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应作为刑事法律后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1:12:10 291 人看过

目前在我国,失踪仅是民法中的一种法律后果,在刑法上还没有明确规定。所以在处理造成人员失踪的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时,常常会遇到一些两难的情况。结合办案实践,笔者认为,应将失踪作为一种刑事法律后果。

刑法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交通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均为过失犯罪,其犯罪构成必须要有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致人重伤、死亡按有关规定要求为重伤三人或死亡一人以上,必须要达到这个标准才能够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失踪是否作为一种刑事法律后果,目前我国法律尚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对于失踪是否等同于死亡或作其他情节考虑,因刑法未作规定,给定罪处罚带来诸多不便。所以,笔者建议,应将失踪作为一种刑事后果加以明确规定。失踪的危害后果也是极为严重的,如我国近几年来各地发生的一些重大交通事故、煤矿塌方等重大事故中,失踪人数很多,其中有些情况下失踪者生还的可能性很小,对此如果不作明确规定,对失踪者的亲属和社会都是不公平的,对及时打击犯罪也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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