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逃债主要有哪些表现?应对该现象的主要对策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20:12:10 120 人看过

一、企业破产逃债的主要表现

在我国当前的企业破产过程中,出现了一种被扭曲的现象:一些企业假破产,真逃债,把破产当作一种手段,千方百计赖帐、逃债,严重侵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危及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

1、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

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

在无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有的企业甚至不按破产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价,故意压低破产财产的作价金额,使债务率超过实际负债率,形成无资产清偿债务的局面。

2、破产企业“恶意”破产,故意转移财产,另立公司或划小核算单位,搞空壳破产。

在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默许和纵容下,一些企业通过改制,抽逃资产,使原单位名存实亡,债务悬空,待破产清算结束免去余债后,以原企业的有效资产为基础再重新开张。甚至出现了企业一面静悄悄地酝酿破产,一面又紧锣密鼓地投资办新厂的怪事。

3、破产企业违法操作,随意拔高职工安置费等优先受偿费用,使企业无产可破。

目前,在企业破产实践中存在着这样一种做法:即根据职工人数和破产企业资产状况,首先从破产财产中提取一定比例或一定数额的职工安置费。

如果破产企业为其他企业所购买或接收,则将这一费用以资产形式拨付给购买者或接受者企业。实践中有的企业清算费用惊人,有的企业一面进行破产,一面又利用清算中获取的高额优先受偿费(包括职工安置费)重新组合、入股联营建立新的企业,以此方法甩掉巨额债务。

一些部门从地方、部门利益出发,帮助企业出谋划策,以使企业“起死回生”。有的地方政府强令银行等债权人放弃债权。

由于政府的社会公益目标与心理,在清算破产企业债务时,往往利用行政权力,要求一些资金实力雄厚、效益良好的企业或者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等放弃对破产企业的债权,以平缓破产企业终结时、破产还债过程中,因破产财产不足而可能导致的债务清偿及职工安置等方面的一些矛盾。有的甚至串通法院,人为认定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效,或虽认定有效但不予优先清偿。在破产企业债权受偿的具体操作过程中,担保物权极易受到分割。

由于破产企业财产微薄,在担保物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他未设定担保物权的一般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数额就微乎其微,并且大多数破产企业属于长期负债经营,如向银行申请贷款,然后以企业的全部资产向银行作抵押担保。

这种情况下,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均应首先满足银行债权,但这很难得到其他债权人的认可,因此经常出现政府出面做工作要求担保物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债权人会议通过决议剥夺取得担保物权的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人民法院不支持债权人就担保物权优先受偿请求的情形,以平衡和均等利益牺牲担保物权人应当依法首先取得的法定份额。

在地方政府和法院的关照下,有的企业背着债权人偷偷破产,有的以低得惊人的价格转让给本地企业。破产成了某些地方政府保“一方平安”,使企业甩掉“包袱”轻装前进的最佳选择。

二、企业“破产逃债”现象的对策

1、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减少行政干预

在正确发挥政府在企业破产工作中的作用的同时,应尽量减少行政力量对企业的干预,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破产工作的影响。

企业破产是市场行为,而不能是政府行为,政府在企业破产工作中应依法办事,创造推行与破产制度相适宜的法制环境,从大局出发,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外地与本地、发展与稳定等方面的关系,要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和“假破产,真逃债”现象的发生。对清算组的工作,评估机构的活动,资产变现的方式,人民法院都应当直接介入并加强监督。

2、完善破产立法,规范破产行为

我国现行破产法立法宗旨偏重于企业改革,对实现债务人公平清偿重视不够,从司法实践看,该法从指导思想到具体内容已不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修改和完善破产法已迫在眉睫。

破产法应明确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及时向法院申请破产,因怠于申请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受损的,法定代表人应受相应的法律制裁。鉴于当前债务人有预谋地“破产逃债”的情况较为普遍,破产法应明文规定,债权人有权依法起诉恶意逃债的债务人。

由于破产案件非常复杂,对案件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建议在中院、高院设专门的破产法庭。应参照国际惯例,法院受理破产案件时,应指定管理人接管企业财产,当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管理人成为破产企业的清算人,负责对企业的财产清理、估价、变卖和分配。适当增大债权人会议权利,加强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

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担保物权的实现。增加完善有关的破产犯罪的法律规定,加大对破产犯罪的打击力度。政府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也应加强对国有破产企业的监督,对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也应依法处理。

3、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建立完善的产权交易市场,以有效解决破产财产变现的现状,既减轻债权人的负担,又盘活破产企业资产,避免资源浪费。

