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调解范围有哪些范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13 10:49:21 89 人看过

一、民事调解范围有哪些范围?

1、婚姻家庭纠纷。指因婚姻家庭方面的人身关系及由此产生的财产关系所引起的各种各种纠纷。主要包括夫妻不和,借婚姻关系索取财产,家庭成员间因分家析产、赡养、抚养、家庭暴力所引起的纠纷。

2、生产经营性纠纷。指在社会生产活动中以生产为目的所发生的纠纷。包括生产经营及生产资料使用过程中引起的纠纷。

3、财产性纠纷。指由于财产的确认、归属、损害等问题所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主要包括所有权纠纷、使用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有权纠纷指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使用、处分权的争议。使用权纠纷指对物的使用权的争议,如租赁、宅基地纠纷等。债权债务纠纷指债权人与债务人因债的履行所发生的纠纷。

4、侵权性纠纷。指纠纷主体一方或数方不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引起的纠纷,但必须是未构成犯罪的轻微违法行为所引起的。如情节轻微的损害他人财务。

二、民事调解的特征有哪些?

(1)调解人的居中性。即调解人应当公平对待双方纠纷主体,正如常言所说的“一碗水端平”。居中调解人的存在,使得调解与和解显然区别开来。

(2)纠纷主体的自治性。是否运用调解、调解过程和调解结果等,取决于纠纷主体的合意。调解人只能以“调”的方式,促成双方纠纷主体相互谅解,达成解决纠纷的合意,所以不管调解人的身份地位如何,不得通过国家权力或强制措施强行解决纠纷。

(3)非严格的规范性。调解并不要求严格遵循程序(法)规范和实体(法)规范,具有较高的自治性和灵活性。与和解相比,调解的规范因素较多,因为调解包含着自身规则化的契机:纠纷主体往往有必要就自己主张的正当性对调解人进行说服,特别是调解人越具有居中性则纠纷主体所主张的正当性就越重要,并且调解人基于多种因素的考虑(如体现自己的公正、有利于解决纠纷等),也会主动依据正当的社会规范进行调解。

