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解放军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8:45:37 290 人看过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军分区政治部、后勤部,各县(市、区)人武部: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办发[2003]102号)转发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制度,涉及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事关军队和社会稳定,各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广大官兵的关怀落到实处。对符合条件且在《暂行办法》实施前已参加地方基本养老保险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其所在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凭军人所在部队正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将其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未就业随军配偶实现就业或随军人退出现役随迁时,军人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的转移支付手续,就业单位或军人安置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军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妥善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好随军配偶的合法权益。

附件: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1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赣社险局[1998]5号本局各科室:现将《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江西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本级经费收支管理暂行办法为了加强我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有计划合理安排经费,根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江西省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本着厉行节约的原测,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经费来源1.按预算财政补助收入。2.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管理服务费。3.管理服务费利息收入。4.按核定划拨的微机及配套设备以及其他用途的专项经费。二、经费支出项目1.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等。2.一般公用费。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一般设置购置费、修缮费、其他费用等。3.专项经费。包括专用设备(如微机)及配套设施的购置费、车辆、房屋购置费(含车辆及附加
    2023-06-05
    62人看过
  • 民法典中破坏军婚会处罚军人配偶吗
    一、民法典中破坏军婚会处罚军人配偶吗民法典对破坏军婚是否处罚军人配偶没有规定。破坏军婚构成犯罪的,如果军人配偶有过错的,追究军人配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破坏军婚罪的行为包括哪些破坏军婚,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行为。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非军人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破换军婚罪的行为类型有重婚型、同居型和通奸型,下面具体给大家介绍这几种类型:(一)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
    2023-04-19
    268人看过
  • 湛江随军家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事指南
    受理范围1.具备随军家属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条件的个人。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未就业随军配偶随军安置后,可申请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设立依据1.《关于未就业随军配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六条、第四条;2.《关于印发的通知总、第二条、第三条、第六条、第一条。实施机关本公共服务办理机关为:区县级或以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湛江市分为2级,分别为市级、区级。1.权责划分(市)市局权限: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本事项的办理。2.权责划分(区)县(区)权限:负责辖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本事项的办理。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办理时限办理收费不收费。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县(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保险关系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
    2023-05-29
    331人看过
  • 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设区市劳动保障局,省直、中央驻赣各有关单位:现将《江西省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二○○六年八月十五日江西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规范对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保障举报人依法行使监督举报权利,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与完整,根据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本实施办法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其主要内容是:(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二)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三)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的储存管理情况;(四)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留支付费用使用情况;(六)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其他情况。第三
    2023-06-04
    339人看过
  • 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随军配偶如何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临近年底,一批退役军人需要将社保关系由部队转移到地方。上周本报介绍如何办理退役军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后,有退役军人来电询问,随军配偶的养老保险关系是否也可按照相同的流程办理。记者就此咨询了柳州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科,了解到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不同于退役军人。据介绍,随军配偶如果实现了就业,并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将由部队为其在部队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社保机构。随军配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和《信息表》)。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持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柳州市社保局各城区管理部(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7—9楼)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第二步:在市内各银行的
    2023-05-05
    159人看过
  • 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据介绍,随军配偶如果实现了就业,并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将由部队为其在部队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社保机构。随军配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和《信息表》)。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持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柳州市社保局各城区管理部(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7—9楼)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第二步:在市内各银行的社保代收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第三步:持《缴费凭证》到金秋大厦10楼柳州市社保局转移科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接续联系函》);第四步:随军配偶可以通过自带或邮寄的方式将《接续联系函》交由部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第五步:到柳州市社保局转移科查询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到
    2023-05-05
    47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军人配偶从军未就业期间有补助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11
      1、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有补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一条,现役军官和军士的子女教育,家属的随军、就业创业以及工作调动,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属,其住房、医疗、养老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 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暂行规定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1
      随军前是在编在岗公务员的随军家属,按照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就地就近原则,在编制职数范围内由接收单位结合本单位和本人实际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置。接收单位明确人员后,应当在6个月内办理接收手续。
    • 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19
      请参看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 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和社会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的优待,实现随军家属充分就业,促进军队战斗力建设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随军家属,是指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第三条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国家机关、人民团
    • 军队士官转业能随配偶安置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4
      根据军队暂行规定:国家对军队转业干部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党委、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和职务;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政府协助就业。军龄满20年的师、团、营级职务(含相应职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的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审核批准,可以选择计划分配或者自主择业的方式安置。
    • 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第十三条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5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按照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