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应该客观公正地评价,避免浮华的描述。客观性是审计评价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评价必须以审计核实的事实为依据,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环境,客观评价领导干部的表现和责任。要公正地分析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基本条件对领导干部的影响。我们既不应过分赞扬,也不应过分贬低。个人诚信报告、工作总结等审计证据以外的数据不能作为评价依据。要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评价责任人任期的经济绩效和经济责任。定量分析要有真实的数据支持,定性分析要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支持。不能主观上和个人的好恶,这样评价才能公平公正。二是要作出全面具体的评价,避免片面偏颇。
对本单位财务、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相关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有效性,投资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个人诚信状况等进行全面审计和评估自律,负责人任期内有关问题的责任。具体事项不能简单地用数据增减的绝对数和相对数来分析。此外,还应分析增减的原因,以确定是否是受审核方的业绩。审计评价应系统化,不能过于抽象和笼统,不能只关注一个方面。第三,要从审计的角度进行评价,避免“职能过度”。
必须做到“三不评价”,即不评价超出审计职责范围的项目;不评价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的项目;不评价不涉及审计的项目。不得承认与经济无关的业绩和与经济责任无关的责任。而且,我们不能从政治素质、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来评价。例如,有些审计评价术语如“政治过硬、作风正派、工作努力”等,就不恰当。超出审计范围的评价不仅影响审计效果,而且增加了审计风险。第四,要用规范的语言进行评价,避免华立的修改。在审计评价中,应当使用规范的语言、专业的表达方式和恰当的措辞。它不追求冗长的重复,而是要求逻辑性强、文字简洁、表达准确。谨慎使用形容词、隐喻和其他修饰语以及文学语言。不要夸大语言,空洞的语言。对于审计必须评价的内容,由于某种原因评价证据不充分的,应当实事求是地反映出来。五是科学运用审计评价方法,避免僵化。
针对不同的审计内容,采用不同的审计评价方法,针对性强。对经济指标、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价。要从数量入手,按数量分析,按数量确定结果;要用定性分析评价违纪责任。确定违纪问题的性质,划分违纪责任,区分直接责任和上级责任,划清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的界限;分析和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运用。为规避审计风险,一般采用有前提的肯定,并谨慎采用“完全、100%”等最高程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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