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能否与房款抵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08:00:18 84 人看过

根据定金具体性质,定金可以分为很多种,通常包括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并非每一种定金都不能和违约金同时主张。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实践中,最常见的有两种定金,一种是违约定金,如就延期付款或延期交房等事项约定的定金,一种是解约定金,即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一种代价。其中,违约定金和违约金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根据相关法律,违约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是理所当然的。

借款合同中能约定违约金吗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还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我国法律对违约金的规定,体现了违约金数额和实际损失相匹配的理念,同时从第三款可以看出违约金还具有一定的惩罚性质,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惩罚性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7日 07: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哪些条款可能引起法律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合同签订主体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以虚假意思订立买卖合同;(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4)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5)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起诉前仍未取得的。仲裁裁决无效情形具体有哪些根据《仲裁法》第17条规定,结合其他有关司法解释,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1、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3、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4、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5、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者仲裁协议对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对此又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6、无法实现的仲裁协议。有的仲裁协议规定,争议发生后,提交中国仲裁机构依照美国仲裁协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这种协议是无效的。7、选择的仲裁机
    2023-07-05
    482人看过
  • 哪些纠纷属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因此属于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涉及不动产,但是不属于我国司法解释限定的不动产纠纷范围。我国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具体包括了: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其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仅限于政策性房屋的买卖,商品房买卖不属于这一范围之内,由此可见,不能适用不动产纠纷的特殊管辖规定。哪些情形属于工伤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
    2023-07-16
    5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违约金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在签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候,违约金标准不能参照购房合同价确定违约金标准,一般参照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确定,况且,如果签购房合同之前就已经交了定金,定金跟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的
    2023-06-22
    10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定金维权攻略
    在房地产买卖中,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履行而提前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货币的担保。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定金。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房地产买卖中,如果买方支付了定金给卖方,而卖方违约了,那么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赔偿定金。同样地,如果卖方支付了定金给买方,而买方违约了,那么卖方有权要求买方赔偿定金的两倍。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履行而提前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货币的担保。定金金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金额的20%。定金合同纠纷解决方法定金合同纠纷解决方法:定金合同是指出卖方和买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买方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需要支付的一定金额的款项,作为合同的担保。如果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定金,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解决定金合同纠纷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 协商解决: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定金合同纠纷,通
    2023-11-19
    194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能否撤销合同吗
    房屋买卖合同中买方违约,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能撤销合同:存在重大误解的、合同是被欺诈或者被胁迫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不能撤销合同,但卖方可以请求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合同已经生效了还能撤销吗合同已经生效了还能撤销。无论合同生效与否,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都是可以撤销的。已生效的合同,在签订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举证证明一方存在欺诈、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的情形的话,都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申请机构撤销合同。二、履行完的合同能不能撤销已经履行完的合同能撤销,只要存在下列可以撤销的情形即可:一、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二、一方或者第三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另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订立合同,导致合同显失公平的。三、民法典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如下:(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
    2023-03-05
    375人看过
  • 如何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购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购房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法定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形式一般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出卖人与包销人订立商品房包销合同,约定出卖人将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交由包销人以出卖人的名义销售的,包销期满未销售的房屋,由包销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包销价格购买,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7-08
    162人看过
  • 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退房扣多少违约金
    律师解答:按合同约定,不超标定额30%。1.查看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金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合同约定予以主张。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一般都会对双方的违约行为约定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守约方可查看合同中对应的条款,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常合同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从违约方违约之次日起,计算违约金至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之日止的违约金。2.判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不合理时可以申请增加或降低违约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请求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故判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需界定损失的金额,依据损失的金额决定是否要求提高或降低违约金。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标准,可按相关法律规定的标
