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造成的损失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20:46:39 374 人看过

不当得利造成的损失主要是财产上的利益损失。

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

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

如果取得利益有法律上的依据,即使相对人受有损失,也不构成不当得利,如赠与。没有法律上的依据,即包括取得利益时没有依据,也包括利益取得时有依据,尔后该依据消灭。如果买卖被撤销,一方从对方获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不当得利】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当得利相关文章
  • 构成不当得利的具体元素有哪些?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具体有:1、一方获得财产利益,另一方获得财产利益;2、他人的损失是指因某些事实而减少他人的财产总额;3、利益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建立取决于利益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4、没有法律依据获得利益。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获得了利益。票据伪造的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1、行为人实施了假冒行为。假冒他人名义出票或在票据上签章,是票据伪造的前提条件。伪造的具体做法,可以是盗用他人印章,仿制他人印章或制作并无其人之印章而签章等各种假冒手段。2、伪造行为符合票据行为的形式要件。伪造行为在外观上符合票据行为的法定形式,才能产生票据行为的效力,如果不具备票据行为的合法形式,就不能构成票据行为,亦无从形成票据伪造。3、伪造行为人目的是骗取财物。票据是金钱债券,持有票据能够获得票面金额,伪造票据的,因票据具备合法之形式要件,伪造者可以从付款人处骗取金钱,伪造人实施
    2023-07-04
    423人看过
  • 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计入时对应哪些科目
    【问】: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具体对应哪些利润表科目?【答】:利得和损失分为: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总共两大类。利得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计入“营业外收入”。损失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计入“营业外支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损失。通常指的是“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的核算内容,如下: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2、非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贷方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3、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
    2023-06-12
    310人看过
  •  不当得利损失应该怎样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不当得利的损失会根据受损失人实际损失的金额进行确定。如果某人捡到了1000元,那么不当得利损失就是1000元。如果没有合法根据地取得了不当利益并造成了他人损失,那么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在司法实践上,不当得利的损失会根据对受损失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进行确定。例如,如果某人捡到了1000元,那么不当得利损失就是1000元。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 当 得 利 的 认 定 原 则 有 哪 些 ?不当得利的认定原则包括:1. 须有受损失的事实:首先,必须有实际的损失发生,否则不构成不当得利。2. 受损失的人须为权利人:不当得利必须是权利人受到损失的情况,非权利人则不构成不当得利。3. 受益人须有过错:受益人必须有过错,即受益人通过某种手段获得了不当利益,才会构成不当得利。4. 受损失的人须无给付的义务:受损
    2023-09-07
    145人看过
  • 不当得利不用返还取得利益的情形有哪些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返还不当得利,除返还原来所取得的利益外,由此利益所产生的孳息也应一并返还.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行为引起的一种事实状态,因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需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应返还彩礼彩礼在性质上是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老百姓操劳多年,倾其所有给付彩礼,是
    2023-08-18
    62人看过
  • 可得利益损失评估的类型有哪些
    一、可得利益损失评估的类型有哪些?1、生产利润损失评估:如:因一方延期交付(或延期调试)设备、原材料或交付的设备、原材料质量不符合约定而导致另一方延误生产期间的损失2、经营利润损失评估:如:因一方违约解除承包、租赁等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后不及时交接承包、租赁物(包括车间、厂房、生产用特种车辆等)的行为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3、转售利润损失评估:如:因一方延期交付合同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数量不合约定,致另一方向第三方转售的交易失败而受到的损失。二、可得利益损失评估报告书的内容有哪些?1、标题及文号。评估报告的标题及文号是不可缺少的内容;2、声明。注册资产评估师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提醒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3、摘要。应当提供评估业务的主要信息及评估结论;4、正文。(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
    2023-06-18
    367人看过
  • 返回不当得利还能赔偿损失吗
    一、返回不当得利还能赔偿损失吗《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八条规定,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与不当得利返还之债的区别(一)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返还不当得利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一方取得利益,他方遭受损失,一方取得利益与他方遭受损失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一方取得利益无合法根据。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具有损害事实,存在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二)责任形式不同。返还不当得利责任的形式主要是返还财产,而侵权责任的形式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三)
    2023-05-03
    474人看过
  • 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失可以得到哪些赔偿?
    医疗事故损害的赔偿项目有以下这些:(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
    2023-07-03
    179人看过
  • 委托投资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利益,既包括财产的积极增加。财产的积极增加,是指权利的增强或义务的消失,使财产范围扩大,如取得所有权、知识产权、所有权上负担的除去等;财产的消极增加,是指财产本应减少却因一定事实而未减少所产生的利益,如本应支出的费用而没有支出,实际上等于增加了财产。(二)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财产的消极减少,是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能增加。(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
    2023-08-18
    428人看过
  •  不当得利处理办法有哪些?
