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纪某1996年11月参军,1999年12月退伍,后在某机械有限公司从事装配工作,自2003年8月起,经常腰腿疼痛,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同年10月8日经医院CT检查,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突出,医生嘱咐纪某不宜干重体力活。纪某将病情告知公司,要求调整工作岗位,但公司未予理睬,直到2004年3月纪某病情加重,再次请假治病,才同意将其调做清洗工作,并将岗位工资由700元调整至600元。2004年6月30日纪某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以他经常请假和车间考核列末位为由作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纪某不服,于2004年8月13日向劳动仲裁委申诉,要求:
1、依法享受未享受完的医疗期和直接支付3个月的病假工资1800元;
2、终止劳动合同支付医疗补助费4200元。公司认为纪某按本企业工龄,已休满3个月医疗期,可以终止合同;且纪某患腰椎间盘突出不是在该公司造成的,因此无需支付医疗补助费。本案经仲裁查核调解,公司同意支付纪某未享受完的3个月病假工资900元,支付医疗补助费4200元。[评析]本案的关键有三点:首先,纪某的本企业工龄是从参军起计算,还是从进公司起计算。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复转军人军龄及有关人员工龄是否作为计算职工经济补偿年限的答复意见》(劳社厅函[2002]20号)规定:军队退伍、复员、转业军人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单位的连续工龄。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发。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计发法定的经济补偿金时,退伍、转业军人军龄应当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因此,纪某的本企业工龄应从参军起计算。其次,享有的医疗期是3个月还是6个月。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依据这一规定,纪某连同军龄累计计算本企业工龄为7年零6个月,依法享受有6个月的医疗期,而不是3个月的医疗期,所以劳动合同不能终止,应自动续延至医疗期满。第三,关于病假工资和医疗补助费。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本案中,该公司认为纪某患病不是在本单位造成的,又提供不出证据,后又怀疑患病真实性。经仲裁委同意,该公司带纪某到当地人民医院再次做CT检查,确诊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后,同意支付医疗补助费。综上所述,纪某要求该公司支付病假工资和医疗补助费符合上述有关规定。
病假工资、医疗费用的支付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扣除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在医疗费用中,由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业和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低于70%。
-
重病工作者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的权利
376人看过
-
职工患病期间是否享有医疗保险和病假工资
89人看过
-
什么病享受医疗补助金
61人看过
-
法定医疗期内职工有权享受病假工资
86人看过
-
职工医保享受医疗补助政策
387人看过
-
患病职工被辞退享受经济补偿及医疗补助
81人看过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更多>
-
医疗期和病假有哪些区别,医疗期和病假哪个工资高?湖南在线咨询 2024-09-03①医疗期工资待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②病假工资待遇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
-
职工疾病医疗补助陕西在线咨询 2021-10-24年度支付额为0-10万元。 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 大病医疗补助,全称重大疾病医疗补助。是指投保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为了解决大病治疗带来的巨大经济风险而建立的医疗补助制度。
-
员工请病假是否要全额工资呢?那有没有医疗补助金呢?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7【医疗补助费】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当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
-
工会医疗互助怎样享受工资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5-31工会医疗互助报销范围包括: 1、门诊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分的费用,扣除1800元起付线后按20%(劳模和特困职工按25%)比例核算互助金。 2、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指起付线至封顶线最高支付额度以内),由职工承担的“自付一”部的费用,首次住院扣除1300元(二次含二次以上住院后扣除650元;特困职工首次住
-
双休病假应享受病假工资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2包括的:病假根据当事人的工龄不同,享受的时间也不同,具体如下: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