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约定买卖合同,没明确货物价款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3 12:50:20 359 人看过

有些熟人间约定口头买卖合同时,可能会直接要求要多少货,但是不明确说好货物价格,导致有些卖家在交付后,要求对方拿货款时陷入困难。那么,这种情况下怎么确定货物价格,具体可以按照以下做法:

1、双方进行协商。不管是签订买卖合同,还是口头约定合同,都是以双方的自主约定,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对货物价款不确定的,即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要是能达成一致的,那么可以做补充协议。

2、按照合同的特别条款。有些买卖合同会有特别的规定,所以对货物价款不确定的也可以参考该条款确定。

3、按交易习惯。如果是熟客关系,那么双方也能默认出个交易方式,或者直接按照业内的方法确定。

如果按照以上的做法都不能确定货物价款的,那么可以根据以下不同情况确定最后的价款:

1、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该价格履行。

2、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将按照同类产品、同类服务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不过不管怎样,双方事先没约定好货物价款,在结账的时候都将会陷入麻烦,如果实在解决不下的话,那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

1、申请仲裁。如果双方口头约定了仲裁,或是在协商处理不下时,双方都明确补充仲裁协议的,那么即可以按照仲裁条款,去请求仲裁院进行处理。

2、法院起诉。如果双方没有约定仲裁,那么这个时候即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不过法院起诉的话得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以及货物等。

一、民法典的检验期限过短时的处理有哪些规定

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二十二条【检验期限过短时的处理】当事人约定的检验期限过短,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交易习惯,买受人在检验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的,该期限仅视为买受人对标的物的外观瑕疵提出异议的期限。

