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实施在即按日计罚怎么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7:30:42 371 人看过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在即,为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原则通过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草案)》等四项办法,完善相关执法细则,对新法的实际操作进行细化、补充。本报自今日起,将在一版陆续对四项细则进行深入解读。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59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按日计罚的出台,解决了环境违法成本低的问题。这记重拳也将随着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实施逐渐发挥作用。作为一部综合性的基础法律,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于按日计罚的表述并不是非常具体。为使按日计罚更具操作性,环境保护部近日配套发布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

哪些行为适用按日计罚?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按日计罚作了严格的规定,并授权地方性法规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但却没有给出具体的适用情形。赤峰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

正如这位负责人所言,哪些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第59条规定的违法排放污染物,这是基层环保工作人员首先要了解的内容。哪些行为适用于按日计罚,正是《办法》进一步明确的重点之一。

《办法》明确的5种适用情形中的4种恰恰是环境执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办法》出台后,将从经济手段上有力地打击和震慑企业违法排污问题。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第五条除规定了4种违法行为适用于按日计罚外,将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也列入适用范围。同时,第六条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种类。

《办法》中明确规定了4种适用于按日计罚的行为,而第五条中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是一个兜底条款,结合第六条地方性法规的实际需要,将使按日计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更具操作性。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处罚处处长姬钢向记者介绍。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焦点是《办法》将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行为与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一同列入按日计罚处罚范围之中。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都明确规定了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等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处罚措施。可以说,《办法》是与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和两高司法解释的有效衔接,违法行为可能同时既触犯了一些行政的法律义务,要接受按日计罚,同时也有可能触犯刑法。赤峰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

法律重在实施,《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按日连续处罚的适用范围,这对于基层环境执法人员正确实施处罚明确了目标方向、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尤其对没有任何这方面工作经验的地区更加重要。唐山市环保局法宣科负责人表示。

哪种行为是拒不改正?

弄清楚哪些行为是违法排放污染物之后,另一个基层环保工作人员关注的问题就是,什么是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59条规定中拒不改正的行为。

姬钢坦言,按日计罚政策的出台,对执法人员的工作压力可能比企业更大。不会用导致不敢用,可能是基层环保人员首先面临的问题。最早开展按日计罚的重庆市和深圳市等地区,在早期实践过程中,都或多或少由于程序不够清晰,致使执法人员对按日计罚的责令改正、查验等主要环节的理解不透彻,不敢轻易使用这项制度。

《办法》第三章实施程序规定,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排污者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应当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向排污者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在依法对排污者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的30天内,环保部门以暗查的形式对排污者的违法排污行为改正情况实施复查。复查中发现排污者拒不改正违法排污行为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对其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办法》明确了环保部门复查的方式为暗查。复查方式的明确,让企业不敢再存在侥幸心理,使按日计罚更具威慑性。

而对于何种行为属于拒不改正,《办法》也有明确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发现仍在继续违法排放污染物的;拒绝、阻挠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复查的。

《办法》对于实施程序的明确规定,对基层执法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对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可以再次责令整改并再次启动按日计罚程序的规定,明确了按日计罚可以连续实施,能够对违法行为产生执法威慑力。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罚款怎么计算?

在按日计罚的计罚方式方面,《办法》的第十六、十七、十八条也给出了明确规定,即按日连续处罚的处罚周期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送达排污者之日的次日起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查之日止。再次复查仍拒不改正的,计罚日数累计执行。

姬钢举例说,如果违法企业本月31号被环保部门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从下月1日起,如果环保部门在15日复查时违法企业还没有改正其违法行为,那么按日计罚的天数就核定为15天。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之后的20日再次复查时,企业如果还没有改正,那么按日计罚按照20天核定。