发展和规范市场中介组织,使他们在企业的评估、管理、拍卖、清算等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有关费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缓解企业破产压力,缓冲社会矛盾,解除企业破产后顾之忧,从而使企业破产规范进行,债权人权益得以实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21: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遗产税针对孩子当业主的现象有哪些规定
    一位王姓先生买了一套80多万元的房子,他最近听说国家要征收遗产税了,担心房子留给儿子时,需要花一笔不小的费用。前天,他来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举办的“3.15房屋销售法规咨询活动”会场就此询问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他,一旦房产证上是未成年人名字,则代表着房地产的合法产权人为未成年人,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房屋就不能随意转让、交易。每月十个小业主领证在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前天举行的“3.15房屋销售法规咨询活动”上,产权证上是否用孩子名字成了咨询的焦点。据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社会上的确有一些人要求将产权证上的业主写成子女的名字,平均起来每个月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用未成年人姓名办理房地产权证的都有10种左右,其中不少都是小学生,有些甚至是三四岁的小孩子。之所以出现这种做法,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分析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想为孩子置份家业,直接写上孩子的名字,就可以免除以后房子过户的各种费用,同时也
    2023-05-04
    51人看过
  • 企业发生财务危机前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1)资金短缺以偿还即将到来的债务义务。(2)企业的库存商品数量发生剧烈波动,这对于正常运营的企业而言是非常不寻常的现象。通常情况下,企业的存货规模应该保持相对稳定。如果在某一阶段内,企业的存货数量出现了显著的增减变化,那么这无疑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3)销售额的意外下滑;尽管许多人可能会将这种情况归咎于市场营销策略的失误,但实际上,当销售额正在持续下滑的同时,企业仍然在大规模地向客户提供赊账服务,那么管理层就必须预见到,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将会面临严峻挑战。(4)公司盈利水平的大幅度降低;长期的亏损状态将使企业难以维持正常运转。(5)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即平均收款周期)的延长。(6)企业的偿债能力指标呈现出恶化趋势,例如资产负债率、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以及速动比率等关键财务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
    2024-05-04
    462人看过
  • 公司的设立有哪些主要表现
    公司设立不能,顾名思义,即公司设立没能成功,是指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公司不能成立。公司设立不能的主要表现如下:1、资金未能按期募足;2、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3、创立大会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4、没有进行或不给予设立登记。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程序有: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2、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3、发证。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二、新注册的公司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注册新
    2023-04-01
    186人看过
  • 校园欺凌有哪些主要表现
    校园欺凌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放学后同学间的欺负行为也算在内。其主要表现是身体强壮的学生欺负弱小的学生,令其在心灵及肉体上感到痛苦。校园欺凌通常都是重复发生,而不是单一的偶发事件。有时是一人欺负一人;有时集体欺负一人。通常欺负者不觉得自己不对,而且受害者怕事,默默承受而不敢反抗和告发欺凌者。因此,恶性循环导致受害者的身心深受煎熬。一、取外号也是校园欺凌吗属于校园欺凌。不是只有身体的殴打才是欺凌,精神上的伤害,也是校园欺凌。二、学校在防范校园欺凌方面要怎么做这就需要教育主体,尤其是学校在实施教育的过程中,真正开展有温度、有尊严感的教育,努力做到将学生放在教育的中心环节,用心关注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品格养成。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和处理机制,关注每个孩子的不寻常表现,做到事前早发现,尤其是纠正部分孩子“欺凌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担责”等错误认知,从源头上杜绝暴力事件发生
    2023-04-06
    184人看过
  • 企业利用破产制度逃避债务表现形式有哪些?
    1、隐匿企业财产破产企业其全部财产均应清偿债务。但是,目前有些债务人在企业破产时,不是考虑尽力清偿债务,而是通过种种方法尽量减少责任财产的数额。常见的作法是债务人甚至是其主管部门将企业的优质资产抽走。或是将企业分立,将优质资产部分另行设立或与他人联营设立企业。以仅剩的少许废旧资产的空壳企业来承担原企业的全部债务,在以空壳企业的名义申请破产,达到逃债的目的。此所谓金蝉脱壳。2、变卖、压价出售、无偿转让企业财产通常表现为以向强势企业整体出售财产为名,强制性地低价处理临界破产企业的财产,即不征求债权人意见,也不允许其他人购买。有的甚至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意下如此为之转移财产。3、对本没有财产担保的企业债务提供担保这种情形通常发生在同一主管部门管理下,数个下属企业之间通过财产所有权的过渡,逃避应承担的债务清偿责任。实践中,有的债务人与个别债权人双方恶意串通,对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有的人伪造合同
    2023-03-13
    389人看过
  • 企业逃废债务表现形式及对策