我国关于民事调解的范围还是比较广,通常就涉及到婚姻和家庭,或者是最直观的财产纠纷或者侵权的纠纷,当然如果是涉及到财产的纠纷,那么很有可能是根据财产的具体确认或者财产的具体归属等发生了纠纷。当然涉及到财产的纠纷,双方当事人如果不能够通过调解来和解,那么就直接通过上诉的方式,来维护相关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社区调解民间纠纷的范围
    调解民间纠纷是属于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依据相关的规定,居民委员会对民间纠纷是可以进行调解的,而这种调解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没有强制力。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都是由群众自发组织的机构,居民委员会是以街道为单位,负责处理街道产生的问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法人资格吗?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特别法人这一法律名词,最大的受益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另外还有基层群众自治经济组织。也就是说,这一法律概念是为基层群众而设,更体现了民法的人性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居民委员会的任务:(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023-07-18
    130人看过
  • 调解员的工作范围包括哪些
    1.人民调解员在社区调委会及其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2.根据调委会的安排,负责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在主任的指导下,做好民间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制作和调解后的回访等工作;3.及时向调委会报告所负责区内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情况,提出意见;4.认真落实执行调委会的各项制度;5.完成调委会及其主任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条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2024-05-09
    357人看过
  • 物业纠纷调解范围包括哪些?
    (一)因合同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因合同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主要是由当事人违约所引起的,主要包括:因服务质量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因服务内容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因服务费用产生的物业管理纠纷、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等。1、物业管理合同服务质量纠纷。是指因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不符合物业管理行业规范或不符合约定的服务标准,而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如,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不能及时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日常环境卫生差,绿化不能及时维护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混乱、交通道路不畅,安全防范不力消防救灾不及时等等。2、物业管理合同服务内容纠纷。是指因物业管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内容全面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而引起的物业管理纠纷。如,没有按照规定或约定提供、安装服务设施设备,没有按照规定或约定提供服务场地、车位、仓库,没有按照规定或约定提供文化、体育、卫生等服务内容及场所等
    2023-05-22
    138人看过
  • 一般治安调解的范围有哪些内容
    一、一般治安调解的范围有哪些内容一般治安调解的范围包括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治安案件。1.这类案件通常涉及公民之间、公民与单位之间在生活、工作、生产经营等活动中产生的纠纷,如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等。2.还包括制造噪声、发送信息、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偷开机动车等新型治安案件。3.这些案件在符合特定条件时,如情节较轻,公安机关可依法进行调解处理。治安调解的范围虽有所限制,但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其适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二、治安调解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治安调解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起因条件,即案件需由民间纠纷引起;2.案件类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等八种明确列举的治安案件;3.情节条件,即案件需达到情节较轻的程度。值得注意的是,情节较轻虽无明确标准和尺度。对于打架斗殴和损毁财物
    2024-07-30
    389人看过
  • 离婚调解协议的生效范围有哪些
    2002年1月,原告洪*兰以双方感情破裂为由,诉至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法院,要求与被告陈*荣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调解协议。调解书中载明:“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洪*兰与被告陈*荣自愿离婚。二、:坐落于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215幢401室房改房一套归婚生女陈*霞、陈*丽(注:二人均已成年)所有……”。2003年8月,陈*霞、陈*丽以父亲陈*荣拒不交付该套房屋为由,诉至三元区法院,要求法院判决该套房屋归陈*霞、陈*丽二人所有。对此诉请,有几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陈*荣不履行协议,法院应当受理此案;第二种意见认为,法院不应受理此案,陈*霞、陈*丽二人可依洪*兰与陈*荣离婚之生效调解书向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第三种意见认为,法院不应受理此案。对于该套房屋归属,宜由洪*兰与陈*荣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洪*兰与陈*荣另行诉讼解决。笔者同意
    2023-04-28
    71人看过
  •  股东调查范围有哪些方面
    该内容主要阐述了股东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方面的一项重要权利,即查阅公司会计原始凭证、文件和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此外,股东还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若公司拒绝提供查阅,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原始凭证、文件和记录,这是股东在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方面的一项重要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
    2023-09-03
    81人看过
  • 《证券法》的调整范围有哪些?
    1.《证券法》的调整对象为: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在这里,对《证券法》的调整对象采取了列举的方式。首先列举了证券市场的两个基本品种,即股票和公司债券。因为它们体现了投资领域的两种基本关系,即股权关系和债权关系。但由于在具体形式上的发展变化,在确定基本品种的同时,又明确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也属于《证券法》的调整对象,这种规定具有一定的灵活性。2.《证券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规定既表明了《证券法》与其他法律之间的相互衔接,又表明调整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不是一部《证券法》所能囊括的,而且涉及若干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那种将证券发行的全过程、全方位,与证券有关的事项都反映在一部《证券法》中的主张,则更难以实施。所以,由《证券法》、《公司法》和相关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共同构成证券法律制度,这是符合实际情况的,更加科学
    2023-06-18
    455人看过
  •  董事限制范围有哪些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如果一个人出现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被判处刑罚、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承担个人责任的、个人所承担的大量债务到期未清偿的情况之一,则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不满五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不满五年的不能任职;(三)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董事、厂长、经理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成之日起不满三年的不能任职;(四)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
    2023-10-08
    333人看过
  • 民政局管辖范围有哪些
    最低生活保障
    民政局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 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 的重要职能,主要职责有: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2、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3、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4、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
