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中不适用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人身损害赔偿用的标准。而人身损害赔偿又是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畴,须先到工厂所在地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下来之后才是做伤残等级鉴定。两者是不同的概念,相互不适用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河南省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7月9日讯: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综合考虑物价增长水平等因素,决定对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上调。调整的对象:2022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这次调整继续向待遇水平较低的人员倾斜,以工伤发生时间的不同确定相应增加金额。
一、1996年10月1日前发生的工伤
伤残津贴为伤残一级180元,伤残二级170元,伤残三级160元,伤残四级150元,伤残五级140元,伤残六级12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为配偶80元,其中孤寡老人为100元;其他亲属60元,其中孤寡老人或孤儿为80元。
生活护理费分三种情况发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为10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为8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为60元。
二、1996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发生的工伤
伤残津贴为伤残一级170元,伤残二级160元,伤残三级150元,伤残四级140元,伤残五级130元,伤残六级115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为配偶75元,其中孤寡老人为95元;其他亲属55元,其中孤寡老人或孤儿为75元。
生活护理费发放标准分别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9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75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60元。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这次调整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并要求各地于2010年7月底前将增加的待遇发到相关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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