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并购立法现状及建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21:01:55 288 人看过

2002、2003年我国相继出台了几个有关外资并购的部门规章,这为外国投资者在华并购提供了法律依据。外交并购在发挥其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如导致垄断和威胁国家经济安全等。本文对外资并购的利弊以及现行立法的进步和不足进行了分析,并借鉴外国立法,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以后立法工作的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外交并购,反垄断,入世

根据中国外经贸部统计,2002年全年,我国新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4171家,比2001年同期增长了30.72%;合同外资金额827.68亿美元,同比增长19.62%;实际利用外资金额527.43亿美元,同比增长12,51%,创下了历年外资引进规模最高记录。在外资流入的总规模中,传统的创建式投资(1),占到了95%左右,跨国并购仅仅约为5%.而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企业跨国并购已成为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如今全球跨国并购的金额与世界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比率已超过80%.中国正在加快融入世界经济的步伐,中国不能回避跨国并购对中国吸收外资和经济调整所带来的影响。可喜的是,在2002年、2003年,中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规定、通知,为外资并购在中国的实施提供了法律和政策支持。我们可以看到其中的进步之处,我们也要分析到我国现行外资并购立法的不足之处以求进一步的完善。

一、外交并购的概念和形式

从语义上讲,“并购”一词包括“兼并”和“收购”。兼并是指一家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全部财产,并入本企业,而使后者失去法人资格,即吸收合并。收购是指一企业通过购买其他企业全部或部分资产或股权,以实现对该企业的实际控制,而被收购的企业仍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谓企业并购是企业兼并和收购的总称。外资并购则是指外国投资者通过兼并和收购的形式而取得企业的控制权和经营权的行为。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资并购的方式可分为资产并购和股权并购(2)。资产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资并购的利弊分析

外资并购对我国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只有深刻认识到外资并购的利弊,运用法律来规制外资并购,才能更好地发挥外资并购积极作用,减弱其消极作用,趋利避害。

(一)积极作用表现在:

1、有利于我国实现工业化,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所需要的资金。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提出“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什到2020年比2000年翻两翻,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基本实现工业化。”要维持中国的经济增长和推进中国的工业化进程,需要大量的资金。通过多种方式利用国外的资金,包括外资并购在内吸引大量的外资流入,以推进我国经济增长,实现工业化。

2、有利于国有经济战略重组。

国有经济战略重组是指国有资产从部分产业的退出和对部分产业的集中进入。国有资产通过资产重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国有企业技术落后,缺乏市场和管理不善等问题。可以补充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资金不足,为国企改革创造有利的融资条件。

3、带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效率。

跨国公司的投资通常是以包含一定的技术的设备为载体进入我国的。这类投资主体注重技术进步和制度优势,通常也相应地带有营销网络和管理经验。国内企业可以在技术上通过模仿和自我创新,采取跟进策略,从而从整体上提高我国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4、有助于就业增长。

