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如何约定验货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0:24:56 420 人看过

把好货物验收方法这一条款的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成功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注意明确订明。

合同中应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手段;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一般地,验收的办法有外观验收;理化验收;安装运行验收;破坏性验收等,采用哪一种方法应在合同中订明白。有的验收需要委托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的,应当委托国家法定检验机构验收以保证其验收的法律效力。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其验收期限。国家有验收期限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可按下述原则约定:需方自提的,在提货时当面点清验收;供方送货或代运的,货到后10天内验收完毕,特殊情况的双方在货到时或者合理的期限内验收。没有验收,不得动用,一旦动用,就视为验收合格,不能再提出数量及质量的异议。此外,合同中也应明确规定验收的地点。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审查采、供货双方的基本情况

在买卖谈判正式开始之前,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了解其经营范围,以及对方的资金、信用,经营情况,其项目是否合法等。如果有担保人,也要调查担保人的真实身份。若出面签约的是某业务人员时要注意查看对方提交的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委托证明,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特别应注意在涉外商贸谈判中,要注意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分开,若与子公司谈判,不仅要看母公司的资信情况,更要调查子公司的资信情况。因为母公司对子公司不负连带责任。

(二)、严格审核买卖合同主要条文

当谈判双方就交易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以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谈判所涉及的数量、质量、货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都必须严密、清楚,否则会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特别应注意:

1,签订的合同对商品的标准必须明确规定。

签订合同时,双方对买卖商品的名称必须准确而规范。对所购产品的质量标准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以免所交货物因质量不符合所想要采购的标准而引起纠纷。

2,交货地点应明确

签订合同时,要写明交货地点,保证货物能够及时签收,避免丢失货物,尤其是在跨国采购时应注意。

3,接受货物时间应明确

为了避免所采购的产品因过期等原因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在买卖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货物到交货地点后采购人的收货时间。

