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被称为中国包装第一案的凉茶红罐案在广东高院宣判,红罐装潢权由王老吉享有,加多宝败诉,被判定于判决生效日起立即停止使用与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红罐凉茶特有包装装潢相同或相似的包装装潢,并赔偿广药1.5亿元以及承担诉讼费用26万余元。
作为历时30个月才宣判的,在整个中国知识产权界都颇具代表性的装潢权案件,该案件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北京黑铁科技首席战略分析师师某某指出,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的红罐纠纷非常简单,就是一场知识产权侵权案,在这个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还不浓厚的国度,这场大战从2012年王老吉开始维权起诉开始一直拖延到今天。其实回顾两者之间的合作历史,1995年王老吉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已明确约定授权鸿道生产经营红色罐装、红色瓶装王老吉凉茶。很明显是加多宝侵权违规,这场纠纷其实并不复杂。
此前也有媒体报道,由于红罐官司广受社会关注,相关法律界专家纷纷表态。多位专家认为,商品的包装、装潢就是商标,属于孳息物范畴,因此知名商品王老吉的包装、装潢产生的商誉只属于王老吉,不可能由他人分享。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某某表示,首先,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及装潢属于商标的内在权利范围,应归属商标权利人。其次,根据客观事实,在可以作出王老吉凉茶系该纠纷中知名商品的判断后,结合目前所争议的外包装、装潢自始即长期使用在王老吉凉茶商品上,便可以确认其属于知名商品王老吉凉茶特有的包装、装潢,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事实上,在整个过程中,加多宝生产出和王老吉一模一样外观包装的产品,是在赤裸裸地侵犯王老吉红罐装潢权。除了对王老吉红罐装潢的觊觎,加多宝包括改名案、10罐7罐案、七连冠在内的多起广告语也都被法院判定为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加多宝一直在以虚假宣传迷惑消费者,达到为自己牟取利润的目的。
师某某指出,如今,被判侵权的加多宝相关负责人,仍坚持要上诉。如果真的是营销高手,可以很快的将一个产品推出市场,大可不必如此的高调侵权,从原来公司辞职后再创业和原公司争抢市场,并成为老大的案例并不少见。可见加多宝死守红罐的外观品牌,背后深层的是企业本身,对自己运营能力的缺乏信心。
加多宝一直使用虚假宣传广告起目的就是通过拖延时间,最大限度的沿用王老吉的红利。行业资深人士张禄明分析认为,拖延时间是加多宝的惯用手法,加多宝虽然在此前坚称拥有红罐装潢权并大打悲情牌试图赢得公众支持,然而在法理上却站不住脚,悲情营销真相也逐渐被公众识破,加上王老吉在市场上强势崛起,加多宝似乎已陷入失道寡助的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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