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如何规定劳动能力鉴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5:03:43 305 人看过

劳动能力鉴定的有关规定:

工伤保险规定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经治疗影响劳动能力,伤势相对稳定的,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评定,自理障碍程度分为十个残疾等级,最重的是1级,最轻的是10级。有三种级别的自理障碍:完全不能照顾自己,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分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向各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相关资料,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

第二十五条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至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协助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天。第二十六条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满意的,应当及时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收到评估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评估委员会申请重新评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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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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