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付杰律师:正确认识预告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01:20:22 404 人看过

张*杰律师:正确认识预告登记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无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1、预告登记保全的债权请求权必须是能够引发具有登记能力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预购商品房、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等。

2、预告登记依附于其保全的请求权,请求权转让或消失时,预告登记随之转让或消失,但应办理相应的手续。

3、房屋预告登记期间,出卖人(预告登记义务人)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转让房屋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因预告登记权利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致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的,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合同责任的,应当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处理。

(1)出卖人将房屋转让他人,并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后,出卖人又将房屋再行转让的,办理了预告登记的合同买受人请求履行合同的,应予支持。

(2)出卖人将房屋转让他人,并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后,出卖人又将房屋对外设定抵押权的,该处分相对于买受人不发生法律效力,抵押权人主张对房屋行使抵押权优先受偿的,不予支持。

(3)出卖人将房屋转让他人,并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后,出卖人又将房屋出租给他人的,该租赁行为属于上述的“处分行为”,承租人主张“买卖不破租赁”的,不予支持。

4、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在民法典规定预告登记制度之前,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在一定意义上具有预告登记的性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预告登记相关文章
  • 房产专业律师张付杰谈购买房屋注意事项
    商品房销售或预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1、开发商违法售房部分开发商出于资金流转等原因,在未取得销售所需的相关文件和手续的情况下,提前进行销售或者预售,以期在现金回收过程中,逐步办理相关手续。但这种“先售后补”的违法销售行为往往难以遂愿,在有关部门发现后,对开发商进行查处的同时,大多也会给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带来障碍,拖延购房者正常拿到,甚至拿不到房产证。2、交房日期拖延由于工程进度等多方面原因,很多开发商不能按照事先在合同中的承诺如期交房,给购房者带来较大的损失。并且在签订购房合同中,很多购房者忽视了与开发商的约定明确的交付日期,由于约定不明确而使自己陷入不利的境地。3、房屋质量风险由于在房屋买卖销售中,对房屋的实际各项质量标准没有具体而明确的约定,常使得实际户型与售楼时的说明户型、层高、门窗等质量品牌等有争议而发生纠纷。4、一房两卖在二手交易时时常出现售房者由于贪图更高的出售价格,而在以签订和
    2023-04-27
    364人看过
  • 交了首付怎么办预告登记
    一、交了首付怎么办预告登记(1)确定开放商拥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与开放商约定房屋预告登记。在确定开发商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与其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可以约定房屋预告登记,也可以在房屋买卖合同外另行书面约定房屋预告登记。无论如何,双方约定是进行预告登记的前提。(3)申请预告登记。在已完成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买房人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告登记。如开发商未按约定与买房人共同申请预告登记,买房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4)申请成功后,去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二、司法查封是否优于预告登记在预告登记的有效期内,因预告登记赋予的排他属性,法院对经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予以查封,从而限制预告登记权人的转让等处分行为,是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
    2023-06-15
    263人看过
  • 预告登记的房产,预告登记还有效吗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不动产,保障债权人未来取得物权而进行的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预告登记抵押是怎样的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作为一种临时性登记行为,既不是行政部门对期房交易的监管行为,也不能等同于直接产生支配效力的抵押登记,其设立目的在于期房买卖中,债权行为的成立和不动产的转移登记之间常常因房屋建造等各种原因而导致相当长时间的间隔,为平衡不动产交易中各方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法律赋予了抵押预告登记能够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但鉴于不动产物权尚未成立,不具备法定的抵押登记条件,故不产生优先受偿的效力。抵押预告登记是在房
    2023-08-07
    442人看过
  • 正确认识工伤认定
    因违法而受伤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就不再承担相应工伤保险待遇,目前在处理员工工伤问题中,员工、单位都普遍存在3方面的认识误区。据悉,在调查的5家法律机构受理的50多起工伤案件中,有10多个案例所涉及的单位或员工存在着上述认识误区。工伤认定、工伤待遇专业性强,如果不详细了解来龙去脉,就容易误判或产生误解。得到专业人士的点拨后,员工才幡然醒悟。这也从中反映出目前很多单位、员工凭自己的想象主张权益,真正到劳动部门、工会、专业法律机构先详细了解情况而后行的少。一些劳动法工作者认为。
    2023-06-10
    216人看过
  • 预告登记适用范围如何确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买卖房屋的协议与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如不动产抵押协议等)均可适用预告登记。一、不动产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二、无权处分人订立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无权处分人订立的抵押合同是有效的,但是权利人有权追回抵押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
    2023-03-25
    267人看过
  • 预告登记和一般登记的区别以及预告登记的性质
    一、预告登记和一般登记的区别预告登记与一般的不动产登记区别表现在:一般的不动产登记都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纳入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他效力,以确保将来只发生该请求权所期待的法律结果。因此,预告登记是与异议登记同时构成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内容。预告登记并不具有登记的效力,但是如果未得到权利人的同意,在预告登记后的九十日内不能处分不动产,如果处分不动产的,将不会发生物权效力。二、预告登记的性质预告登记的性质如下:1.反映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发自于当事人申请的意思表示,且将请求权通过公示手段对外展示,反映了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
    2023-06-19
    170人看过
  • 什么是预告登记,预告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需要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身份证明;3.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6.设定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要提交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买卖的证明材料。房屋预告登记有什么用1、通过房屋预告登记,使该债权以登记的方式记录下来并予以公示,使那些与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任何不动产处分,皆为无效,实际上是保障请求权得以实现并发生所期待的物权效果。2、当实际发生预告登记的请求权所指向的物权变动时,依预告登记的顺位记入登记。预告登记在保全请求权这一实体权利的同时,因为有登记的存在,还保全了请求权人取得权利的有利顺
    2023-07-27
    287人看过
