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3:30:39 252 人看过

不当得利的认定要件如下: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

2、他人利益受有损失,即利益所有人的财产总额因某些事实而减少,与利益取得人的财产状况相反;

3、一方获得利益与他人利益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损失是取得利益造成的,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如何认定不当得利

首先要证明存在不当得利事实,成立要件包括:

1.一方受益。是指因一定事实,使一方的财产总额增加。财产的增加包括积极增加和消极增加。对利益的认定是整个不当得利制度的核心,利益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金钱,还有劳务及使用权等权益的增加,如财产利益上负担的消灭。

2.他方受损。所谓受损,是指因一定的事实使财产利益的总额减少,既包括积极损失,也包括消极损失。即现有财产利益的减少和应得财产利益的减少。

3.一方受益与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指他方受损与一方受益之间有变动的关联性,后者是前者的原因。应当指出的是,这种因果关系的存在不受受益与受损的财产范围、是否同时发生以及表现形式的影响。

4.没有合法根据。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这是认定“不当”的核心内容。我国民法在财产变动上不承认无因性,因此,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既包括在取得利益时没有合法依据也包括事后丧失合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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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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