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证劳动者“正规就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8:12:01 306 人看过

日前,记者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2005年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即将公布。其中数据显示,到2005年末,城镇就业人员27331万人,比上年末净增加855万人。其中单位就业人员1140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5万。这意味着,城镇新增加的就业人员中去正规单位就业的占到了三分之一左右。

三成新增就业人员来自正规单位,对于这一统计结果,有关专家给予了积极评价:这种变化表明,中国劳动力市场近年来以非正规岗位为主渠道的就业方式正在发生量变,单位就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信号,它代表了就业质量的提升,因为非正规就业群体占据就业主导地位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它表明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专家上述对正规就业重要性的强调无疑是准确的,因为只有就业本身正规了,权益保障才可能正规。但是,接下来一个不能不认真思考的问题又是:要从根本上促进就业正规,我们能否把希望都寄托在专家所称的正规单位身上?换言之,为保障劳动者权益,让他们尽可能多地正规就业,正确的路径究竟是寄希望于传统的正规单位容纳能力的提高,还是其他就业方式的正规化?在笔者看来,答案应该是后者。

因为首先,时下所说的正规就业,指的仅仅是除私营、个体就业人员以外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如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很明显,在机关事业单位面临人员精简、国有企业总体效率不高,而各经济领域不断向私营企业开放,民营等非公经济不断蓬勃发展,日益成为国民经济支柱的大背景下,指望传统的正规单位容纳更多就业人口,既不现实也不必要。统计显示,十五期间,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速度数倍于全国经济增速,占GDP比重从改革开放初不足千分之一增长到目前的超过1/3,容纳就业人口1亿以上,而全国工商联去年发布的分析报告更是进一步预测:十一五期间,民营经济占全国GDP比重将达到3/4以上。(《中华工商时报》3.10)

更重要的是,所谓正规单位只能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认识,从根本上讲只是一种计划经济思维定势下的偏见——简单地按所有制形式,裁定不同经济体的身份等级,国有即正规,而民营则注定非正规。显然,这种做法,既不符合事实,也没有法律依据,从前者来看,当前许多民营企业无论经营管理水平还是企业规模,都丝毫不逊色于传统国企,甚至一些已是经过严格规范的上市企业;而在后者,依据《劳动法》,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都统称用人单位,均有依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责任,并无因所有制不同而来的正规与非正规之别。(第2条)

当然,应当承认,由于历史原因,从总体上看,国有单位的正规化程度比民营单位确实更高,比如职工的劳动保障水平,权利救济渠道等等,但必须指出的是,这种正规程度的高低与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并无必然联系,因为只要相关的制度配套、监管措施到位,民营单位同样可以做到正规,反之,国有单位也可能不正规。而从现实看,当前之所以许多民营企业常常让人觉得不正规,如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克扣工资等等,要害不在这些企业天然就无法做到正规,而在于我们缺乏促使这些企业走向正规的制度环境,如严格统一的劳动监管、一视同仁的国民税负。

