒地,可适当放宽,每户宅基地面积可低于前款规定限额山东省规定,严格控制占用农用地。县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结合旧村改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每户面积可以适当放宽。村庄建在盐碱地。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农村村民建住宅,但最多不得超过二百六十四平方米。人均占有耕地六百六十六平方米以下的,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一)城市郊
    • 山东省关于办理提前退休的通知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18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行为,现对有关问题通
    • 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是哪些内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1
      征地工作关系重大,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了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和长远生计,国土资源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国征地制度建设再次迈出重要步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征地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日
    •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的通知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7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84号各市物价局、司法局: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现将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重新公布,具体标准见附件。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 2014年6月16日附件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