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否会被解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27 00:00:15 331 人看过

根据刑法规定,将犯罪嫌疑人送入指定的居所进行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在执行期满且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解除其强制措施。但有新证据印证的话,如逃犯到案,因此案依然在侦查阶段,故公安机关可以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即刑拘、取保候审等,直到破案。

根据刑法规定,将犯罪嫌疑人送入指定的居所进行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在执行期满且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下,公安机关将解除其强制措施。但有新证据印证的话,如逃犯到案,因此案依然在侦查阶段,故公安机关可以继续采取强制措施,即刑拘、取保候审等,直到破案。

【监视居住与新证据】

监视居住与新证据:关于监视居住法律问题分析

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被监视人自由的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严重犯罪的情况。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司法程序的不断完善,监视居住在新证据案件中的运用也日益广泛。本文将对监视居住及其新证据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首先,关于监视居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监视居住。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经申请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包括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保全。这些法律规定为监视居住提供了法律依据。

其次,关于新证据问题。在刑事诉讼中,新证据是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通过技术手段或其他方式获取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新证据在案件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在监视居住案件中,新证据可以作为支持监视居住的依据,如证明被监视人有重大犯罪嫌疑、发现被监视人涉及其他案件等。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新证据的收集和运用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采取保全措施需要依法进行,且必须经过相应的程序。此外,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严重犯罪的新证据案件,司法机关应当严格审查,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总之,监视居住与新证据是两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司法机关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依法采取措施,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公正性。同时,通过加强科技手段和司法程序的不断完善,逐步推动监视居住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提供有力保障。

监视居住与新证据是当前司法领域中一个重要且复杂的问题。在新证据案件中,监视居住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可以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脱,并为案件审理提供重要依据。然而,在运用监视居住制度时,司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可靠性。通过加强科技手段和司法程序的不断完善,逐步推动监视居住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为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提供有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监视居住相关文章
  • 监视居住解除是否还会留下案底
    监视居住解除是否还会留下案底要看之后的审判情况。在监视居住期间,案件还没有经过法院的审理,尚未依法作出最后的判决之前,就不能认定其有罪,那么也就不能直接认为被监视居住了就一定有案底或者没有案底。只有被判处刑罚才会留下案底。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具体如下: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2、检察机关决定监视居住的,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审查核实案件,是否符合提起公诉的标准;3、法院决定办理监视居住的,法院继续进行审查核实案件,再根据案件证据情况,确定开庭等事项。被监视居住还会逮捕么新《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
    2023-08-10
    450人看过
  • 监视居住是解除监视居住要什么条件
    监视居住的解除条件是:一.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二.犯罪嫌疑人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三.当事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办案机关批准的。一、取保候审最长多长时间?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二、轻伤二级能判刑入狱吗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是否会被判刑入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判断。一般情况下,被告人被采取了取保候审之后,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超过十二个月时候就应该变更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
    2023-04-07
    238人看过
  • 被监视居住了怎么解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收到法律文件和相关资料,确认被监视居住者后,立即指定被监视居住者的居住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执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遵守的规定,执行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应立即通知原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变更监视居住决定的,公安机关应根据原决定机关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需要解除监视居住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开具《解除监视居住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必须及时通知执行机构,监视居住者和有关机构。什么情况下才会被监视居住一、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2023-08-07
    373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有解除吗?如何才能解除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1.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时间为最长六个月,到期后必须解除或者变更为其它的强制措施,只有撤销案件,或者经司法机关判决、不起诉才等于结案,才能没事了。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公安机关解除了强制措施,案件没有结果,不是没事了更不是结案了是要继续侦查,不得中继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一、取保候审8个月了没动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因此,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办理取保候审后,办案单位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
    2023-03-07
    93人看过
  • 监视居住有解除吗?如何才能解除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但是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完结。1.监视居住,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时间为最长六个月,到期后必须解除或者变更为其它的强制措施,只有撤销案件,或者经司法机关判决、不起诉才等于结案,才能没事了。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公安机关解除了强制措施,案件没有结果,不是没事了更不是结案了是要继续侦查,不得中继对犯罪嫌疑人的侦查。监视居住期间有限制吗监视居住期间的限制: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2023-07-26
    292人看过
  • 监视居住到期后如何解除?是否还会被判刑
    监视居住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到期后如何解除?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监视居住后
    2023-05-06
    292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视居住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 更多>

    #监视居住
    相关咨询
    • 监视居住是否自动解除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23
      通常是不会自动解除的。监视居住的解除,必须是由当地办案机关的人员提出具体的意见,并且需要办事机关的部门负责人审核,最后还需要有相关机关的负责人、检察院的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的院长进行决定。
    • 被监视居住怎么解除?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2-01
      通常监视居住期满了就可以及时被解除,或者是在经过案件的调查与审理之后,发现当事人是不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种情况也是可以被解除监视居住的。如果当事人的取保候审期满了,那么也会对当事人的监视居住进行解除。
    • 如何解除被监视居住
      西藏在线咨询 2021-09-0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 逮捕后是否解除监视居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0
      逮捕后是否解除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 监视居住解除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03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核实被监视居住人后,及时指定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所在地派出所执行。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行监视居住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原决定监视居住的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解除、变更监视居住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原决定机关的决定书解除监视居住。 需要解除监视居住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