因此,为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正规就业,与其偏颇地冀望于传统的单位就业,不如从源头上承认民营部门的作为就业主力军的正规性,并通过制度力量不断推动它的正规化建设。这样一来,非正规就业占据主导地位的就业危险,或许才是真正可以避免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劳动者在就业中遭遇就业歧视该如何维权?
    第一、就业歧视的含义是什么?所谓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等与岗位工作无关的因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行为。超出职位本身需求的就业障碍,都属于就业歧视,但是这个东西非常隐蔽,而且不易为劳动者掌握。比如要求前台文员必须会唱歌跳舞,普通男员工要有篮球特长,这些歧视都超出了工作职位本身的要求。第二、通常用人单位哪些做法构成就业歧视?首先,网上言论是否代表企业的正式意见有待商榷,没有通过正式的场合所做的评价、意见,往往不能视为正式的录用单位的官方意见。其次,在没有正式建立劳动关系之前,劳资双方在网上的相互评论、辩论,是不严肃的。在正式录用之前,双方就开始了网战,很容易影响今后和谐的劳资关系的建立。通常情况下,招聘单位的考察意向,或许有婚否字样,但是
    2023-06-09
    234人看过
  • 妇女就业劳动法如何规定
    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023-04-26
    353人看过
  • 劳动者应如何应对劳动者的证据保全
    一、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就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寄出举报材料等的邮局回执;4、来源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证据,如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二、劳动者应如何保全证据?在日常办理劳动案件当中,发现有很多劳动者都遭到了败诉的打击,严格的说来这和劳动者在日常生活中证据保全不利有关系。那么劳动者在日常劳动关系中应如何保全证据?简单陈述以下需要注意的事项:1、入职之初应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
    2023-03-17
    378人看过
  • 如何正确处理灵活就业者的退保问题?
    满足以下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保是可以退。社保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有以下几个情形可以退保可以办理退保: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4、参保人员死亡。退保手续如下:1、参保单位已为该职工办理停保手续并缴纳所欠的社保费;2、填好的《养老保险退保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申报表》(单位盖章);3、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4、本人到最后参保的社保局办;5、本人到银行领取退保款项。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保东莞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前往常住地所属社保分局或者户口所在地社保分局办理。参保险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可以自由选择参保或者不参保)。社保的缴纳方式可分为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通常情况下以个人名义缴纳社保基金时只能是社保中的养老金和医疗保险两部分。社保的特征如下:1、社会保险
    2023-07-03
    354人看过
  •  劳动者如何维权:被强迫劳动者如何证明违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对强迫他人劳动的处罚进行了规定。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和劳动权利,是一种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和履行劳动义务。对于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应当予以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如果有人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将会被处以10日至15日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则会被处以5日至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强迫他人劳动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和履行劳动义务。强迫他人劳动,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和劳动权利的,应当予以处罚。强迫他人劳动行为的特点:一是行为人必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
    2023-09-01
    98人看过
  • 劳动者失业后如何交社保
    失业后社会保险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1、参保条件:凡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符合参保条件需参加社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2、缴费登记:可自行选择到市内地税部门任一登记点(下称:登记岗)办理缴费登记。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缴费登记,登记岗发放《社保缴费项目核定通知书》、《报到通知书》、《委托银行代划缴税、费协议书》(下称:ETS协议)一式3份及相关指引。凭ETS协议一式3份到开户银行办理ETS签约手续后,再持ETS协议一式2份按《报到通知书》指引到地税部门办税服务厅(下称:办税服务厅)报到。3、变更缴费登记:缴费人变更如“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等缴费登记资料,须到登记岗填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登记业务申报表》一式2份,并提交个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其本人资料页)1份(
    2023-02-12
    204人看过
  • 上海非正规就业组织劳动纠纷
    (1)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2)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指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3)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4)诉讼程序。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劳动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有哪些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主要有以下几种途径:第一是协商解决,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这种纠纷解决方式省时省力,但前提是双方的争议可以调和,并且都有协商的意愿。第二种是申请调解,根据《劳动法》规定: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解决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委员由单位代表、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第三种是通过仲裁解决。当事人可以将纠纷
    2023-03-13
    371人看过
  •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认定条件
    1.服务项目属于《关于印发〈鼓励下岗职工从事社区非正规就业的实施意见〉》(津劳服[1999]419号)文件第二条所列范围;2.坚持自愿组合、自筹资金的原则,资本金需掌握在能满足经营服务需要的幅度;3.劳动组织原则上要有四名以上的从业人员,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70%。下岗职工需持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监制的《天津市企业职工下岗证明》,失业人员需持劳动部门核发的《就·失业证》。
    2023-06-05
    307人看过
  • 如何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利
    一、强调男女就业平等。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一个主要方面,包括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相同的就业机会的权利,享有相同的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二、强调对妇女就业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这是侧重于从劳动岗位上保护妇女就业;(二)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在招收职工时,不得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这是侧重于从录用标准上保护妇女就业;(三)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这也是对妇女就业的保护。