外资并购后,有助于保留原来濒于破产的企业的就业机会,并通过“波浪效应”增加就业机会。若收购方追加后续投资,并且保留被收购方原有员工,随着时间的推移,外资并购会增加我国的就业。如果为提高生产效率而进行裁员,那也比直接投资办厂迫使本土缺乏竞争力的企业倒闭造成的影响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资并购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现状与立法建议
    本文作者通过对目前我国行政处罚存在的软和乱两方面问题的分析,提出制定一部行政处罚法的设想。该法主要应解决处罚的设定及适用问题。区分管理权与处罚权关系,改革处罚机构,解决罚款流向及一事不再罚原则的适用问题,限制处罚机构的委托权,明确处罚程序、规定处罚时效、溯及力和证据规则,完善处罚执行制度。一、制定行政处罚法的意义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文化事业的迅速发展,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急剧增加,为了有效履行广泛的监督管理职责,越来越多的行政机关开始运用行政处罚手段。据调查,1991年,仅北京市行政机关实施的处罚行为就达800多万次,其中罚没款物处罚700多万次,折合金额9000多万元,警告拘留违法人59.9万人次,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业756起,拆除违章建筑2000多起。行政机关广泛行使处罚权,对于制止和纠正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秩序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必须承认,目前的行政处罚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现
    2023-06-06
    369人看过
  • 劳动争议现状及应对建议
    随着中国大陆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性质的企业在大陆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伴随着企业的发展和雇佣规模的扩大,劳动争议发生的数量、规模也以更快的速度在增长。一、现阶段劳动争议的特点1.劳动争议数量大幅上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法律意识的增强和当前改革中利益关系的调整是引起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的主要原因。2.劳动争议以利益型争议为主。工资、加班工资、工伤保险等利益型争议占争议总数的70%以上,开除、除名、辞退等权利型争议所占比例下降。劳动者就业观念的变化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日趋完善,使得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承受能力增强。受市场经济利益驱动和等价交换、价值规律观念影响,劳动者把关注焦点集中在与个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利益上。可以预见,今后利益型争议比重仍将呈上升趋势。3.用人单位败诉率居高不下。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结果来看,用人单位败诉案件是劳动者败诉案件的数倍,用人单位败诉率居高不下已是不争的事
    2023-04-21
    289人看过
  • 我国外资并购立法研究
    我国有关外资并购的规定散见于许多法律法规中,而且这些法律法规从内容上看,缺乏系统性、协调性、完备性、甚至相互冲突,可操作性差;从形式上看,大多是行政法规,立法层次低,不利于规范我国外资并购行为。呼吁应加强外资并购立法。提出立法的“单轨制”、“双轨制”和“外资法”三种模式,我国应采纳“外资法”的模式。关键词:外资并购;立法一、我国外资并购立法的现状与不足(一)我国外资并购立法的现状以市场为取向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我国企业并购的蓬勃发展。为了建立健康、有序的并购市场,规范并购行为,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在2002年以前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相对较少,远远滞后于外资并购的迫切需求,对外资并购的规制主要适用现行外资法、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规。国内并购和外资并购的蓬勃发展,促使我国加快外资并购的立法步伐。自2001年11月以来,政府有关部委发布了一系列关于“外资并购”方面
    2023-06-12
    195人看过
  • 贸易信贷外汇管理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对以贸易信贷形式表现的短期外债、隐性外债形成原因的分析,揭示了在人民币持续升值背景之下,此类外汇资金跨境流动量过快增长而产生的不利影响,以及在现行外汇管理政策体系下贸易信贷外汇监管的难点,并提出了改进及完善相关政策法规的建议。关键词贸易信贷;外汇管理现状及难点;政策建议贸易信贷是指发生在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直接提供商业信贷而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时间的不同而形成的债权和债务。即它通常是基于一定的贸易背景产生的债务。进出口贸易迅速增长往往使得与之相关的融资需求上升,贸易信贷的增长与进出口贸易的增长之间具有一定的同步性,同时贸易信贷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进出口企业利用延期付款和提前收汇等方式来防范汇率风险的意愿较强。2001年以来,受人民币升值预期、本外币利差和国内良好的投资环境的影响,各种形式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涌入境内。
    2023-06-12
    309人看过
  • 国际银行业并购的现状及特点
    当今银行业表现最为突出的一大趋势是银行兼并和由此引起的国际银行规模的不断扩大和银行地位更迭的频繁,最近几年来,国际银行业并购具有以下特点:1.并购的规模和金额记录被不断刷新:自本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银行业并购的规模不断扩大,其记录不断被刷新,如1996年,日本三菱银行与东京银行合并后的核心资本达到278亿美元,总资产超过7030亿美元;美国的花旗银行与旅行者公司合并为世界最大的金融服务公司,其资产总额达到7000亿美元,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亿美元。2000年,日本接连宣布组成四家超级金融控股集团,其中,由兴业、第一劝业、富士联合组成的瑞穗集团以12594.98亿美元的总资产傲视全球。2.并购的频率越来越快:近年来国际银行业风起云涌,变化之快令人目不暇接,其并购的频率之高是前所未有,如在银行业最发达的美国,银行并购的频率甚至达到过一周3起、一天2起:1998年4月6日,美国花旗银行与旅行者