(三)、合同必须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违约的责任

买卖合同双方应就违约事项约定解决方式以及法律责任,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约定在违反合同事项时支付违约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7: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违约金相关文章
  • 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验收风险
    一、如何防范买卖合同验收风险把好货物验收方法这一条款的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货物的验收办法,事关供需双方预期的经济效益与合作成功与否的大局,也是易发生质量纠纷的地方,必须注意明确订明。合同中应明确载明:验收的时间;验收的手段;验收的标准;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当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一般地,验收的办法有外观验收;理化验收;安装运行验收;破坏性验收等,采用哪一种方法应在合同中订明白。有的验收需要委托有关专业部门进行的,应当委托国家法定检验机构验收以保证其验收的法律效力。同时,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其验收期限。国家有验收期限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国家没有规定的,双方当事人可按下述原则约定:需方自提的,在提货时当面点清验收;供方送货或代运的,货到后10天内验收完毕,特殊情况的双方在货到时或者合理的期限内验收。没有验收,不得动用,一旦动用,就视为验收合格,不
    2023-05-03
    82人看过
  • 合同事项约定不清,如何处理
    合同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协议不能补充的,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具体规定确定。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前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具体标准执行。(二)价格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的市场价格执行;依法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其他目标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2023-08-07
    227人看过
  • 买卖合同是否要约定货物的情况
    一、买卖合同是否要约定货物的情况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主要是标的物的名称、种类或者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注意:这些是一种物与其他物区别的标志。只有在某项买卖合同中将买卖的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品种、规格、等级、花色等写清楚,才不会引起误解,产生分歧。不在合同中将买卖商品的基本情况规定清楚,要正确履行合同就难以得到保证,容易产生纠纷。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机电等配套产品,不仅要写明主机(主物)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和花色,必要时还应当写明随主机的辅机、配件(附物)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等内容。如果买受人一次购买出卖人不同种类或规格的商品,双方当事人应当分别写明每一种类或者规格商品的基本情况。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民法典。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
    2023-06-14
    452人看过
  • 买卖合同交货地点如何确认
    根据《民法典》规定确定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的地点应该是:(一)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有交付地点,出卖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二)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三)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且也无法按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时,依下列方式确定交付地点:1、标的物需要运输的,交付地点为第一承运人营业地。2、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如知道标的物是从存放在某地仓库中的一批货物中要提取的物或知道标的物将在某个地方生产或制造,则出卖人交付地点为双方所知道的标的物所在地。3、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也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的交付地点为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如果出卖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出卖人的居住地为交付地点。一、买卖合同违约金
    2023-03-17
    106人看过
  • 货物买卖缺乏合同是否违反约定?
    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货物买卖关系是否成立并不以有无书面合同为唯一的标志,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也能表明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进行货物的买卖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要签订买卖合同,以买卖时的相关问题进行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实践中不是所有的买卖都会签订合同的。租客养狗算违约吗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不允许养宠物的,则租户养狗算违约;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租户不算违约。租户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怎么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3-07-07
    444人看过
  • 如何证明买卖合同已经交货
    一、如何证明买卖合同已经交货货物的交付即所谓的收货、送货,是买卖合同中至为重要内容,其涉及到货物风险的承担、所有权的转移等诸多问题,所以,应在买卖合同中对交货方式(运输的方式是铁路、公路、海运还是多式联运;是送货、自行提货、委托提货还是代为运输)、地点、时间、运输费用的承担等事项应当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明确。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明确的,应当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卖方所在地交货,由买方提货,这对卖方是有利的。在实践中,与交货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签收,这对卖方而言非常重要,很多公司交货后,送货单经常是由对方的业务员或者经理等人员进行签收,并没有加盖公章,这就产生卖方是否完全履行交货义务的证明问题,因为是个人签收,对方如果否认签收人是该公司职员,并且不予承认公司已经收取了货物,会使卖方举证产生很大困难,除非签收人同时是该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避免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每次交货时都由对方加盖
    2023-05-03
    344人看过
  • 如何合理约定买卖合同的管辖法院
    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就法院的管辖进行约定,但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有关规定。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以实际联系原则为兜底条款,同时可以在被告、原告的住所地、合同签订、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当然,若当事人约定的某一管辖法院违反了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约定的,则约定无效。原则上应按原告就被告进行管辖。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我们依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买方,是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损失相关的费用的;作为卖方,可以要求对方履行支付义务,也可以主张相应的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023-06-30
    356人看过
  • 如何写货物赊欠买卖契约书
    出卖人xxx简称甲方,承买人xxx简称乙方,兹为xx货物欠款买卖,经双方缔结契约条件如下:第一条甲方愿将xx货xx件卖与乙方,约定xxxx年x月x日交付清楚。第二条货价议定每件人民币xx元整(或依照交货日交货地的市价为标准)。第三条乙方应自交货日起算xx日内支付货价与甲方清楚,不得有拖延短欠等情形。第四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或仅能交付一部分时,应于x日前通知乙方延缓日期,乙方不允者可解除买卖契约,但须接到通知日起算x日内答复逾期即视为承认延期。第五条甲方如届交货期不能交货又未经依前条约定通知乙方时,乙方可限相当日期催交货,倘逾期仍不交时,乙方可解除契约。第六条如因天灾地变,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致甲方不能按照期交货或一部分货品未能交清的,得延缓至不能交货原因消除后x日内交付。第七条乙方交款之期以甲方交货之期为标准。第八条乙方逾交款日期不为交款的,甲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交款,并请求自约定交款
    2023-06-12
    340人看过
  • 买卖合同约定分期付款,有什么注意事项?
    分期付款买卖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是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中的“分期”是指买受人将应当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总价款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法律特征:1、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2、价款的分期给付性。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律师补充:分期付款买卖使买受人未支付全部价金即取得买卖标的物,出卖人未得到全部价金即需移转买卖标的物,出卖人存在不能取得全部价金的风险。因此,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出卖人为规避风险,往往提出一些有利于自己的合同条款。一般来说这也是合理的,是合同自愿原则的体现。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
    2023-05-07
    50人看过
  • 如何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解除
    约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办法是,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解除的事由,以及解除权人。另外即使未约定的,只要买卖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也能解除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委托合同如何解除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得了么二手房买卖合同能否解除,要看是否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二手房买
    2023-03-22
    230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隶约定利息如何主张
    买卖合同中关于利息的规定: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一、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能同时主张吗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金和利息能同时主张。如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同时主张逾期付款违约金和利息的,则逾期付款时可以同时主张违约金和利息;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则同时主张不会获得法院的支持。二、拖欠货款跑路怎么处理对方应按同类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原告逾期利息。原被告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
    2023-02-04
    178人看过
  • 买卖合同应对交货方式怎样约定的?
    货物的交付即所谓的收货、送货,是买卖合同中至为重要内容,其涉及到货物风险的承担、所有权的转移等诸多问题,所以,应在买卖合同中对交货方式(运输的方式是铁路、公路、海运还是多式联运;是送货、自行提货、委托提货还是代为运输)、地点、时间、运输费用的承担等事项应当事先在合同中约定明确。交付货物地点没有约定明确的,应当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即在卖方所在地交货,由买方提货,这对卖方是有利的。在实践中,与交货相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签收,这对卖方而言非常重要,很多公司交货后,送货单经常是由对方的业务员或者经理等人员进行签收,并没有加盖公章,这就产生卖方是否完全履行交货义务的证明问题,因为是个人签收,对方如果否认签收人是该公司职员,并且不予承认公司已经收取了货物,会使卖方举证产生很大困难,除非签收人同时是该公司登记的法定代表人。避免这个问题的最好方法就是每次交货时都由对方加盖公章,或者每次加盖公章在实际
    2023-03-04
    431人看过
  • 货物买卖合同中风险如何负担
    1、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合同中,动产所有权自买受人付清全部价金时转移,但风险适用“交付主义”,自交付时起移转。2、试用买卖试用买卖分两种,一种是因试用而交付标的物与买受人占有的,则:(1)试用期间的风险,归出卖人负担;(2)试用买卖合同生效后,包括试用人同意购买或届期保持沉默的,风险归买受人负担(此时发生了简易交付);(3)试用人明示不购买的,风险归出卖人负担。另一种是试用标的物并未交付与买受人,且在买受人承认购买时仍未交付标的物的,标的物风险自标的物实际交付时转移于买受人;此前均由出卖人负担。3、在途买卖在途买卖合同,指出卖人己将标的物交付承运人运输后,再寻找买受人订立的买卖合同,此时标的物正在运输途中。4、一方违约在先(1)因买受人原因致标的物不能按期交付的,自买受人违约之日起风险归买受人承担。(2)因标的物存在严重质量瑕疵,买受人拒绝受领或解除合同的,其后风险归出卖人承担。补充:买卖
    2023-04-26
    140人看过
  • 如何确定购货合同违约金?
    1、违约金的金额和计算方式,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法律并没有对怎么计算作出强制性规定。2、法律规定,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损失的30%时,对方可以请求降低违约金,相对应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损失的,也可以向法院主张增加。3、如果双方并未约定违约金,那么赔偿的标准根据守约方受到的损失来认定的,购销合同中,基本都是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来进行赔偿的。一、商业物业租赁合同违约金法律规定是什么1、物业公司违约合同规定是可以在合同内容当中约定一下双方当事人存在违约情况的时候,应当支付的具体违约金的金额,物业合同违约需要承担支付违约金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可以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时候,决定具体的违约金或者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的方式,物业合同违约责任规定是其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物业合同没有明确违约金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实
    2023-06-27
    175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违约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违约金
    词条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或金钱替代物。在合同违约的情况下,违约金通常是一种违约的惩罚,用于弥补对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需要注意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法... 更多>