    一、企业逃废债务表现形式1、被告或被执行人玩失踪(即下落不明)逃废债务。被告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是企业逃废债务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执行案件中占到40%左右。企业开办人或经营者在纠纷没有发生前就出走,留下一张空壳,法院发传票、发公告,也无人来应诉。由于被告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法院也无法对其实际财产进行审查,无法掌握其资金流向。虽然法院作出缺席裁判,但却找不到义务人来清偿债务,案件只有中止执行。2、企业开办人不完全出资或虚报或抽逃注册资金逃废债务。企业在成立时通过虚假验资,骗取工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实际出资远远小于注册资金,一旦经营中发生债务纠纷,便无力偿还。虚假出资另一种情况是名为合资经营,实为挂靠经营,并无任何实际出资,企业的经营活动完全为一方操纵,发生纠纷后,挂靠方往往卷资逃走,留下被挂靠方,法院对其一问三不知。企业注册成立后抽逃资金情况也很常见,一般企业开办的资金都是借来办注册手续用的
    2023-04-23
    367人看过
  •  逃过现场监控,应对策略有哪些?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以下行为之一若出现,将会受到警告或200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在交警查车时如果闯卡,将会受到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将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以下行为之一若出现,将会受到警告或200元以下的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交 警 查 车 闯 卡 怎 么 处 理 ?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交警对于闯卡的处理方式包括:1. 如果驾驶人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
    2023-10-05
    215人看过
  • 期货与现货的区别主要有哪些表现
    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有相同的地方,如都是一种交易方式、都是真正意义上的买卖、涉及商品所有权的转移等,一、不同的地方有以下几点:(1)买卖的直接对象不同。现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商品本身,有样品、有实物、看货定价。而期货交易买卖的直接对象是期货合约,是买进或卖出多少手或多少张期货合约。(2)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一手钱、一手货的交易,马上或一定时期内进行实物交收和货款结算。期货交易的目的不是到期获得实物,而是通过套期保值回避价格风险或投资获利。(3)交易方式不同。现货交易一般是一对一谈判签订合同,具体内容由双方商定,签订合同之后不能兑现,就要诉诸于法律期货交易是以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进行交易。一对一谈判交易(或称私下对冲)被视为违法。(4)交易场所不同。现货交易一般分散进行,如粮油、日用工业品、生产资料都是由一些贸易公司、生产厂商、消费厂家分散进行交易的,只有一些生鲜和个别农副产品是以批发
    2023-04-13
    123人看过
  • 外债结构不合理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外债结构对债务的变化起着重要作用。外债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有:(1)商业贷款比重过大。商业贷款的期限一般较短,在经济较好或各方一致看好经济发展时,国际银行就愿意不断地贷款,因此这些国家就可以不断地通过借新债还旧债来滚动发展。但在经济发展中一旦出现某些不稳定因素,如政府的财政赤字、巨额贸易逆差或政局不稳等使市场参与者失去信心,外汇储备不足以偿付到期外债时,汇率就必然大幅度下跌。这时,银行到期再也不愿贷新款了。为偿还到期外债,本来短缺的外汇资金这时反而大规模流出,使危机爆发。(2)外债币种过于集中。如果一国外债集中于一两种币种,汇率风险就会变大,一旦该外币升值,则外债就会增加,增加偿还困难。(3)期限结构不合理。如果短期外债比重过大,超过国际警戒线,或未合理安排偿债期限,都会造成偿债时间集中,若流动性不足以支付到期外债,就会爆发危机。相关知识拓展:什么是外债?外债指中国境
    2023-04-26
    311人看过
  • 贪污罪的物质表现对象有哪些?
    贪污罪的物质表现对象是公共财产,公共财产分为两类:1、当然的公共财产。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专项基金财产;2、拟定的公共财产,一是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的私有财产;二是国有财产;三是非国有单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按照规定处罚。贪污罪的司法解释是什么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16高检发释字[1999]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之有关规定,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一)贪污案(第382条、第383条、第183条第2款,第271条第2款,第394条)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2023-07-04
    327人看过
  • 妨害作证罪对象有哪些表现
    1、妨害作证罪的客体要件妨害作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2、妨害作证罪的客观要件妨害作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为。3、妨害作证罪的主体要件妨害作证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妨害作证罪的主体。司法工作人员犯妨害作证罪的,从重处罚。4、妨害作证罪的主观要件妨害作证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妨害证人作证的行为会妨害国家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和他人的作证权利或人身权利,仍决意实施妨害作证行为,希望这种社会危害性的发生。一、生活中常见的妨害作证犯罪的情形1、行为人非法劝止、阻止证人依法作证,具体可采用暴力方式如绑架等方法使证人人身自由受到严重限制甚至丧失
    2023-02-07
    472人看过
  • 离婚财产调查主要对象有哪些
    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2、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一、追查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内容的拓展。1、银行存款、信用卡查询取证离婚财产分割中涉及的银行存款问题,应注意两个问题:(1)法院判决分割的是现有的银行存款余额;(2)在诉讼过程中或起诉以前对方转移的存款应为赔偿之诉。为此,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时,要调查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款余额及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一般情况下,对方的银行存款情况当事人或律师均无法直接到银行申请查询,只能由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直接申请法院至银行调取。而法院接受申请的前提是,必须提供对方的具体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为此,当事人及律师要做的是,查询到对方的银行账号。在实践中有以下几种收集途径:(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及银行卡,对这些材料进行复印或抄录即可;(2)对方留在家
