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履行义务护士到医院转诊时要注意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8 14:41:42 266 人看过

(1)转诊仅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无法诊断和治疗的情况。如何理解设备和技术条件是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应该转诊的关键。在某些情况下,医院以没有床位为由要求转诊,这显然是牵强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设备和技术条件,应当理解为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可或缺、不可替代的医疗设备和医疗技能。(2)必须及时转诊。(3)医疗机构只能建议转诊,患者有自主决策权。但在病情极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论是否转诊,都要签署书面文件,说明是基于临床医生的充分说明和理解的最终决定。(4)危急患者必须进行急救。

到医院先办转诊证明吗?

1.转院须由所在科讨论或科主任提出,病人和家属也可向科主任或经治医生提出要求,经医务部门与医院领导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2.需转外地医院住院时,还须征得病人所在单位的同意,有时须报请卫生厅批准,开具证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麻风病、精神病和截瘫病人,不得转外省治疗。3.对病情较重的病人,医院要派人护送并带上急救药材,估计途中可能有生命危险的,不能转院,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转院,病人和家属也应积极配合。4.转院时应带上病历摘要。X线片等医疗资料最好也带上,可避免重复检查,减少费用。可办理借阅手续,治疗终结出院时,将借阅资料再退还给医院。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为宗旨。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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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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