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属于工伤可以走医保吗?
如果不是工伤,没有侵权人或者无法确定侵权人的,可以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如果是工伤,认定工伤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单位没有参保的,由单位支付。
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虽然不能享受工伤待遇,但并不意味着医药费没人来管。职工可以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病假期间工资等也仍有相应的保障。
二、医保报销的比例是多少?
医保报销比例需按照当地政策执行,各地具体实施标准略有差异,一般报销比例情况如下:
1、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
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
2、参保人员住院
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
3、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
三、哪些情况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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