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介与余洪海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1:01:11 266 人看过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7)宜中民一终字第00176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黄宗介,1949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x。

委托代理人(一般授权代理)胡虎,湖北楚雄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余洪海,1964年x月x日出生,汉族,农民,住xxx。

委托代理人(一般授权代理)陈云飞,湖北长阳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黄宗介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2007)当民初字第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黄宗介的委托代理人胡虎,被上诉人余洪海及其委托代理人陈云飞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黄宗介在承包荆一高速公路桥涵施工中,因缺少周转金,向余洪海借款42570元。其中包括向席成云的借款10000元。2004年3月20日,黄宗介请朱良成代笔给余洪海出具借据。借据中载明:借款分三次偿还,公司2004年第一次拨付黄宗介工程款时给付15000元;公司2004年第二次拨付工程款时给付15000元;公司第三次拨付黄宗介工程款时付清余款。借款利息为1%。借款还清之前,余洪海在黄宗介所在工地帮助施工,月薪1200元。2006年10月底,黄宗介偿还了借款中包含的席成云的借款10000元。尚下欠余洪海借款32570元及利息。余洪海多次索要,黄宗介借故推诿,不履行偿还义务。黄宗介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黄宗介偿还借款32570元及利息10400元。

原审认为,黄宗介向余洪海所借款32570元,系原告夫妻共同的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须征得共有人的同意。本案中,余洪海之妻张素梅处分共同债权未经余洪海同意,黄宗介也未提供证据证明张素梅处分共同债权已经余洪海的同意。故黄宗介向余洪海借款的事实清楚,其应当予以偿还。双方对利息约定的利率标准,并未违反有关规定。该请求也应予支持。黄宗介辩称并非其借款而是余洪海投资之说法,因未举证证实。其辩称已偿还余洪海借款20000元,也无证据证实。故该辩称理由也不能成立。判决:被告黄宗介偿付原告余洪海所借款32570元,并支付利息10400元。

上诉人黄宗介不服原审法院的上述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称:

1、上诉人黄宗介已偿还被上诉人余洪海20000元,而不是只偿还10000元。

2、被上诉人余洪海之妻张素梅已将借据变更成工资欠款单,一审认定借据仍然有效错误。

被上诉人余洪海答辩称: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2006年10月17日领取的10000元是工资款,而不是上诉人黄宗介偿还借款。

被上诉人余洪海为支持其抗辩理由,向本院提交了湖北省路桥公司荆宜高速公路项目部财务室出具的《关于2006年12月27日财务室出具证明的补充说明》及《黄宗介外欠工资兑现表》,用于证明湖北省路桥公司荆宜高速公路项目部财务室代支付被上诉人余洪海的10000元,系支付的劳动报酬并非偿还借款。

经审理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相同,本院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陈述和一审判决书中所列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及被上诉人余洪海在二审提供的《关于2006年12月27日财务室出具证明的补充说明》及《黄宗介外欠工资兑现表》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1、合法的债权债务受法律保护。上诉人黄宗介向被上诉人余洪海借人民币42570元事实清楚,有上诉人黄宗介给被上诉人余洪海出具的借据证实。双方对借贷关系成立和上诉人黄宗介已偿还10000元的事实并不持异议。现争议的焦点是:除双方认可的上诉人黄宗介已偿还10000元外,上诉人黄宗介给被上诉人余洪海到底是偿还了10000元,还是偿还了20000元的问题。即湖北省路桥公司荆宜高速公路项目部2006年10月17日支付给被上诉人余洪海10000元是被上诉人余洪海领取的劳动报酬,还是上诉人黄宗介偿还的借款?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看,被上诉人余洪海主张该笔款项是领取的劳动报酬,提供了湖北省路桥公司荆宜高速公路项目部财务室出具的证明和《关于2006年12月27日财务室出具证明的补充说明》、《黄宗介外欠工资兑现表》、上诉人黄宗介之子黄诒祥给被上诉人余洪海出具的欠挖桩基施工10000元欠款单。因此,上述证据足以证明湖北省路桥公司荆宜高速公路项目部财务室于2006年10月17日支付给被上诉人余洪海的10000元是余洪海领取劳动报酬的事实。而上诉人黄宗介诉称是偿还借款之说法,未提供证据证明。2、被上诉人余洪海之妻张素梅将借据变更成工资欠款单,该工资欠款单上没有被上诉人余洪海的签名认可,且张素梅并不是本案借贷民事法律关系的相对人,即借款合同的相对人。一审认定借据仍然有效正确。上诉人黄宗介诉称借据已变更成工资欠款单之理由不能成立。原判认定事实清楚,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判决无不当。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诉讼费1730元,由上诉人黄宗介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杨云先

