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归谁所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5 05:50:12 142 人看过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指以家庭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生产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定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9: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家庭承包地的权力归谁
    一、家庭承包地的权力归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因此,家庭承包地的权利归户主所有,也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二、哪些土地可以被征收(一)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二)工商业者在农村的土地;(三)某些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200%的部分;(四)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某些特殊地区富农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五)半地主式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征收其出租的土地。三、承包地可以被收回吗我国法律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一般情况
    2023-06-15
    96人看过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每个人都有经营权吗
    我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只包括经营权,还有使用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一、农村承包土地能否继承农村承包土地能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二、农村土地使用证地使用证有两种:一种是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这是用于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这种证书一般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另一种是宅基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种证书是国土部门签发的,也套有地方政府大印。如果你这块是地办第一种证书,只需在证书中载有这块地即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
    2023-03-26
    374人看过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主要内容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经营体制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包方,以家庭为承包主,以承包合同为纽带而组成的有机整体。通过承包使用合同,把承包户应向国家上交的定购粮和集体经济组织提留的粮款等义务同承包土地的权利联系起来;把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提供的各种服务明确起来。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形式。主要生产资料仍归集体所有;在分配方面仍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集体和家庭有分有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按照合同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其经营收入除按合同规定上缴一小部分给集体及缴纳国家税金外,全部归于农户。集体作为发包方除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经营某些工副业外,主要是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
    2023-05-01
    145人看过
  • 私自转让承包的土地归谁所有
    一、私自转让承包的土地归谁所有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农村居民只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能私自买卖承包的土地。但在承包期内,承包经营户可以和其他人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流转自己的承包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的条件有哪些1.转让方必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农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为生活来源的时候,才允许其转让。其限制承包方不得随意转让的
    2023-07-17
    44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家庭谁为主
    一、农村土地承包家庭谁为主农村土地承包家庭一般以登记的户主为主,《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承包区为两类,即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其中,以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为承包方,按照统一安排进行的人人有份的承包,属于家庭承包;以其他多种方式进行的承包,属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不发生继承问题。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个人名义承包的。二、集体发包土地需要组织同意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下列事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经本集体成员决定:(一)土地承包方案以及将土地发包给本集体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承包;(二)个别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之间承包地的调整;(三)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四)集体出资的企业的所有权变动等事项;(五)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三、土地承包的期
    2023-04-21
    148人看过
  • 什么是家庭承包责任制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是家庭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责任制,作为我国现阶段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其核心在于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是村、组)承包土地等生产资料和生产任务。1.这种农业生产责任制形式,允许农户作为一个经济实体承包经营集体的土地和其他大型生产资料,按照合同规定自主地进行生产和经营。2.在此模式下,农户不仅享有经营自主权,而且其经营收入除按合同规定上缴一小部分给集体及缴纳国家税金外,剩余部分全部归农户所有。3.集体作为发包方,其主要职责是进行必要的协调管理和经营某些工副业,同时为农户提供生产服务。4.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二、书面合同的合法性在土地承包过程中,合同的形式具有重要意义。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的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农
    2024-07-16
    283人看过
  • 房地产五联发票归谁所有?
    房地产五联发票第一联存根,自己留着。第二联发票联,交对方。第三联记帐联,留下自已做帐,附凭证后。第四联随货同行联,属现金出货,交对方。第五联提货联,一般本人留下备查。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成都房地产律师多少钱都房地产律师费可能为几百元,也有可能为几千元。房地产律师收费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地区不同收费也有所差别,但可依行业标准和律师水平来收取。以下可供参考:1、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2、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
    2023-07-03
    268人看过
  • 现在是不是家庭联产承包制?
    是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坚持公有制前提下,把土地承包给农民,农民承担一定的义务,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的,农民只有经营权使用权,本质上属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质是打破了体制下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旧的农业耕作模式,实现了土地集体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确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以户为单位的家庭承包经营的新型农业耕作模式。土地改革与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异同在哪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土地改革相比,区别是:1、农民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土地改革彻底废除封建土地制度,消灭地主阶级,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农民获得了对土地的所有权,由地主的土地私有制变成了农民的土地私有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建立在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2、两者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这次土地改革,将土地产权分为所有权和经营权。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经营权则由集体经济组织按户均分包给农户自主经营,集体经济组织负
    2023-07-22
    212人看过
  • 最新家庭承包土地(个人,)征收各项收益归谁
    在收到关于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咨询后,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的解析与回应。在这个过程中,将会了解到征地补偿主要包括安置补偿、土地补偿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等多个方面。作为土地的承包者,有权合法享受对承包地的使用权、收益分享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权利;也能自由组织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但是请注意,尽管对土地有管理使用权和盈利权,并不代表拥有其所有权,土地并不完全属于自身,而是属于发包方。因此,在土地无法继续使用或承包期满时,只能获得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
    2024-04-26
    185人看过
  • 土地承包权人死亡土地承包权归谁
    一、土地承包权人死亡土地承包权归谁在法律规定中,我们清楚地看到以下几点:首先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补偿费享有所有权;其次是地上附着物以及青苗补偿费则属于它们的所有者;最后,关于安置补偿费的归属问题,如果需要安置的人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顿,安置补助费就将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后者进行管理与运用。此外,当涉及到土地转换时,原有的承包权及其相应的义务亦会随之交换,在此类情况下,当事人有权提出重新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在这个意义上说,谁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这片土地所补偿的利益就应归属于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
    2024-04-13
    216人看过
  • 土地转包后承包权归谁?
    一、土地转包后承包权归谁?土地转包后承包权归承包方所有,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转包是政策允许的,法律上也受到保护。二、土地转包期限是多少?承包期限是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依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承包期限是土地承包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关系到农民是否可以得到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关系到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和完善,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2024-01-14
    382人看过
  • 农民承包地修公路卖土的钱归谁所有
    依通常状况推定应归属于现有耕地的持有人,然而这依旧需基于实际场地的详尽情况进行深入剖析。农业用地承包契约的详尽内容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耕地面積与地理方位;耕地的实际用途以及承包的实施模式;耕地的承包运营时限;承包金额以及支付方式以及对地表附属物的处置办法。耕地承包的具体面积,则必须以公顷或者亩作为计量标准。至于承包地块的详细位置、坐落,边框四至等部分,须附带具体位置分布图。同时要标示清楚耕地的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
    2024-05-22
    106人看过
  • 承包的土地确权归谁
    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对家庭承包土地确权和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承包的土地确权归承包人。家庭承包土地的确权是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由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家庭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进一步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这是此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重点。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家庭承包以外的其他承包经营土地的地块、面积、空间位置等信息及其变动情况记载于登记簿,经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予以确认土地承包的权益。其他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需由当事人提出申请,经县级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格审核后,符合法律规定的,可
    2023-05-03
    326人看过
  • 家庭承包承包土地应承包多久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一、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可以再延长多少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的期限要看土地的性质来定。如果是耕地的,延长期限是三十年,如果是草地的,延长期限是三十年至五十年;如果是林地的,延长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
    2023-06-25
    46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改革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不同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土地改革是土地所有的改革,彻底消除封建地主剥削..。
    •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要承担什么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只有经营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归集体所有。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
    • 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有部分产权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1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只有经营权。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依然归集体所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第四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
    • 土地生产家庭承包责任制内容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8
      土地改革是由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农民土地解决土地所有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由国家土地私有制转变为人民土地所有制
    • 家庭农场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什么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土地改革是把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改变为农民土地私有制,家庭联产承包是在社会主义前提下,生产资料公有制前提下的体制改革,从所有制关系上两者有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