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怎样划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18:10:44 385 人看过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怎样划分

根据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如何,可以进行划分。

民事行为效力包括四种: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1、有效的民事行为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方可有效。

2、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

合同成立后,要么走向有效(追认),要么走向无效(否认或撤消),并且是自始的有效或无效;在有效或无效之前的状态就是效力待定状态;即使合同最后走向无效,也没有缔约过失责任如果行为时是限制行为能力,但过一段时间后取得了完全行为能力,追认权就不再是法定代理人行使,而是已经取得完全行为能力的本人。

3、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相对无效

不能因为一种行为可以撤消就认为是可撤消的民事行为;

不能因为一种撤消权不能行使就认为其他撤消权也不能行使;

可撤销合同本身从一开始就有效,但如果撤消后自始无效;

合同撤消后产生的后果和宣告无效的后果相同

4、无效的民事行为

即因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而当然不发生当事人所意欲的法律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之日起就是绝对、当然、确定、自始无效。

二、无效的民事行为具有哪些类型

1.主体不适格,如无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通谋虚假表示行为无效。

3.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违法行为无效。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无效。

5.内容违法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哪些特征

民事主体独立地以自己的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前提,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权利能力实现的条件。权利能力表明了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行为能力则表明了民事主体能以自己的行为为民事行为的资格。

其特征为:

(1)由国家通过法律确认和赋予,不由民事主体的主观意志决定。法律确认一个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就承认他有资格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2)民事主体对其民事活动的法律后果负责的资格。只有具备这种资格的主体实施的民事行为才有效,才能对其不法行为承担责任,否则,实施的民事行为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3)民事主体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有民事行为能力就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并通过民事行为为自己或他人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民事行为能力依民事主体的不同可分为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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