约定的检验期限或者质量保证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为准。

第六百二十三条【检验期限未约定时的处理】当事人对检验期限未作约定,买受人签收的送货单、确认单等载明标的物数量、型号、规格的,推定买受人已经对数量和外观瑕疵进行检验,但是有相关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9: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补充仲裁协议相关文章
  • 没签书面买卖合同如何口头约定有效
    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订立的形式,其中就包括口头形式,也就是说我国口头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要书面合同的除外。口头订立的合同也受法律的保护,其有效与否与书面合同的判断标准一样。即:订立口头合同的主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口头合同内容要合法,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就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口同。一、网上签的合同有效吗?网上签的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
    2023-03-05
    485人看过
  • 买卖合同交货时间怎么约定是正确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合同出现交货纠纷的,交货时间一般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确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补充约定,或者按交易习惯约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
    2023-06-17
    406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中价款规定不明确,如何解决?
    买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价款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上述方式都无法确定价款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主导定价的,按照规定履行。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货物的交付地点没有约定,如何确定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得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这样仍然不能确定交付地点,适用以下规则:一、如果买卖合同标的物需要运输,无论运输以及运输工具是出卖人安排的,还是买受人安排的,出卖人的交付义务就是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即使在一批货物需要经过两个以上的承运人才能运到买方的情况下,出卖人也只需把货物交给第一承运人。这时即认为出卖人已履行了交付义务。因此,出卖人交付的地点也就是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的地点。二、如果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即合
    2023-07-11
    142人看过
  • 买卖合同口头约定的法律意义
    买卖合同口头约定不一定有效。因此,只要口头约定的销售合同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律允许以口头形式签订合同:1、合同内容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真实意思;2、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3、合同是各方自愿订立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4、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第三人或者公共利益。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房屋买卖合同依法成立即有效。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房屋买卖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
    2023-07-11
    480人看过
  • 没有约定合同的价款怎么办
    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基本义务。买卖合同对标的物的价款作出约定的,买受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义务。有时合同可能并未直接约定价款的数目,而是约定了一个如何计算价款的方法,如果该方法清晰明确,同样属于对价款有约定的情形。买卖合同当事人未就价款作出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并不导致合同不成立。但需要法律规定出如何确定的原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价款的问题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比如标的物的型号、质量等状况就是决定价格多少的重要参照。如果此时仍然不能确定价款时,除依法由政府定价的以外,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由法律规定确定价款的原则是为了弥补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考虑的不足,而依订立合同时的市场价格确定能够合理地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2023-06-05
    231人看过
  • 合同中对货物品质约定不明确怎么写合同盖章
    合同对货物品质约定不明确的处理方式是,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一、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立案标准是什么销售明知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材料中含有超过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2、进入人体的医疗器械的有效性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导致治疗、替代、调节、补偿功能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伤的;3、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安全指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可能对人体构成伤害或者潜在危害的;4、用于诊断、监护、治疗的有源医疗器械的主要性能指标不合格,可能造成贻误诊治或者人体严重损
    2023-06-29
    384人看过
  • 如何确定买卖合同价款数额
    对价款的确定,如果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对价款作出明确约定的,则应按其约定确定,对此并无争议: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对价款未作约定或者约定并不明确的,依照《民法典》第626条的规定,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第510条、第511条的规定处理,而结合《民法典》第510条、第511条的规定,应按以下原则确定合同的价款:1、根据《民法典》第510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价款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此时所指的交易习惯包括在商业交易中形成的各种各样的价款确定习惯,如一些贸易术语,即在多次交易过程中形成的将费用与标的物价格本身进行挂钩后形成的一揽子价格术语等,又称为价格条件或者贸易条件等)2、按照上述方法仍然不能确定价款时,则依照《民法典》第511条第2项的规定,价款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
    2023-04-21
    54人看过
  • 如何约定买卖合同履行事项,如何约定买卖合同价款?
    一、如何约定买卖合同履行事项买卖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界限,主要包括出卖人的交货时间和买受人的付款时间。这一条款涉及到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标准之一,十分重要。根据履行期限的不同,买卖合同可分为即时履行合同、定时履行合同和分期履行合同。履行地点,对买卖合同而言是指出卖人交付标的物或买受人提取标的物的地方,以及买受人付款和出卖人接受付款的地方。买卖双方对履行地点的约定具有重要意义,它有时是确定标的物验收地点的依据,有时是确定运费由谁负担的依据,有时又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还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因此,买卖双方对履行地点的约定必须明确。履行方式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与接受履行的方式,包括出卖人的交货方式、标的物的验收方式、买受人付款的方式以及结算方式等。买卖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合同是一次履行,还是分期分批履行;交付方式是由出卖人送货或代办托运,还是
    2023-02-15
    239人看过
  • 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怎么付款
    当事人就合同的有关价款约定不明确,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应该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对预算设计认可签订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时扣除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天65%施工过程中工期进度过半30%竣工验收当天5%增加工程项目签订项目变更表100%注:装饰工程有形市场另有规定的,亦可按市场规定办理。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
    2023-07-23
    243人看过
  • 口头约定买卖合同应该如何签订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口头约定。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签购房合同应注意的细节有什么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注意的细节:一、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二、明确约定区域差异的处理方法;三、明确约定共享建筑面积;四、明确约定房产证办理期限;五、明确约定房屋质量;六、物业协议;七、规划设计变更协议。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二、买卖双方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买卖,属于特殊商品。同时房屋又根据其不动产性质,具有特别的权属意义。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并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签订时应当审慎,最好是对拟购买楼盘作详细尽调,以防烂尾。包括楼盘的修建情况、建设单位的资历情况等。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签?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
    2023-03-17
    285人看过
  • 货物买卖缺乏合同是否违反约定?
    双方虽然未签订书面合同,但货物买卖关系是否成立并不以有无书面合同为唯一的标志,实际交付的标的物也能表明合同的成立。买卖双方进行货物的买卖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要签订买卖合同,以买卖时的相关问题进行约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但实践中不是所有的买卖都会签订合同的。租客养狗算违约吗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不允许养宠物的,则租户养狗算违约;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则租户不算违约。租户违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由当事人自行协商怎么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3-07-07
    444人看过
  • 买卖合同是否要约定货物的情况
    一、买卖合同是否要约定货物的情况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主要是标的物的名称、种类或者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注意:这些是一种物与其他物区别的标志。只有在某项买卖合同中将买卖的标的物的具体名称、品种、规格、等级、花色等写清楚,才不会引起误解,产生分歧。不在合同中将买卖商品的基本情况规定清楚,要正确履行合同就难以得到保证,容易产生纠纷。需要指出的是,对于机电等配套产品,不仅要写明主机(主物)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和花色,必要时还应当写明随主机的辅机、配件(附物)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等级、花色等内容。如果买受人一次购买出卖人不同种类或规格的商品,双方当事人应当分别写明每一种类或者规格商品的基本情况。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民法典。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根据《民法典》第
    2023-06-14
    452人看过
  • 没签名的合同能在买卖双方口头约定交易吗
    没签书面买卖合同,口头约定也一般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不放心的话,可以与对方说明,并采用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记录。口头订立的合同也受法律的保护,其有效与否与书面合同的判断标准一样。一、《民法典》时代,遗赠一定要公证吗?遗赠一般不需要进行公证,不过建议受赠人想要接受遗赠的最好对其进行公证,这样遗赠的效力更强,如果不公证的话,也最好找两个没有利害关系的人见证。遗嘱人可以采取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二、私下签的结婚协议有效吗夫妻私下签订的协议也是有效的。具体而言,只要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协议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话,即为有效的。如果能将协议公证就更有保障了,而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
    2023-03-15
    237人看过
  •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未明确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
    2023-02-07
    13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协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补充仲裁协议是指在已经存在的仲裁协议基础上,对仲裁协议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的协议。这种协议通常用于解决主仲裁协议中未涉及的问题或对已有的仲裁协议进行完善。补充仲裁协议的效力与主仲裁协议相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 更多>