    2023-03-31
    3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书公开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交通事故调解书的效力如何1、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约束力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达成调解协议后,赔偿义务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书的义务,伤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直接起诉。从性质上说,调解协议书是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具有合同的效力。同时,其又
    2023-07-29
    188人看过
  • 隐私权包括的范围和范围有哪些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客体是个人隐私,个人隐私是指个体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个人隐私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简单来说,只有那些被法律所保护的个人隐私才是法律意义上的隐私,才能真正构成隐私权的客体在表现形式上看,隐私主要包括三大类,即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及私人领域。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一、物业拍照发群违规吗物业拍照发群违规。因为没有经过他人允许,物业就私自拍照发群里,这种行为属于侵权行为。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可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物业需要进入业主家拍照,应当得到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二、偷偷监控犯罪会被判刑吗违法,一般情
    2023-02-22
    457人看过
  •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范围有哪些
    民事关系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可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其他组织,无国籍人员(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常住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三)目标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四)发生,变更或消除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五)可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况。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哪些基本特征涉外民事诉讼,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民事诉讼。涉外因素是指具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第一,诉讼主体涉外,即诉讼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外国企业和组织;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内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因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而使得案件具有涉外因素的,属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第二,作为诉讼标的的法律事实涉外。第三,诉讼标的物涉外。《涉外法律适用法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
    2023-08-18
    26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调解适用于哪些范围的案件
    一、哪些交通事故案件适合调解适合调解的交通事故案件: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但未构成伤残等级的。没有人员受伤,只产生财产损失的。构成伤残等级较低(九、十级伤残),受害人系农村户口,也确实长期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构成伤残等级较低(九、十级伤残),受害人系城镇户口的。造成老年人伤残、死亡,对适用农村标准或城镇标准无争议的等。二、交通事故调解谈判过程中应考虑的因素1.双方当事人的经济状况。对于索赔方来说,应该充分考虑到对方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能力,并提出适当的调解方案,如果提出了一个对方根本就无法接受的过高要求的调解方案,很有可能会吓跑对方,使调解中途夭折,当然这也并不是就说,当事人就不能够提出较高的要求,只是提出要求的方式可以选择比较委婉的方式。而且在双方当事人互不了解的情况下,短期内也无法弄清对方的经济状况,不妨提出较高一点的要求,如果对方实在无法接受,则可主动撤出调解,因为在这时,如果对方有调解的
    2023-10-27
    487人看过
  • 民法调整范围的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民法调整范围的规定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一、民法调整范围的规定民法调整范围的规定:公民等平等主体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且前述的人身关系是指平等主体间基于人格或身份而发生的,与人身不可分离,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二、民法典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7.绿色原则。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反映民事生活的根本属性,尤其是市民社会的一般条件、趋势和要求。三、民法典的意义和价值民法典的意义和价值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等,国家出
    2023-07-20
    22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有哪些,哪些纠纷不属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1
      人民调解受理范围:一、受理范围。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二、民间纠纷的主要类型。根据纠纷所指向的对象,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类型。(一)婚姻家庭纠纷,(二)劳动纠纷,(三)拆迁纠纷,(四)租赁纠纷,(五)伤残、死亡赔偿纠纷,(六)拖欠工程款等经济纠纷(七)宅基地纠纷,(八)物业纠纷等等。三、对人民调解受理范围的
    • 人民调解工作包括哪些范围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7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围主要是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它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新形式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了医患纠纷、交通肇事赔偿纠纷、劳动纠纷及校园损害赔偿纠纷等领域。实际上只要当事人认可,程序与过程不违法,一般的民事纠纷都可以作为人民调解的范围。
    • 派出所调解民事纠纷有哪些程序及范围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29
      派出所调解民事纠纷依据可以参考《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进行调解时,可以邀请当事人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的人员或者双方当事人熟悉的人员参加帮助调解。 第一百五十八条调解一般为一次。对一次调解不成,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调解,并应当在第一次调解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应当制作笔录。 第一百五十九条调解达成协议的,在公安机关主持下
    • 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1
      《人民调解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均在第一条开宗明义地规定, 人民调解的目的为及时解决民间纠纷。实际上,人民调解组织、人民法院、国家行政机关、仲裁机构等均承担着解决一定范围内民间纠纷的任务。 人民调解的范围,即明确哪些民间纠纷是由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的,从而确定人民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职责界限。司法部颁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说明:“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
    • 民事权利的范围范围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9
      1、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2、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3、根据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民事权利可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4、根据两项相互关联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