审判员郑文堂

代理审判员刘俊

二○○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袁昌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2日 21: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孟小战与刘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孟小战,男,1965年出生。委托代理人吕兰花,焦作市解放区上白作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委托代理人沈学玉,男,1962年出生。被告刘小红,女,1977年出生。委托代理人李福贵,焦作市中站区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原告孟小战因与被告刘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孟小战于2008年6月19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于2008年6月24日作出受理决定,并于同年6月25日将受理案件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送达原告,于2008年8月12日将应诉通知书及举证通知书送达被告。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9月17日、2009年2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原告孟小战及其委托代理人吕兰花和沈学玉、被告刘小红及其委托代理人李福贵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孟小战诉称,2008年2月被告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50000元,同年2月11日给原告出具了借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至今未还。据此,原告
    2023-04-23
    290人看过
  • 张甲诉叶县××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上诉人(原审被告)叶县××局。法定代表人穆××,局长。委托代理人张××,河南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该局副局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甲。委托代理人王××,叶县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张甲诉叶县××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审原告张甲于2008年3月27日向河南省叶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08年8月26日作出了(2008)叶民二初字第53号民事判决。原审被告叶县××局不服,提起上诉。本院于2008年11月18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庭外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后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对(2008)叶民二初字53号民事判决达成如下协议:一、张甲自愿撤回对叶县××局借贷纠纷一案(2008)叶民二初字53号的起诉。二、叶县××局自愿撤回对张甲借贷纠纷一案(2008)叶民二初字53号的上诉。三、一审诉讼费50元由张甲负担,二审诉讼费
    2023-04-23
    251人看过
  • 借贷纠纷的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属于借款合同之一种,但为遵从民间习惯和司法实践,将自然人之间及其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称为民间借贷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的原则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约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
    2023-07-26
    414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能否贷款?
    单纯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不会影响银行贷款,但是如果因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且已经法院判决并强制执行的,在未履行完毕以前,执行法院可以将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施信用惩戒。这种情况下,将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贷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简单通俗地理解就是需要利息的借钱。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举证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
    2023-07-08
    206人看过
  • 金融借款纠纷与民间借贷的区分
    区别在于借贷关系是以借贷行为为基础的民事关系,债权债务关系是建立在合同、侵权等民事行为的民事原因基础上的。债权债务关系的范围远大于借贷关系。民间借贷商品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把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限度,超出部分的利益将不受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一条,公民之间的借贷纠纷,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借贷纠纷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应作为借贷案件受理。一、借钱给他人时利息如何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二、什么叫做高利贷1、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假设银行个人贷款利
    2023-03-07
    484人看过
  • 如何区分借贷式诈骗与民间借贷纠纷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一、诈骗500万能判多久诈骗500万,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2023-06-26
    187人看过
  • 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的纠纷是相同的吗?
    合同纠纷与民间借贷的纠纷是不相同的。借款合同一般签订即生效,接下来的问题是合同履行的问题,如果履行不能,则追究违约责任;而民间借贷强调借款的交付,如果没有交付,则认为没有借贷事实;强调借款交付的确切数额。不同于借款合同仅凭合同约定就认定借款数额,民间借贷以实际交付为准。限制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一、发生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1、协商解决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按照法律规定,应该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协商解决纠纷,双方是建立在互谅互让、平等磋商的基础之上,不影响团结以及今后的继续合作,还可以节省时间、人力和费用。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
    2023-06-21
    471人看过
  • 黄坤洪与南海市盐步区横江村上白坭经济合作社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4)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32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黄坤洪,男,1968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芳村区葵逢合和约78号。委托代理人黄芳,广东华法律师事务所律师。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南海市盐步区横江村上白坭经济合作社。住所地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横江上白坭村。负责人何志桐,村长。委托代理人林迎星,广东泰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智毅,南海区盐步街道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上诉人黄坤洪因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4)南民二初字第69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判;改判被上诉人南海市盐步区横江村上白坭经济合作社返还耕地租金11655元及延期还款的利息435元(从2003年7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暂计至2004年3月18日止);本案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南海市盐步区横江村上白坭经济合作社
    2023-04-24
    388人看过
  • 如何认定民间借贷与合伙纠纷
    通常情况下,公民之间合伙经营,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参与相关合伙事务的管理,对合伙人的出资应有相关凭据,并依据凭据记账,这种属于合伙纠纷。而民间借贷是基于金钱之间的债务关系,有相关的借款合同及借款证据,二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怎么判断民间借贷的合法性一般来说,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不受保护。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贷。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实践中对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借贷合同无效:(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非法集