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每日的罚款数额为环境违法行为的原处罚数额。也就是说,如果上述企业的违法排污行为因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等排放标准或行政法规,在初次检查时已经被处以10万元罚款,那么在15日环保部门复查时企业被罚款的金额将累计到150万元。显然这会极大地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办法》一是明确了计罚周期,二是明确了计罚金额。这使按日连续计罚实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具有规范作用,原处罚数额是在综合考虑企业违法行为程度的基础上裁量做出的,实施按日计罚必须按原处罚数额计罚,这就规定了一次裁量多次规范,也就相当于对环保部门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提出了明确要求。唐山市环保局法宣科负责人说。同时她也表示,环保部门在责令改正期限方面要科学界定,避免随意放宽责令改正期限构成包庇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史上最严”《环境保护法》即将实施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11月18日,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对新《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认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亮点主要是对违法企业可按日处罚,上不封顶,对违法企业负责人可进行行政拘留,突出强调了政府监督管理责任,以及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为公民参与环境监督提供便利。对违法企业可按日处罚对于社会长期诟病的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环保执法难的问题,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打出重拳,规定将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环境违法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及时向社会公布违法者名单。该负责人说,在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中,加大了对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这项全新的制度。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59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
    2023-04-24
    139人看过
  • 《环保法》的“按日计罚”能罚谁
    按日计罚是新修订的《环保法》的最大亮点之一,很多人认为此条文的出台将极大地改变目前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尴尬局面,倒逼违法企业迅速改正污染行为。但专家认为以当下基层环境监管的实际情况,并不是处罚额度高低的问题,而是是否履行环境行政处罚的问题,即行政处罚执行效率的问题。对于基层环境监管来说,面对的是数量庞大的小微企业,部分小微企业主环境意识薄弱,对于环境违法处罚不理解、不履行,环保部门法定手段是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来实现,特定手段就是联合所在街道、乡镇,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但往往没有法律依据,是所谓的土方法。申请法院执行,虽符合法定程序但往往不能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只有过了法律救济时限才能申请,且法院也往往无法追缴滞纳金,只能追缴原处罚罚款。因此专家认为,对于这些企业实施按日计罚意义不大,但是对一些大中型企业还是有很大威慑力。再者,条文对环保部门的处罚额度进行了前提限制,要综合考虑防治污
    2023-04-24
    399人看过
  • 环保法拟引入“按日计罚”
    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21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三审。草案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对污染者罚到顶就是100万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我国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对此,环保法修订案草案明确,企业事业单位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北京大学资源、能源与环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汪劲认为,按日计罚是个很大的突破,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这将有利于对环境损害的遏制,也有利于让环保执法硬起来。环保法修订草案拟扩大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环境保护法修订案草案21日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三审。修订案草案规定,拟扩大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范围。二审后,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受到较多关注。有些常委会委员、部门和社会公众提出,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范围较窄,建议扩大诉讼主
    2023-04-24
    451人看过
  • 环境违法,可按日计罚行政拘留
    17日,媒体媒体从市环保局了解到,即日起,全市将开展2015年环保大检查活动,2015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及宜昌市环境执法综合大检查一并纳入此次活动。据介绍,此次市政府将成立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情况、各类工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园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及重点流域环境风险隐患整顿情况、涉危涉重及涉气等重点排污单位、施工工地扬尘、餐饮油烟治理、加油站油气回收、汽车维修4S店油漆废气治理等环境守法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根据要求,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停产限产、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政拘留等手段予以严肃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地环保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餐饮油烟、加油站油气回收、汽车维修4S店油漆废气及危废管理等环境违法行为,
    2023-06-06
    264人看过
  • 新《环境保护法》:责令不改的将按日罚款
    新《环境保护法》原文: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在环境保护法修订过程中,违法成本低是各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数额相对较低,另一方面是法律法规在执行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从法律本身规定来看,由于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的处罚相对于巨大的污染防治成本,比例失衡,普遍存在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象,导致企业宁可选择违法,承担相对轻微的法律责任,也不愿遵守法律,承担相对高的污染治理成本。实践中,超标超总量排污、偷排污水、排放有毒物质、夜间违规建设噪声扰民等违法排放污染物的现象较为普遍。这类环境违
    2023-04-24
    122人看过
  • 环保按日计罚关键在执行力
    就以往包括环保部门在内的有关方面环保执法不力、相关企业等随意污染普遍等来说,原因并不仅是老环保法对环境污染的处罚措施不够明确和严厉,甚至没有政策,而是这些政策的执行不力明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保法将实施,新法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等四项规定将重拳指向排污企业。近日,环保部将与新法相关的四项办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排污者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但仍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逐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四项新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毫无疑问,对新修订的环保法按日连续处罚罚则从处罚适用对象、处罚额度等方面进行明确细化,大大加重了违法污染的代价,是在进一步织密法律保护的笼子,对于此前环保执法不力的改进以及强化环保治理等都是利好。问题是,就以往包括环保部门在内的有关方面环保执法不力、相关企业等随意污染普遍等来说,原因并不仅是老环保法对环境污染的处罚措施不够明确和严厉,甚至没有政策
    2023-04-24
    54人看过
  • 按日计罚实施,罚到违法企业破产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解读:针对企业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按日连续计罚,上不封顶,打破了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罚款数额的限制,对违法排污企业来说,无疑是一把利剑,超标即违法,违法即受处罚,按日计罚的制度设计核心就是责令排污者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而不是限期改正,就是不给排污者留有限期内合法的违法排污的空间。按照《办法》规定,企业存在以下五类环境违法行为,而且受处罚后拒不改正的,环保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2.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3.排放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排放的污染物的;4.违法倾倒危险废物的;5.其他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
    2023-04-24
    314人看过
  • 新环保法四大铁拳元旦实施:按日计罚上不封顶
    2015年1月1日起,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环保法》修订草案就将正式施行。雾霾天气持续不断、水污染事件频频发生、土壤污染超标严重环境问题已经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被认为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作为中国环境领域的基本法,《环保法》此次迎来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由于环保法牵涉面甚广、争议较多,这次修法进行了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新《环保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怨声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的法律,它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并且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也将对资本市场的多个行业和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媒体梳理出四大铁拳,为您全面解读这部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按日计罚上不封顶事实上,国家在环境领域的立法不少,但由于违法成本低,导致对相关企业的经济处罚并未取得应有的震慑及约束作用。2015年元旦起正式实施的新《