    2023-02-27
    323人看过
  • 我国银行并购中的反垄断问题及立法建议
    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的营业机构已经超过18家,外资银行总资产超过380亿美元。从数量比例上看,已经有70多家金融机构向外资出售了股权。近些年来,我国在金融系统大量出售股权,反观中资银行,交通银行从1997年开始就申请在英国开设分行,至今也未能成功;同样的,中国建设银行在纽约和伦敦已设了十多年的代表处,还不能升格为分行;而中国银行在新加坡至今没有领到完整的银行执照。这种流入与流出处于不平衡状态。银行业则属于金融业的支柱,银行并购中的反垄断问题不能简单的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角度出发,我国银行业的反垄断立法必须承担起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重要任务。即便是开放程度高的美国,对于银行业的外资并购也采取谨慎的态度,更倾向于鼓励本国金融业的横向合并。因此,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制对象,至少在目前看,不宜以国内银行业的并购为主要规制对象,而应以外资购并国内银行为主要监管对象。但这并不意味着对国内银行
    2023-06-05
    125人看过
  • 谈谈发票管理现状及建议
    作者:贾宁罗要…2010-11-259:37:10来源:临汾市审计局近年来,在审计中发现,目前在发票管理中存在需多问题。一、存在的问题及表现形式(一)、虚假发票。一些单位在报销费用中,通过非法渠道索取发票,在经费中列支。主要表现:有些单位,在饭店、加油站索取饭费、加油发票,将旅游、请客送礼费用予以报销;有些单位通过超市、商店索取办公用品发票,将请客送礼的费用予以报销;有些单位通过打印部索取打印费、印刷费用发票将发放福利、奖金费用予以报销;有些单位通过培训中心索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将住宿、吃饭的费用予以报销。(二)、不规范发票。主要表现:有些单位使用的发票,未填写年月日,未填写数量,未填写单价,有的甚至涂改,发票矢去了真实性。(三)、过期发票。主要表现:有些单位在报销的发票中,将宣布作废的发票在费用中列支。(四)、白条列支。农村财务和一些有工程项目的单位,白条列支现象尤为突出。主要表现:有的
    2023-04-24
    224人看过
  • 小产权房市场的现状、优缺点及购买建议
    小产权的房子不可以买。小产权房,又称乡镇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或者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的产权证的房产。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俗称。在购买小产权房时,需要注意的是,这类房屋在法律上是不允许交易的,因此没有法律效力。如果购买后出现问题,调解不成,就得不到法律保障。因此,业主在购买前应特别注意这一点。小产权的房子是违建吗小产权的房子属于违建,小产权房在我国是属于限制性购买的房屋。(1)房屋不合法地依附于农村集体土地上,具有严重违法性。(2)开发成本及销售价格较为低廉。(3)小产权房产权的缺失和不完整性,这是与具有产权的三证商品房的最大差别。(4)交易风险隐患较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
    2023-07-12
    150人看过
  • 我国跨国并购的现状及法律对策研究
    (七)保护被并购企业中国自然人股东的权益,对并购后原中国自然人股东的地位没有明确规定,《条例》有条件地确认了中国自然人在并购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股东地位。以股权方式取得的境内公司的中国自然人股东享有原公司股东资格一年以上的,经批准,可以继续作为变更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
    2023-05-07
    92人看过
  • 外资股权并购、外资增资并购
    外商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简称“境内公司”)的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简称“股权并购”;一、法律规定并购是不是外资法律规定并购不是外资,企业并购、重组就是公司通过收买其它企业部分或全部的股份,取得对这家企业控制权,并对企业进行重新整合的产权交易行为.企业并购重组在商业经济优胜劣汰的形式中是一种对资源有效利用,实现资本与生产的扩充等。外资并购分为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股权并购股权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资产并购资产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该企业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且运营该资产,或外国投资者协议购买境内企业资产,并以该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运营该资产。并购重组二、外资企业有哪些(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
    2023-06-23
    489人看过
  • 外资并购在立法上的不足
    我国外资并购在立法上有哪些不足?我国外资并购在立法上的不足可以表现为多法并存且缺乏协调性、外资并购预警机制未完全建立、缺乏防御外资恶意并购的规范等。我国外资并购在立法上的不足:一、多法并存且缺乏协调性我国现存外资并购立法的最大的不足就在于多法并存且相互矛盾,缺乏协调性。现有外资并购立法,有的散见于对外商或外商投资企业的其他行为进行规范的文件中,表现出高度的概括性、原则性;有的以并购客体所有制性质及企业组织结构不同进行规范,表现出高度的单一性。外资企业法、产业投资指导目录、工商注册制度、税法、反垄断法等法律在并购问题的价值取向、定义标准和控制程度上不够协调。二、外资并购预警机制未完全建立外资并购的预警机制是指通过考察外资并购对本国的投资规模、结构、产权形式对其本国经济增长、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并及时提供警示的机构、制度、网络、举措等所构成的有机系统。外资并购预警机制着眼于对并购风险的
    2023-06-09
    138人看过
  • 论跨国并购在我国的现状及法律对策(下)