    #补充仲裁协议
    相关咨询
    • 口头约定的合同没有合同写明货物的价款如何处理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0-02
      1、双方协商。无论是签订买卖合同,还是口头承诺合同,都是双方自愿承诺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对货物价格不确定,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议能达成一致,可以进行补充协议。2、根据合同的特殊条款。有些买卖合同有特殊规定,不确定货物价格的,也可以参考该条款确定。3、根据交易习惯。如果是熟练的客户关系,双方也可以默认交易方式,或者直接根据业内的方法来决定。如果以上方法无法确定货物价格,可以根据以下
    • 买卖合同没签字怎么口头约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5-07
      我国法律规定的合同订立的形式,其中就包括口头形式,也就是说我国口头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当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规定要书面合同的除外。 口头订立的合同也受法律的保护,其有效与否与书面合同的判断标准一样。 即:订立口头合同的主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口头合同内容要合法,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 买卖合同有货物价款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3
      你这种合同属于货物买卖合同。根据你的陈述,在买卖过程中,会产生很多纠纷,因为没有合同,所以有些事实无法查清,也无法确定责任的承担。所以,必须起草一份完整的合同,规范今后的经营。买卖合同有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包括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价款、履行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具有多样性,必须根据自己合同的特点制定适合自己适用的合同。
    • 买卖合同中对货物价格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对方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对于这类违约行为,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退货或要求对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的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是一方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或完成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约定时,采用修理、更换、重作和减少价款或报酬的方式承担的违约责任。采用何种补救措施,可以由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害的大小合理选
    • 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要注意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权利,互相负有义务。买方负有支付货款的义务,它就享有取得货物的权利。买卖合同的对象,即标的物,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货物,在合同中应当如何约定呢,在履行红的时候买方又该如何预防欺诈呢?一、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货物条款1、交易标的要具体。如果交易标的是特定物,则要写明标的物的详细特征,比如型号、出厂时间等等;如是不动产,则要标明四至、面积、或门牌号等。2、交易数量要明确,多或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