    2023-06-13
    139人看过
  • 上海民间借贷利率
    根据上海地区购房政策以及公积金政策的相关规定可知,如若在上海购房,上海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在1至5年内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75%,在5至30年内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25%;(2)第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在1至5年内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025%,在5至30年内的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575%。一、现在银行贷款利息是多少啊?银行贷款利息与用户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有关,即贷款利息=贷款金额x贷款利率x贷款期限。其中,各大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是在央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调整的,目前央行的基准利率为:1、短期商业贷款:1年内(包含1年),年利率为4.35%。2、中长期商业贷款:1年至5年(包含5年),年利率为4.75%;5年以上,年利率为4.9%。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包含5年),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二
    2023-03-12
    363人看过
  • 企业借款 民间借贷纠纷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关系属于借款合同之一种,但为遵从民间习惯和司法实践,将自然人之间及其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纠纷称为民间借贷纠纷。一、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监察的区别在哪认定民间借贷的方式是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需要的证据有:1.从书面证据上讲,当事人应考虑合同、借据、公证书和发票等书证;2.就证人证言来讲,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二、房企签订的资金拆借合同是否贴花房企签订的资金拆借合同不需要贴花。三、一万块利息一个月800合法吗一万块钱一个月利息800,年息是=800/10000*12=96%将近1角利,不受法律保护,是非法高
    2023-03-06
    254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与欠条的诉讼时效分析
    欠条和借条在诉讼时效方面存在差异。如果欠条或借条中明确了还款日期, 则两者的诉讼时效开始日期相同, 均为从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3年。如果单据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时间是有区别的。也就是说,借款与欠款如果均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最长的诉讼时效是20年,而欠款只有3年。欠条和借条在诉讼时效方面存在差异。如果欠条或借条中明确了还款日期,则两者的诉讼时效开始日期相同,均为从单据注明的还款日期开始计算3年。如果单据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那么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时间是有区别的。对于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从债权人主张自己权利之日起中断,但是债权人如果从借款之日起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而对于欠条来说,债权人虽然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诉讼时效也是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3年。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3年内,债权人不主张权利的,
    2023-09-21
    329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中计算复利有效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民间借贷中利息纳入本金计算复利不合法,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不得计算复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规定的部分不予保护。一、网贷年利率多少算合法不管是网贷还是什么贷,年利率36%之内的利息均为合法。超过36%之外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1、在借款合同或借条上若无利息约定,往往可以推定借款人不必对贷款人支付利息。换句话说,从法律上讲,借款人拿到的是无息借款。2、虽然这里可能对出借人的利益会造成一定的损害,但也是诚实守信原则的体现,我们常把这个叫做无息推定。3、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利息约定不明,当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时,法院不会给予支持。但除自然人间借贷外,借贷双方对利息约定不明时,出借人请求支付利息,法院会从市场利率、交易环境、交易方式等多角度确定利息。4、借贷利息不超过年利率24%。5、借款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不予支持,超过36%的部分必须返还
    2023-03-02
    406人看过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判实践与举证方法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二、证明贷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贷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有什么准则,解决民间借贷纠纷有哪些准则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
    2023-07-20
    45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否应该上诉呢?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10
      上诉不是必经程序,而是法律规定的当事人的救济权利,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谁都无权剥夺。 同样,上不上诉也是当事人的自由,同案其它被告不上诉是他的自由,法院不能以其不上诉就判决其承担不利的后果。因此如果在民间借贷过程中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依法到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双方中任何一方对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法院判决存在异议的,都可以进行上诉。
    • 借贷纠纷与合同纠纷起诉流程如何(民间借贷纠纷起诉流程)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29
      (一)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二)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
    • 欠款纠纷与民间借贷纠纷是一回事吗, 欠款纠纷与民间借贷纠纷一回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6
      欠款纠纷与民间借贷纠纷不是一回事: 1、欠款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不是一回事。 2、欠款纠纷,是指因各种基础经济关系而发生欠款纠纷。如因买卖合同拖欠货款而发生的欠款纠纷;因服务合同拖欠服务费而发生的欠款纠纷等。 3、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因资金借贷而发生的借款纠纷。仅指特定主体之间在借贷现金过程中而发生的一种纠纷类型。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
    • 民间借贷是什么借贷纠纷案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4
      1、民间借贷属于借款合同纠纷,或者说借款合同纠纷包含民间借贷纠纷。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较多,才从借款合同纠纷中单独分离出来。就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从加工承揽合同中分离出来一样。 2、民间借贷纠纷,与借款合同纠纷的相同点,都是一方将货币借给另一方;不同点是,借款合同纠纷现在专指银行借款给单位或者个人,一定有利息。而民间借贷纠纷指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和单位与个人之间的借款,不一定有利息。
    • 什么叫借贷纠纷民间借贷案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1-03
      民事借贷纠纷,是指因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借款协议,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直接产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