    7、保障被并购企业中国自然人股东的权益。在以前制定的与并购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并购后原中国自然人股东的地位均无明确规定。《规定》有条件的确认了中国自然人在并购后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的股东地位,被股权并购境内公司中国自然人股东在原公司享有股东地位一年以上的,经批准,可继续作为变更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投资者。8、规定了并购导致过度集中的审查。并购可能导致生产过度集中,对自由竞争产生不利影响。在我国《反垄断法》缺位的情况下,《规定》“第五章反垄断审查”从市场营业额、市场占有率、境内资产方面对可能产生市场垄断后果的并购规定了外经贸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审查程序。而且,第21条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我国并购立法的域外效力,反映了我国的并购立法正逐渐与国际接轨,进一步走向成熟。同时,22条还规定了4种审查豁免的情形,对利用外资改善市场竞争环境,盘活亏损企业存量资产,积极达到我国引进外资的目的
    2023-04-21
    466人看过
  • 外资并购法律规范已经确立
    商务部有关官员近日指出,《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规范外资并购不同组织形式及所有制形态的境内企业,因此,可以认为《规定》是在相对完整的意义上建立了外资并购的法律规范。他说,购买股权或购买资产是跨国并购的通行做法,《规定》所调整的“并购”即指该两种并购方式。股权并购的目标企业限定为境内依照公司法设立或规范化改制形成的公司;资产并购的目标企业包括境内任何形式的企业。可见,《规定》关于外资并购的调整范围是相对完整的。并购的目标企业涵盖多种组织形式与所有制形态的境内企业。他说,《规定》对外资比例低于25%的并购予以了确认,并指出,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该情形同样执行现行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登记程序。他说,《规定》针对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种情形分别加以规范。作为一般原则,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被并购境内公司因其投资者向外资转让股权或外资购买其增资而
    2023-06-09
    326人看过
  • 我国隐私权保护的立法现状与建议
    隐私权被世界各国法律吸收,主要是在二战之后,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在其法律中直接或间接规定了隐私权。其立法例主要有三种类型:[1]将其作为人权问题提出来,在发展演变中逐渐融入宪法中,例如美国和前联邦德国;[2]宪法中没有直接规定,其内容散见于有关基本法律及司法解释中,例如在刑法、民法、诉讼法及行政法中加以规定。采用此种立法例的国家如前苏联和我国;[3]采用判例形式来确认公民享有某些内容的隐私权,如英联邦国家。不可否认的是,无论采用何种立法例,世界各国越来越重视对隐私权的保护。在理论上对隐私权进行研究,司法上对隐私权保护呈加强趋势。这也表示了隐私权保护的深刻的社会及现实意义。加强隐私权保护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标志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正如前面指出的,隐私权是文明人的精神性人身要素,隐私权不受侵犯是文明人的基本需要,注重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有助于维护公民个人的人格尊严,倡导健康的社会风气,从而
    2023-05-02
    383人看过
换一批
#兼并收购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资并购
    相关咨询
    • 外资并购公司设立流程及法律程序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3
      外资并购上市公司方式: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定向发行股票;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券;收购上市公司母公司;公开要约收购;其他。 并购流程:收购方作出收购决议;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签订收购协议;变更登记。
    • 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其方式有?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02
      上市公司并购融资方式主要有下面几种: 1.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 2.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
    • 外资并购在立法上的不足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2
      自2002年年底以来,我国出台了多部关于外资并购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但是面对复杂的外资并购问题,我国的外资并购立法仍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主要在于通过探讨我国现行外资并购立法所存在的问题,分析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从而提出完善我国外资并购立法的建议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关于外资并购的基本概述,首先对“外资”进行了分析,接着阐述了“并购”所包含的各种意思,并最后总结出“外资并购”
    • 外资并购并购企业流程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01
      1、并购双方谈判和确定并购意向。雇佣中介进行职务调查1、外国投资者通过与国内公司股东进行初步谈判,了解公司的基本情况,如果有并购意向,起草框架协议和意向协议,制定双方合作程序、基本合作框架等内容。2、签订保密协议,外国雇佣国内律师代表国内公司的历史沿革、重大资产、股东状况、债权债务、负债、诉讼仲裁等法律事项进行职务调查的必要时也可以雇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国内公司。3、尽职调查结束后,根据事实情况律师
    • 外资并购会导致什么,外资并购的影响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6
      外资并购的影响: 1、容易造成跨国公司的垄断和限制性竞争。 2、抑制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3、国有资产和民族品牌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