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08:50:36 63 人看过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三种,分别是:

1、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合同具有补充性。设立担保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债权债务的履行;

3、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

一、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无效;

2、担保的主体不适格;

3、担保合同具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

4、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5、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八十三条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债权担保的表现方式有哪几种

债权担保常见的表现方式有抵押、保证、质押、留置、定金5种。《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民法典关于担保的规定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者约定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承担担保责任,该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主合同有效的,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不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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