    2023-04-24
    365人看过
  • 新环保法明年实施:屡次违法排污拟逐次按日计罚
    明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实施,新法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规定将重拳指向排污企业。10月17日,环境保护部将与新法相关的4项办法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排污者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但仍拒不改正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逐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四项新办法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是排污企业屡次违法排污的原因之一,为了杜绝这一现象,昨日公布的《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排污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拟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指出,处罚对象除了未获得环评审批、治污防污设施未建成、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等行为,还包括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办法指出,环保部门应当向排污者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
    2023-04-24
    291人看过
  • 史上最严新环保法“按日计罚”
    新《环保法》为何被称史上最严?以企业违法排污为例,对环境违法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将按日计罚、上不封顶,也就是企业一天不纠正,处罚就不设上限,解决了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四川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对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和其他职责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这赋予了环保执法人员行政强制的权力。新《环保法》对颇受诟病的环评,也挥出了重拳。媒体了解到,环评、检测、运营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应当与其他责任者承担连带责任;在环评文件未依法提交或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将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被责令恢复原状。
    2023-04-24
    130人看过
  • 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时间
    环境保护法实施时间是: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法所指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种:1、罚款,责令改正;2、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3、责令停业、关闭;责令恢复原状;4、罚款,并予以公告;5、拘留;6、撤职或者开除处分;7、引咎辞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
    2023-08-09
    176人看过
  • 元旦起实施违法排污“按日计罚”
    近日,从省法制办获悉,《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下称《办法》)有望本月正式出台。依据《办法》,居民住宅楼、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住楼将不准开设餐馆;露天烧烤将划定经营区域,越界最高罚款2000元;餐馆应安装油烟净化在线监控设备。而此办法出台的背景,是2015年1月1日起,新《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这部中国环境领域基本法首次提出,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并且将6月5日定为环境日。由于新《环保法》设计了按日计罚,按日连续处罚施行后,只要不停止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罚款每天都在往上涨,处罚不设上限,因此新《环保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对于企业超标或超总量的行为,环保部门可直接限产或停产。去年12月30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共1436个监测点位,将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并向社会发布包括可吸入
    2023-04-24
    407人看过
  • 环保执法将实行按日连续处罚
    环保部正在制定中的《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17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力求破解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老大难问题。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这项全新的制度。办法对实施程序、处罚期限、计罚方式等作出了比较明确的规定。适用范围重点放在打击未批先建、久试不验、规避监管等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2015年1月1日新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将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出一套有力的组合拳。环保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制定上述4个配套文件旨在增强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等规定的操作性。通过公开征求意见,让这些细则符合实际、程序完备、便于操作。为解决一线环境执法人员不会用、不敢用的问题,在
    2023-04-24
    361人看过
  • 新环保法细则征求意见8种环境违法行为可按日计罚
    为配合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在明年1月1日起施行,环保部近日发布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信息公开的4套具体办法,并在中国环境网上公开征集意见。昨日,福建省环保厅召开征求意见会,11家企业代表和各级环保部门工作人员齐集一堂,针对四个配套文件的细则发表看法。据了解,参加意见征求会的11家企业,均为化工、电镀、石材等行业,在排污方面极具代表性。福建省环保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除此之外,10月17日至26日,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上四条办法均为征求意见稿)等4个配套文件在中国环境网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部门解读未批先建等环保违法可按日计罚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这项全新的制度,此次制定的《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共5章17
    2023-04-24
    14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违反环境保护法怎么处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违反环境保护法怎么处罚 违反环境保护法怎样处罚,要依据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而定,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罚款、停产停业等的处罚。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
    • 环境行政处罚按日处罚制度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1-04-12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经2014年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计罚方式、附则5章22条,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排污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
    • 环境违法行为按日连续处罚是什么意思?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4
      《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按日计罚制度,即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计罚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形。首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存在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包括超标超总量排污,未批先建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通
    • 环境保护法实施后水污染还能用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以用的,所以依然是有效的。因为新的环保法实施了,但是新的水污染防治法没有发生变化,那么原有的法律自动废止,依然可以使用。除非是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出台了
    • 怎样解释按日连续处罚什么样的环境违法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1
      《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了按日计罚制度,即对于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按日计罚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形。首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存在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包括超标超总量排污,未批先建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