    2023-05-01
    464人看过
  • 个体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在城镇从事个体劳动灵活就业人员(含农民进城务工的),可以到社保局二楼大厅业务经办窗口办理参保手续。(1)持身份证户口或户籍证明、1寸近期彩色照片4张到9号窗口领取《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审批表;(2)填写《参保登记表及《参保审批表到6、7、8号窗口进行参保资格认定和信息录入;(3)持《参保登记表和《参保审批表到2号窗口缴纳建档资料费,然后到1号窗口存档,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手册;(4)办理参保的人员下个月持身份证、《基本养老保险手册到建设银行储蓄所缴费。说明:1、办理时间为每月1-24日前;2、参保时间以办理参保手续时间为准,出生时间以身份证为准。
    2023-05-30
    355人看过
  • 劳动者如何申请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失业人员,即可享受基本失业保险金待遇:1、所在单位和本人在正常劳动合并签订期间,按照相关失业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员工或个人被单位辞退的,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3、经相关失业保障部门登记并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根据所在单位与个人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所缴纳的失业保险金年限的不同,失业人员可领取的保险金期限分为以下几个档次: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此需要说明一点:《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
    2023-04-19
    297人看过
  • 如何保护患职业病的劳动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的疾病。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有关于职业病预防的规定。一般来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可以称为职业病,根据卫生部(87)卫发字第60号文第4条的规定,职业病诊断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办法》及其有关规定执行。职业病确诊后,根据职业病诊断证明和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由市级以上职业病医院确诊或者诊断,在疗养期间和医疗结束后,被确定为残疾或者治疗无效死亡的,按照现行的职业病处理办法处理:当地有职业病危害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处理经验健康检查资格。疑似职业病的,应当向当地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职业病诊断。申请诊断时,应提供相关职业史、体检证明和工作场所检测报告。诊断后,应当向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治措施和工伤保险,并
    2023-05-07
    138人看过
  •  劳动者就业权利概述
    该段内容讲述了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享有的就业权利,包括平等地享有就业机会、自由选择职业和就业场所、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等。同时,劳动者还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此外,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劳动者依据法律法规享有以下就业权利:1.平等地享有就业机会;2.自由选择职业和就业场所;3.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劳 动 者 就 业 的 基 本 权 利 是 什 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就业的基本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休假
    2023-09-12
    363人看过
  • 退休再就业非“劳动者”
    退休人员由于具有丰富的阅历和经验,因此受到不少用工单位的欢迎。那么退休后再就业受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常州新北区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劳务纠纷给出了答案。2003年,年满50周岁的王琳应聘到新北区某小学的生活部工作,2009年6月回家休息。期间,因学校未帮王琳缴纳社会保险,她曾向常州市新北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以不在《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内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决。2010年5月,58岁的王琳将东家告到了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学校为其补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相关规定,2003年,已满50周岁的王琳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她与学校的关系已是雇佣合同关系,已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法院遂据此作出判决,驳回了王琳的诉讼请求。【法官点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即使用人单位与超过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签订了劳动合同,该合同也是无效的。对
    2023-06-09
    41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如何缴纳社会保险?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2
      上海市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可按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确定缴费基数,但不得低于上海市上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纳城镇养老保险的比例为28%,医疗保险的比例为12%,失业保险的比例为1.5%,生育保险的比例为1%,工伤保险根据行业类别确定缴费比例,基准费率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0.2%、0.4%、0.7%、0.9%、1.1%、1.3%、1.6%、1.9%,费用由个
    • 劳动者应如何应对劳动者的证据保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劳动者要注意保全哪些证据? 劳动者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就应该注意保留有关证据。主要的证据包括: 1、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如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的收条、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出勤记录等; 2、来源于其他主体的证据,如职业中介机构的收费单据; 3、来源于有关社会机构,如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 非正规职劳动者可以变成正规劳动者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
      可以,你有权要求单位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即可。
    • 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1.劳动者通过个体经营、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的,应当自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劳动者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就业登记。2.劳动者失业的,应当自失业之日起60日内由劳动者本人到其户籍所在地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由登记部门在《天津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上进行记载。
    • 如何保障妇女劳动就业权利?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31
      1、强调男女就业平等。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权利的一个主要方面,包括妇女同男子一样享有相同的就业机会的权利,享有相同的自主选择职业的权利。2、强调对妇女就业权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这是侧重于从劳动岗位上保护妇女就业;凡是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岗位或工种,用人单位在招收职工时,不得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