    2023-03-07
    468人看过
  • 企业破产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表现有哪些?
    企业破产过程中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表现:一、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权利难以行使。据调查,大多数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起,企业破产由债权人申请的不到10%,其他全是由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企业领导秘密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由于对债务人经营情况难以全面了解,破产法对资不抵债企业破产的时间界限也未规定,即对企业负债多少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多久后应强制其破产没有作出规定,这就使已达破产边缘的企业在债权人因客观情况不能提出破产申请,债务企业又没有申请破产义务的情况下,企业的财产状况持续恶化,使债权人遭受不应有的损失扩大了。二、债权人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合法权利难以落实。依照《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中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债权人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和通过破产的处理和分配方案。然而在目前很多案例中,包括银行在内的债权人在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上均没有表决权。清算组和法院确定什么方案,就实施什么方案,在没有得到债权人会议通
    2023-04-24
    228人看过
  • 当前我国“破产逃债”现象的分析与对策
    优胜劣汰,适者生存是市场竞争的法则,在企业走向市场、参与市场竞争中,因种种原因,难免出现经营危机甚至资不抵债的情况,因此,企业破产是经济生活中的普遍现象,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通过破产淘汰机制,可以起到调整社会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使市场经济得以健康发展。然而在我国当前的企业破产过程中,却出现了一种被扭曲的现象:一些企业假破产,真逃债,把破产当作一种手段,千方百计赖帐、逃债,严重侵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危及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一、企业破产逃债现象的主要表现:(一)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在无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有的企业甚至不按破产财产的实际价值作价,故意压低破产财产的作价金额,使
    2022-04-26
    27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针对企业“破产逃债”现象有哪些对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减少行政干预在正确发挥政府在企业破产工作中的作用的同时,应尽量减少行政力量对企业的干预,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破产工作的影响。企业破产是市场行为,而不能是政府行为,政府在企业破产工作中应依法办事,创造推行与破产制度相适宜的法制环境,从大局出发,处理好中央和地方、外地与本地、发展与稳定等方面的关系,要保障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时,应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履行好自己的
    • 企业破产破产逃债主要有哪些特征?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12
      在我国当前的企业破产过程中,出现了一种被扭曲的现象:一些企业假破产,真逃债,把破产当作一种手段,千方百计赖帐、逃债,严重侵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危及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主要表现为:一、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想法设法低估破产财产价值,压低赔偿比例。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估价时,一些企业只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作价,忽略了企业的无形资产(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对无形资产不作价、不评估。在无债
    • 现在有哪些企业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当事人通过提起诉讼虽打赢了官司,后来却因对方转移、隐匿财产等而使执行陷入困境。为不让自己的权益受损,债权人可通过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公司逃避债务的主要方式有哪些,公司逃避债务有哪些责任?
    • 企业破产逃债现象的原因是什么,企业破产逃债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企业“破产逃债”现象的原因是:一、政企不分,司法职能与行政职能不分,地方保护主义严重。二、破产法不够健全、破产制度亟待完善1、在破产申请方面,尽管破产法也规定了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但缺乏实现这种权利的机制,实践中可操作性差,债权人很难真正实现这一权利。2、担保权益难以保障。3、在财产清算方面,由于法律规定的清算组成员中没有债权人代表,而且清算工作与清算组成员所在部门利益没什么联系,因而许
    • 破产以后逃债的有哪些表现?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20
      企业破产逃债一般有以下表现:1。破产企业故意隐瞒财产,缩小破产财产范围,试图低估破产财产价值,降低赔偿比例。一些企业在评估破产财产时,只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定价,而忽视了企业的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不对无形资产进行定价和评估。在没有债权人参与的情况下,一些企业甚至故意降低破产财产的作价金额,使债务率超过实际负债率,形成无资产清偿债务的局面。破产企业恶意破产,故意转移财产,另设公司或划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