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侵权可否主张损害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10:33:51 192 人看过

胎儿的母亲能够依法代胎儿主张侵权损害赔偿。我国法律所保护的生命权是指公民生命的生存权和健康完整权。但是胎儿也享有部分民事权益,如果权益受损的,可依法由其母亲代为主张赔偿。

一、打胎可以要求十万的赔偿吗

打胎要求补偿10万的数目合理问题:1.胎儿的法律地位问题:胎儿在法律上为拟制的人,当没有出生时视其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一旦未能成功出生,甚至被提前结束生命时,则其自始至终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胎儿不能作为女方向男方索求生活费、教育费等扶养费的依据。2.打胎的违法性:女性具有生育权,不可被剥夺或强制生育,因此,女性打胎是不违法的,不承担法律责任。3.赔偿问题:打胎男女双方之间并不存在违约行为,没有办法基于此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即使认为打胎对妇女的身体会造成损害,而妇女在打胎过程中其类似于生命权、健康权的人格权收到了侵害。人格权受到侵害时可以选择的方式中不存在赔偿损失。只有认为双方虽然都没有过错,但根据实际情况,例如女方因打胎导致误工、住院等情形,男方作为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赔偿标准也是双方基于误工费、医药费等双方商定的。

二、有胎儿遗产还能继承遗产

胎儿有继承权,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后是否能继承遗产,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胎儿即成为活的婴儿,也就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这时,为胎儿所保留的遗产即成为婴儿的财产,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不能继承遗产,则该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不久即死亡,为胎儿保留的遗产则由婴儿的唯一继承人即其父母法定继承。

三、胎儿是死胎的还有继承权吗

死胎是没有继承权的,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因为胎儿出生后即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保留的遗产份额还是属于他所有,因此死亡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3)如果胎儿出生时即为死胎,则该保留的份额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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