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不可抗力的情形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3 06:30:35 303 人看过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是否不可抗力的情形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次“新冠疫情”自2019年底起迅速爆发,具有突发性,一般公众无法预见,且疫情爆发至今尚无有效治愈方法,一般公众亦不能避免。可以看出,“新冠疫情”已符合不可抗力认定原则的两项,只有在“不能克服”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一、民宿不可抗力因素可以退吗

预定民宿后出现不可抗力是否可以退订,首先看在预订时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相关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出现不可抗力后的解决方式,就依照合同处理,最便捷公平。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可知,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只有其致使合同目的完全不能实现时,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享有合同解除权。故对于民宿这类经营性的房屋租赁合同,以新冠疫情为例,一般来说,酒店、餐饮、展览、游乐等活动,受疫情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明显,甚至在疫情期间令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而用于科研、办公、生产、仓储等用途的房屋,不会因疫情而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此出现不可抗力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对方协商解决进行退订,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要注意哪些问题

疫情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要注意以下问题:

1、合同不履行的需要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有因果关系;

2、当事人要求免责的范围应与疫情影响相当;

3、疫情导致合同未履行时,当事人应及时通知对方;

4、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三、疫情诉讼时效中断吗

诉讼时效一般只会因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类似情形而中断。所以疫情期间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只可能会中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疫情这一不可抗力的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本次疫情作为不可抗力事件对民事诉讼时效的影响主要表现:

a.因新冠肺炎保护的“封路”,外地当事人无法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b.因当事人属于肺炎患者患有肺炎住院或疑似患者被隔离观察,以致无法行使请求权;