  • 不动产预告登记法律理解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民法典》(2021.1.1生效)第221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一、不动产的审核流程(一)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驳回转移登记申请:1.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而未取得有关部门同意的;2.根据城市规划,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3
    2023-02-18
    303人看过
  • 一次性付款不需要预告登记吗
    一、一次性付款不需要预告登记吗预告登记本身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必备要件,预告登记是合同当事人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去办理,是为了保障将来物权的实现。一次性付款因不涉及银行利益,故可选择是否办理预告登记。二、合同不备案也可以预告登记吗申请预购商品房的预告登记需要提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申请预告登记的商品房已经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的,当事人应当一并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并提交不动产权属转移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先办理在建建筑物抵押权注销登记,再办理预告登记。三、预告登记证必须用合同备案吗不一定相同,会有差别的。两者的区别在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
    2023-05-06
    346人看过
  • 漳州预告登记_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收费吗
    一、漳州预告登记_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收费吗是否收费:不收费二、漳州预告登记_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办理依据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
    2023-05-19
    195人看过
  • 正确认识口供效力
    刑事诉讼法
    口供,也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它的主要内容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有罪的供述和说明自己无罪、罪轻的辩解。这种供述和辩解作为刑事证据之一,在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口供具有可塑性和易变性的特点,在特定因素以及外在条件的影响下,被告人推翻其原有有罪供述的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公诉机关经常面临因被告人当庭翻供而难以有效支持控诉的情况,也使审判机关经常面临对被告人庭前所作书面口供材料与当庭供述的取舍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刑事审判目标的实现。一、口供不一致的成因侦查人员违法取证。这主要表现在刑讯逼供、指供、诱供几个方面。当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侦查人员求胜心切,不是继续作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而往往是以犯罪嫌疑人为突破口,采取非法方法使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供述。串供导致翻供。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犯罪嫌
    2023-06-11
    66人看过
  • 正确认识“标准”合同
    正确认识标准合同合同是当事人对双方意愿的表达,作为政府,只要当事人自己签订的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就不会加以干预。政府出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印制统一合同,并非是要搞格式合同,限制当事人的自主决定,而是希望能对大部分从来没有签订过合同的人不知如何下手提供帮助和保护。示范文本对购房人来讲并非是不利的格式化合同,对购房人不利的是房地产商做过手脚后(填好空和写好补充协议)的合同。别被标准合同唬住房地产商在与购房人签合同时,往往会把自己填好空的合同及自己写的补充协议一起交给购房人,并告诉购房人:他们用的是政府标准合同,不能修改,作为购房人千万不要被唬住。印有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制字样的合同是政府统一编号、印制,但仅是在本市取得商品房(包括经济适用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中推荐使用,而非强迫使用。合同文本中有很多空格和空白行,购房人签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选择,在空格或空行部
    2023-06-05
    474人看过
  • 预告登记属于权属登记吗
    预告登记属于权属登记。预告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的效力在于担保功能,即防止不动产权利人违反义务对不动产进行处分。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来源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来防止出现不动产物权争议的一大利器。《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所谓预告登记,就是为保全关于不动产物权的请求权而将此权利进行的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简单地说,预告登记就是对申请人将会取得某项物权的事实进行公示,登记后,如果其他人再来主张该物权将是无效的。如购买了商品房之后,并不是直接就获得了房屋的产
    2023-03-06
    344人看过
  • 预告登记是否要建登记簿?
    按《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登记就是“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没有记载到登记簿上,就不能称是登记。因此,预告登记事项同样要记载于登记簿。提出“预告登记是否要建登记簿”这一问题是由于以下两个原因:1.预告登记所登记的权利和其它登记的权利不同,预告登记虽然是物权登记,但它所登记的并不是物权,而是请求权(预告登记的本质是使这种请求权具有类似物权的效力)。2.在现阶段,由于社会公众对预告登记的熟悉程度,申请预告登记的绝大部分是商品房的预售及抵押,在当事人申请预告登记时,房屋一般还未竣工,即该房屋还未曾办理初始登记,这就会牵涉到如何在登记簿上记载预告登记的权利问题。由于以上原因,在对《房屋登记办法》草案进行讨论时,曾有一部分人主张参照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做法,对预告登记另设登记簿。这种做法有利有弊。因建设部已明确登记簿的编成采用物的编成主义,为更好体现
    2023-06-10
    290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 更多>

    #预告登记
    相关咨询
    • 预告登记的房产,预告登记还有效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22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不动产,保障债权人未来取得物权而进行的登记。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处分房地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房地产登记之日起90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
    • 产权预告登记流程产权预告登记流程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07
      产权预告登记的流程如下: 1、取回房产局《预告登记申请书》并进行盖章; 2、开发商证明及其经办人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经办人委托书; 4、预收客户预告登记费; 5、客户携带身份证明,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产局办理手续,资料完毕直接送交审核; 6、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将预告登记费收据交还客户。
    • 预告登记注销怎么登记?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5-25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4)证明预告登记的房屋权利终止的证明材料原件。
    • 不动产预告登记,房屋预告登记如何办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1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但根据规定,自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还不行使请求权,该登记就会自动失效。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
    • 什么是不动产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有效吗, 什么情况下可以做预告登记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27
      房屋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但根据规定,自登记之日起满两年,当事人还不行使请求权,该登记就会自动失效。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