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的分割常见问题和方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4:04:30 145 人看过

对于因房屋的归属不明导致离婚时房产不能得到及时分割的,属于分割房产中的常见问题。处理办法有: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

2.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分割的原则及方法

房产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与女方权益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原则;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

房产分割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变价分割,还有一种方法是作价补偿。房产分割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都主张且情况相当的时候,可以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竞价,出价高者获得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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