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债权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20:22:34 263 人看过

转让人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即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一、债权转让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债权转让的有效要件有:

1、债权转让必须有,有效的合同;

2、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转让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债权转让的条件如下: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如果债权不存在,则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

3、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需要双方签字认可。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

对内效力;

1、债权由转让人转移给受让人,转让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受让人取代其成为债的关系的当事人,即新的债权人;

2、转让人向受让人转移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属权利也一并转移,但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关系除外;

3、转让人向受让人转让债权时,应将行使债权所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证据提供给对方,并应告之有关主张债权所必要的一切情况。转让人占有的抵押担保财产,还应在债权转移生效时交付给对方;

4、转让人对受让人有担保义务。

二、对外效力,债权转让应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我国法律规定,没有通知债务人的债权转让,不产生法律效力。通知由原债权人即转让人作出,应以到达相对人即债务人为生效要件。在连带债务的情形中,虽然连带债务对于债权人视为同一债务,但各债务人负担各自以全部给付为内容的独立债务。因此,原债权人必须通知全体债务人。如果仅对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予以通知,则债权转让只对此人发生效力。原债权人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一旦到达债务人,非经受让人同意,不得撤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6: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转让相关文章
  • 未经债权人同意转让债务的效力怎样?
    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让无效。债务转让,是指合同债务人通过协商,将合同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承担的行为。债务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务转让,使得债务人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了变化,其会对债权人权益的实现带来影响。《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2024-04-28
    35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合同的有效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是:1.不良金融债权处置的评估过程中,漏估、低估债务人的资产,对债务人偿债能力低值评估的情形不应一概认定合同无效,而应根据评估不真实的原因及当事人的过错情况,具体加以分析;2.受让人主张债权后可能获得巨额收益的,不能仅因为其支付对价极低却对全额债权主张权利而认定转让合同无效。一、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吗债权转让后诉讼主体变了,诉讼主体变为受让人和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第五百四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五百四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
    2023-06-26
    110人看过
  • 跨境债务和债权的转移解析
    境内外资银行是否将转让行为通知中资银行,法律效力不完全一致;跨境转让是否完全等同于境内转让,也有必要辨析。(1)中资银行是否因境内外资银行的债权转让行为重新担负外债责任。(2)境内外资银行取得对价款进行跨境债权转让是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还是假借债权转让之名行境外拆借之实。(3)如果境内外资银行取得对价款进行跨境债权转让合法有效,那么如何认定其在收到中资银行支付的代付款本息后,扣除部分利息于当天转付境外联行的行为。跨境债权债务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显然,境内外资银行是否将转让行为通知中资银行,法律效力不完全一致;跨境转让是否完全等同于境内转让,也有必要辨析。当前境内金融机构的短期外债均受到一定的额
    2023-07-06
    411人看过
  • 法律是怎样规定债务转让的效力的
    一、法律是怎样规定债务转让的效力的法律所规定的债务转让的效力:1.抗辩权随之移转;2.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3.从债务一并随之移转。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第五百五十三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二、债务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债权债务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其诉讼时效应按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计算
    2024-01-14
    243人看过
  • 无效合同的债权转让是怎样的呢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024-04-17
    234人看过
  • 什么样的债权转让是无效的
    一、什么样的债权转让是无效的债权债务转让无效的情形有:1、合同明确要求禁止债权债务转让,当事人一方依然进行转让债权债务,那么此时的债权债务转让行为是无效的。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当事人一方仍然将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该债权债务转让无效。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债权债务转让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债权债务转让无效。4、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债务仍然转让的,该债权债务转让无效。二、债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几种1、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债权转让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此外,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应当经过债务人同意,否则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在债权转让过程中,债权人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债权转让的合法性。2、债权转让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债权转让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确保双方权利义务的
    2024-01-21
    166人看过
  • 跨境转让是否完全等同于境内转让
    不等同。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三种情形之一的除外。境内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因代付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并没有约定该债权不得转让,境内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的债权也不在现行法律禁止转让的范畴,合同性质方面,形式上似乎也不属于学术界通常所理解的带有人身权属性的不可转让性。毫无疑问,债权人可以向境内任何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第三者转让其债权。但中国是外汇管制国家。银行跨境债权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将一定程度上受制于现行外汇管理法规规章。当前境内金融机构的短期外债均受到一定的额度控制。境内金融机构每个工作日的短期外债余额不得超过外汇局核定的指标额。假定境内外资银行跨境转让债权行为合法有效,则其直接的后果是额外增加了中资银行的短期外债负担。中资银行必须到外汇局办理外债登记手续。并产生两种可能:一是中资银行短期
    2023-04-17
    286人看过
  • 债权转让怎样生效?
    法律综合知识
    一、债权转让怎样生效?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民法典》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二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第八十三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
    2024-01-13
    285人看过
  • 怎样转让债权有效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样转让债权有效怎样债权有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根据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即便签署转让协议也无效。4.向债务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二、债权转让需要债务人同意么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需要通知债务人。依据《民法典》规定,债权转让的生效要件采用通知主义原则,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并且通知的行为既可由债权转让人直接通知债务人,也可以由受让人持债权转让协议或债权转让凭证进行通知。三、公司之间债权转让受让公司需要股东会同意么公司之间债权转让受让公司需要股东会同意,并且是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同意,公司可以转让债权。企业之间转让债权,应当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在签署协议之前,债权人还需要通知债务人。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是必须有有效的债权,债权转让人和
    2023-05-31
    429人看过
  • 人力资本股东的股权转让效力是怎样的
    人力资本股东的股权转让效力是无效的,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出资应当以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一、公司设立公司,要用股东出资吗股东设立公司可以用货币出资或者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但股东不得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出资。二、土地使用权出资条件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没有规定,涉及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规定能如下:《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民
    2023-04-05
    401人看过
  • 债务转让的债权实际效力是谁认定的
    对债务转让行为的效力的判定:如果债务人与受让人依法签订债务转移协议的,则该协议自依法成立时对双方生效;而在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后,对债权人产生法律效力。之后由受让人对债权人履行义务,并且依法行使抗辩权。一、撤销权行使效力是什么1、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如果已经交付财产,则应根据有偿或无偿及第三人是否善意还是恶意的因素综合考虑,进而决定是否应撤销并返还财产。2、对受让人的效力。在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如果财产已经为受让人占有或受益的,则他们应向撤销权人返还其财产和收益,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一定的对价,那么就不应当撤销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民事行为,因而也不发生返还问题。3、对于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在其直接受领受
    2023-06-24
    343人看过
  • 债权转让效力判定的准则
    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的认定: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问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定金债权转让效力有哪些定金债权转让的效力如下:1、对于债权人而言,如果在全部转让的情况下,原债权人脱离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债权人地位;2、对受让人而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本身的除外;3、对债务人而言,债权人权利的转让,不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不得影响债务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
    2023-07-06
    470人看过
  • 股权转让产生怎样的效力是什么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股权转让合同与许多的民事合同不同,它更多地具有法定的生效要件或附有约定条件的生效条件。《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4-04-24
    71人看过
  • 什么是债权转让权利效力
    一、什么是债权转让权利效力?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一)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二)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三)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四)必须有转让通知。二、债权转让的最新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
    2023-04-18
    293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 更多>

