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企业需要凭借营业执照来行使其占有的、使用的、收益的和处分的权利。根据营业执照上的记录,可以确认被拆迁房屋的身份、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和用途,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据此进行补偿安置。在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居住性质进行补偿安置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经济实际,对已经营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性房屋给予一次性适当的经济补偿。
在拆迁过程中,企业需要凭借营业执照来行使其占有的、使用的、收益的和处分的权利。根据营业执照上的记录,确认被拆迁房屋的身份、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和用途,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并据此进行补偿安置。在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居住性质进行补偿安置的前提下,结合当地经济实际,对已经营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性房屋给予一次性适当的经济补偿。
企 业 拆 迁 与 营 业 执 照 的 关 系
企业拆迁与营业执照的关系可以从多个方面进行法律分析。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企业拆迁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许可,否则拆迁行为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其次,营业执照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凭证,是企业与外界开展经济活动的基础,因此营业执照的办理和注册是企业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最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法》的规定,拆迁行为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拆迁行为就是违法的。因此,企业在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时,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并且拆迁行为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企业拆迁与营业执照的关系是密切相关的,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可能导致拆迁行为违法。
企业拆迁需要凭借营业执照来行使其占有的、使用的、收益的和处分的权利,营业执照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凭证,是企业与外界开展经济活动的基础,因此营业执照的办理和注册是企业开展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同时,拆迁行为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时,必须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并且拆迁行为也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法》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
股票期权与企业经营绩效的相关性
171人看过
-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
480人看过
-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
89人看过
-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
115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与企业日常经营是否相关?
193人看过
-
合伙期限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176人看过
拆迁补偿安置方式通常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的政策规定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拆迁人以货币形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货币补偿的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被拆迁人不愿意或不适合在原地重建的情况... 更多>
-
企业经营性债权与债务的关系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03企业经营性债权与债务的关系是普遍存在的,这种关系会加速企业和社会的商品以及资金的流通,能够给国家带来财政收入和促进国家的就业,是一种正常的经济关系。
-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标准是什么广西在线咨询 2021-06-211、按照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面积一次性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种计算方法比较简单,一般都是由区一级或区一级以上的政府确定一个标准,然后按照企业的生产经营面积给予一次性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只要能确定企业的生产经营面积,就可以计算出停产停业损失。这个方法计算虽然简单,但是实践中使用起来很容易产生纠纷,纠纷的矛盾点就在于如何认定生产经营面积。 2、根据纳税情况或者营业执照等营业注册信息中的营业面积具体而言,
-
联营企业与合营企业的区别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12一、合营企业 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即合营企业。 (一)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合营企业的特点是,合营各方均受到合营合同的限制和约束。 (二)一般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 (三)约定可能体现为不同的形式,例如可以通过在合营企业的章程中规
-
企业经营期限如何做经济性裁员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7按照规定企业可以进行裁员,裁员要注意以下几点: 1.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应当向工会或全体员工说明情况(仅仅是说明,并不需要工会或员工同意); 2.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3.在六个月内重新招
-
企业经营性债权与债务的关系是怎样北京在线咨询 2022-08-28债权债务关系是企业经营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经济关系,它对双方当事人的生产经营及经济利益,对国家的财政收入,对企业资产和负债的性质,对企业的实际偿债能力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