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之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待保全的事实材料应当是能够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材料,具有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并且待保全的证据材料无法向法院提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依照《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一、证据保全的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是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即使利害关系人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公证处只要查明该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只要是为了当事人的正当的、合法的的权益,也应当出证);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民事诉讼法的证据保全制度现在并不十分健全,所以在实际审判中,就会出现证据损坏的事情。所以要加大对证据保全制度的完善,这样也有利于司法的公平公正,也能最大的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所以大家还是多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对自己有所帮助。
-
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内容是如何的
420人看过
-
证据质证制度内容
5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保全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133人看过
-
民事诉讼诉前证据收集制度的模式
119人看过
-
财产保全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
61人看过
-
诉前证据保全的具体内容
71人看过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
-
民事诉讼需要哪些证据证据保全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7申请的条件以及证据保全的措施有哪些?下面由小编来向您解答吧。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有可能毁损、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对证据进行保护,以保证其证明力的一项措施。证据保全的意义在于保护证据,使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材料不因有关情形的发生而无法取得,以此来满足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和法院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
-
民事诉讼证据保全法官没给保全是职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0不能一概而论,要看证据灭失的具体情形。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因情况紧急,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证据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证据保全的其他程序,参照适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
-
民事诉讼法基本制度的法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01民事诉讼有四个基本制度: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1、合议制度是指由三名以上审判人员组成的审判小组对案件进行审理。与独任制相比,独任制是指一名法官独立审理案件;2、回避是指法官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参与案件审理。;3、公开审判制度是指法院审理案件、宣告判决的制度;4、二审终审制度是指民事案件经两级法院审理后告知终结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