    #债权转让
    相关咨询
    • 转让人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21
      (一)转让人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境内外资银行跨境债权转让若直接导致中资银行外债超过核定指标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则转让行为应受“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限制,该认定为无效,除此之外则该认定转让为有效。 (二)转让人未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可见,转让人未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对中资银行(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中资银行不因境内外资银行的债权转让而承担外债责任
    • 跨境债权债务转让的法律效力主要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1
      1、根据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三种情形之一的除外。 2、境内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之间因代付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双方并没有约定该债权不得转让,境内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的债权也不在现行法律禁止转让的范畴,合同性质方面,形式上似乎也不属于学术界通常所理解的带有人身权属性的不可转让性。 3、毫无疑问,债权
    • 跨境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如,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2-19
      跨境债权转让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跨境债权转让也应当通知债务人,且境内外资银行跨境债权转让如果导致中资银行外债超过核定指标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则认定为无效,除此之外该转让有效。
    • 跨境债权转让后通知债务人是否有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19
      (一)转让人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境内外资银行跨境债权转让若直接导致中资银行外债超过核定指标而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则转让行为应受“根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限制,该认定为无效,除此之外则该认定转让为有效。 (二)转让人未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法律效力 可见,转让人未将跨境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转让行为对中资银行(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中资银行不因境内外资银行的债权转让而承担外债责任
    • 债权转让是指什么债权转让的效力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23
      1、债权由原债权人让与第三人后,原债权人脱离与原债的关系,第三人取代而转为债权人。 2、当债权发生转移时,附从于其的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等也一并转移。 3、原债权人应把有关债权的全部证明问转交给新债权人,债权证明文件包括债务人出具的借据、票据、合同文书、往来电话书信等。 4、原债权人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