    善意得利人不知且不应对取得的利益有法律依据且该利益已不存在时,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而如果得利人是恶意的,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另外,对于第三人的情况,如果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因此,以上三种情况下,受损失的人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权利。若善意得利人不知且不应对取得的利益有法律依据,且该利益已不存在,则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2、如果得利人是恶意的,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3、对于第三人的情况,如果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无 偿 转 让 的 责 任无偿转让,又称单方转移,是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一
    2023-09-29
    96人看过
  • 不当得利是否可以主张间接损失
    一、不当得利是否可以主张间接损失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赔偿要求,必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法院不会支持。间接损失也是一样的。二、不当得利成立要具备什么要件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1、一方取得财产上的利益:取得财产上的利益,是指因一定事实而增加财产总额。不当得利的成立须以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为首要条件,若仅致他人损害,而自己并未获得利益,即使负赔偿责任,也不构成不当得利。2、他方受有损失:指因一定的事实,使他人的财产总额减少。若仅有一方获利而无他方受损,则不能构成不当得利。此处的损失,既包括财产的减少,也包括财产的消极减少。财产的积极减少,是指现存财产的减少。3、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不当得利的成立,以利益和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条件。即一方受损是他方获利所致。4、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指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是对于获得利益而言的,
    2023-05-03
    295人看过
  • 什么是不当得利?其成立条件有哪些?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什么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1、给付型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而产生的不当得利。构成给付型不当得利,有以下四个要件:一是基于给付而取得利益。二是他方当事人受有损失。三是具有因果关系。四是没有法律依据。2、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是因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类型。一是基于受益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有以下三个要件:(1)因侵害他人的权益而取得利益。(2)使他人受损失。(3)没有法律根据。二是基于受害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三是基于第三人的行为而产生的不当得利。四是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的不当得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
    2023-07-22
    76人看过
  • 准合同的不当得利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在当代社会,现在为他人保管一些财物或者是管理一些事情,都是因为存在法定义务,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关于保管问题已经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如果没有上述的原因就对此进行管理的话,那么有可能会构成无因管理。一、不当得利排除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6-28
    149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不当得利是什么意思《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二、不当得利的分类有哪些不当得利依据不同标准可以作不同划分,最基本的划分是依据不当得利是否基于给付行为而发生,将其分为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1、给付不当得利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与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
    2023-04-19
    191人看过
  •  不当得利的情形有哪些,需排除
    这段内容讲述了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包括给付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明知无债务的清偿、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存在强迫得利和存在反射利益。其中,不属于不当得利的情况包括:1)给付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2)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3)明知无债务的清偿;4)因不法原因而给付;5)存在强迫得利;6)存在反射利益。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当给付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时,不属于不当得利;2.当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时,不属于不当得利;3.当明知无债务的清偿时,不属于不当得利;4.当因不法原因而给付时,不属于不当得利;5.当存在强迫得利时,属于不当得利;6.当存在反射利益时,属于不当得利。 不存在债务的清偿属于哪种情形?不存在债务的清偿属于债务免除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规定,债务人可以申请债务免除,但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首先,债务人不能通过诉讼、仲
    2023-08-25
    126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损害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受益人为恶意时,返还范围以取得利益与损失利益中较大者为限;受益人先为善意,后为恶意的,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另外,恶意的受益人将所受利益无偿让与第三人的,恶意受益人... 更多>

    #不当得利
    相关咨询
    • 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有哪些,不当得利的条件有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3-11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一方受到损失。仅仅有一方受到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3、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4、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的
    • 造成车辆损失应当赔偿哪些方面的损失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修理费,若造成人员伤害需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
    • 由于过失造成的不当得利不判刑可以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4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依据而取得不当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点: 一、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二、一方受到损失。仅仅有一方受到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 三、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 四、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称为“没有合法根
    • 不当得利具体指的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3
      不当得利具体指的是什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
    • 工作失误造成别人不当得利指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不当得利指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