    #违约金
    相关咨询
    • 如何约定买卖合同履行事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如何约定买卖合同履行事项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主要包括出卖人的交货时间和买受人的付款时间。这一条款涉及到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标准之一,十分重要。根据履行期限的不同,买卖合同可分为即时履行合同、定时履行合同和分期履行合同。履行地点,对买卖合同而言是指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或买受人提取标的物的地方,以及买受人付款和出卖人接受付款的地方。买卖双方对履行地
    •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要注意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权利,互相负有义务。买方负有支付货款的义务,它就享有取得货物的权利。买卖合同的对象,即标的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货物,在合同中应当如何约定呢,在履行红的时候买方又该如何预防欺诈呢?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1、交易标的要具体。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2、交易数量要明确,多或少的
    • 买卖合同如何解除,买卖合同应对交货方式怎样约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合同解除可以约定解除也可以法定解除。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
    • 民法典如何约定公证房屋买卖合同的事项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18
      一般按照以下步骤公证房屋买卖合同: (一)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1、卖方需要提交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结婚证等; 2、买方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 3、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必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如果交易房产是多人共有的,则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需要全部到场。 (二)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三)公证员通
    • 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应当约定由谁来验收货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6
      买卖双方既要约定交易货物品质、规格、包装和数量的要求以达成交易,也要约定双方国家的官方检验检疫要求以使交易能顺利实现。前者一般不需要官方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或者由买方自行验收,或者由买方认可卖方提供的说明,但如果合同约定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并出具证明的,检验检疫机构也可以按照合同要求实施检验并出具证明。至于后者则是强制性的,必须在合同中约定由官方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并出具证明,否则就无法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