c.因其他疫情衍生的原因,以致当事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新冠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吗
    一、新冠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吗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明确: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不能履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均传达了因果关系,主观视角衡量的意思。因此,至少可以从以下角度衡量是否构成不可抗力:(一)新冠疫情和不能履行合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比如发生疫情后,租客一直居住在房屋中,对于承租人自身并没有直接影响,这就很难说疫情和房屋租赁合同履行存在因果关系。(二)不可抗力没有普适性,要从主观视角衡量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比如,对于甲来说不能克服,但是对于乙来说就可以克服,西藏和湖北的疫情不同,防控等级也不同,对于合同双方造成的影响也不同。(三)不可抗力具有排他性,是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客服情况
    2023-04-12
    143人看过
  • 合同不能履行是否是因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免责
    因疫情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可免责,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一、雇员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雇员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免除违约责任的原因。免责事由可分为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两类。法定免责事由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免责事由,不需要当事人的约定,主要是指不可抗力;约定的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约定的免责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二、延期交房承担违约责任吗一般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延期交房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当
    2023-03-21
    174人看过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以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吗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可以包括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哪个部门发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法律规定,我国建立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必要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程序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如下:1、突发事件发生后,国务院设立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组成,国务院主管领导人担任总指挥,负责对全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2、突发事件发生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成立地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省、自
    2023-02-27
    75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出入境有何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0年第1号)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冠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第十二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应当将其留验,留验期限根据该传染病的潜伏期确定。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尸体,必须就近火化。”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或者可能成为检疫传染病传播媒介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2023-04-15
    245人看过
  • 企业复工工资计提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还有效吗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按照企业规章制度规定或者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一、湖北省疫情推迟复工期间可以领多少工资根据相关规定,湖北省各地区的企业在推迟复工期间,需按照以下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1、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于正常提供劳动的员工,企业向其发放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没有提供劳动的员工,企业应向其发放生活费,发放标准按照当地规定执行。二、国庆放假过后工资怎么发放?依据相关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
    2023-03-22
    345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强闯防疫卡点怎么处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强闯防疫卡点的,不构成犯罪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
    2023-06-12
    296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工作是否会算加班工资
    不算。因为这次疫情的严重性,政府是建议大家少出门多呆在家,于是很多的企业特别是互联网这一块,基本上都开启了在家办公的模式。这种情况下只能算是正常的上班,薪资也是按照正常的薪资标准发放的,并不会算是加班。延迟复工期间属于停工期而非春节假期。依法停工的企业,劳动者在此期间基于政府的紧急措施而无需提供劳动给付义务。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一、针对疫情工资发放标准疫情期间工资的发放标准如下:第一,如果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第二,如果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企业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工资的发放等。二、疫情在家休息有工资吗疫情在家休息有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
    2023-06-19
    311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合同违约损失谁来赔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导致合同违约损失可以主张部分或全部免除赔偿。一、疫情期间强制上班怎么办疫情期间应当做好防范工作,不符合上班条件要求强行上班,可以考虑向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进行举报投诉,要求监督企业改正错误。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二、房贷来了,银行贷款可以延期吗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月1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部分内容:“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
    2023-06-23
    335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合同不能履行一定可以免责吗
    因疫情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而违约不能履行合同的,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一、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迟延履行是否可以免责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是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生病 规定不履行合同算违法行为吗因生病不能履行合同一般是可以算违约的,疾病不属于合同的免责事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三、民法典规定违约责任有哪些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
    2023-03-07
    84人看过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单位上班需要提供口罩吗
    要分具体情况而定,一般除了特定的单位以外,就一般企业而言,口罩并不是单位必须要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一些非特定单位在特殊时期为员工提供口罩的,是一种单位对员工的人文关怀,一般建议是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可以为员工提供口罩。《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一、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义务(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3)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二、一次性医用口罩生产需要什么资质一次性医用口罩生
    2023-06-19
    201人看过
  • 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家待岗,工资怎么发?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1月24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如果是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就应该向劳动者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各地并不完全相同。如北京规定,待岗期间,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四川规定,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
    2023-06-13
    205人看过
  • 高危型新型冠状病毒能传染吗
    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会量刑。如果行为人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但是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法院可以以危害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行为人的传播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12月10日21:00发布)12月10日晚上9点,成都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专题发布会,对郫都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进行最新情况通报。12月9日18点-12月10日18点,郫都区在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的第二轮核酸检测中,检出4人核酸检测阳性,其中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无症状感染者。病例活动轨迹确诊病例1:朱某某,男,72岁,农民,居住于郫都区郫筒街道太平村11组,于12月8日实施隔离观察。12月10日,在密切接触者第二轮核酸检测呈阳性,诊断为确诊病例。该患者14天内均在太平村内活动,主要在村内一茶馆喝茶、打
    2023-07-31
    85人看过
  • 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起哄闹事的会构成犯罪吗
    控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起哄闹事的是会构成犯罪的,可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触犯寻衅滋事罪,最高判刑十年。一、多次寻衅滋事怎样认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定为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多次寻衅滋事中的“多次”应认定为三次或者三次以上。二、寻衅滋事罪是否过失犯罪寻衅滋事罪不是过失犯罪,而是故意犯罪。寻衅滋事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23
    447人看过
  •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假期延长工资延迟发放违法吗
    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假期延长工资延迟发放违法,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2024-05-08
    21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9-03
      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合同不能履行全部归责于合同当事人不合法。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2、《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公职人员可能涉及被问责的情形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1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公职人员可能涉及被问责的情形是: 1.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发生突发事件,或者未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导致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 2.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有关突发事件的信息,或者通报、报送、公布虚假信息,造成后果的; 3.未按规定及时发布突发事件警报、采取预警期的措施,导致损害发生的; 4.未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后果的; 5.不服从上级人民政府对
    •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还能诉讼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
      会受影响。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公告。 当事人主张根据疫情原因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审查。当事人确因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不能及时行使民事请求权的,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
    •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的工作可能构成犯罪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2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工作中,负有组织、协调、指挥、灾害调查、控制、医疗救治、信息传递、交通运输、物资保障等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 企业产品价格出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原因
      山东在线咨询 2023-10-16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物资供应紧张企业产品不可以随意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