    2024-08-20
    263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有纠纷能退房吗
    一、商铺复原纠纷怎么解决涉及合同纠纷问题时,其性质通常被界定为普通民事纠纷,并可用以下各样方法进行妥善处理:首先,无论任何方面,都应当尽力采用协商途径来化解纠纷,因为这样不仅有利于在友谊般的氛围下共处,更能够以最理想的模式解决问题;其次,若经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有权请求相关机构实行调解,此外,他们甚至还有权令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以及法庭等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工作,以期顺利解决纠纷;再次,若调解方法不甚理想,且合同中已预先设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产生后合同各方都作出了仲裁协议的承诺,此时便应按照仲裁条款和相应协议向专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最后,即使合同之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亦无针对该争议进行仲裁的任何协议,合同当事人仍可依法将合同纠纷提交法庭审理,以求得公正严谨的司法审判。《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2024-04-05
    208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纠纷中是否可以确权
    一、开发商违约能胜诉吗若要成功维权,需着手收集开发商违约的有力证据。只要这些证据足以证明开发商确实存在过失行为,便有望赢得诉讼。倘若购房者将此类足够的证据握于手中,开发商必定会心生畏惧,由于这类案件纠纷解决所带来的风险较大且对自身产生的不良后果较为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二、开发商有违约能退房吗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购
    2024-03-29
    416人看过
  • 房价上涨买卖出纠纷卖方诉撤销合同违约
    日前,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结了一起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纠纷案,卖主以未收到买方定金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双方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中院终审认为,买方已将定金交给中介公司,在房屋买卖条件尚未成就的情况下,为确保双方利益,中介公司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保管定金。据此,一中院最终判令解除双方的居间买卖合同,中介公司返还买方定金12万元,并由卖主给付买方违约金12万元。2006年9月初,张先生与李女士以及北京房源网站房地产经纪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以及居间合同,约定张先生购买李女士所有的位于海淀区的楼房一套。合同签订后,张先生向房源网站支付了房屋定金12万元。没想到李女士迟迟不履行合同,并在9月底向张先生和房源网站发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居间中保合同〉及相关附件和补充协议的通知》,称以上合同属无效合同,李女士未收到定金,要求解除合同。所以,张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定金1
    2023-06-14
    371人看过
  • 商华中与田金洪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商华中,男,1974年9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个体,住黄骅市常郭镇故县村。被告田金洪,男,1960年10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个体,住黄骅市南排河镇赵家堡村。原告诉称,2001年底,被告田金洪在原告处拉走鸡饲料,价值6300元,经原告催要,被告于2004年1月19日为原告出具了证明条。注明:黄骅市第一配合饲料厂欠商华中鸡饲料款6300元,证明条上盖有黄骅市第一配合饲料厂的公章。要求被告偿付货款6300元。被告辩称,我不应作为被告,是第一配合饲料厂欠原告的饲料款,我当时任厂长。证明条中2004的4是别人涂改的。饲料厂在2000年底宣告破产,这是破产债权,不应再偿还原告,请求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审判】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为原告出具的欠条,虽然盖有第一配合饲料厂的公章,但该公章和黄骅市法院存档的第一配合饲料厂破产案卷宗中的公章不一致,被告方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此款应属于破产债权。经法
    2023-04-23
    370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购房合同是否相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就是指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关系的证明,也是购房者按照法律规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主要凭证。如果没有购房合同,不管是哪一个当事人出现违约情况,那么当事人都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房产证以及办理房屋住房贷款时,都会用到购房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更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买卖合同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
    2023-07-02
    182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和损失的认定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3、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该怎么处理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的适用不以实际损害为前提,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当事人都应当支付违约金,而损害赔偿的适用则要以实际发生的损失为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
    2023-07-05
    195人看过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预约与本约有什么区别
    预约与本约有下列差别:1、订约时间不同,“预约是谈判期间对未来事项的预先规划”。属前契约阶段合同,所承担的民事责任属缔约的过失责任范畴。而本约是在民事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定型后签订的,双方应承担的义务是合同义务。2、预约合同是诺成合同,不受要物约束,强调当事人主观意志在合同成立中的决定作用。而本约一般则受要物约束,交付是合同履行的重要内容。3、签订预约合同的目的是订立本约,由于本约所约定的义务是合同义务则直接具备履行内容。由预约到本约的签订,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将预约所确定的原则贯彻到本约的合同条款中。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5条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本条解释实际上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即认定其名为预约实为本
    2023-06-13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购买商品房时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包括房屋的位置、面积、价格、交付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需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确保合同内容真... 更多>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约定解除权消灭后,守约方能否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07
      有学者认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基于违约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而产生的约定解除权消灭后,如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的行为在守约方认为合理的期限内并未得以纠正,守约方可以依据《》第94条第(三)项与《司法解释》第15条第一款的规定,向违约方发出催告,若违约方在合理期限内(三个月)仍未履行,在《司法解释》第15条第二款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或机构应予支持。
    •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贷款合同纠纷能否合并审理?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2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 商品房违约金纠纷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7
      1、商品房退房违约金按购房合同中关于退房违约金的约定来执行。 2、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则双方协商,协商解决不了则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收取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来处理。 3、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违约金。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按对方所受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过高的也可以请求减少赔偿金额。
    • 商品房买卖合同房是否能贷款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房屋买卖合同能贷款的,合同房能买卖能贷款吗有下列贷款方式: 一、商业贷款商业房贷是指在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时,您可以您所购住房抵押,或以您自己或者第三人所有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物(质物),或者由第三人为贷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居民购房除了动用历年的积蓄,购房资金不足部分一般都首先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不足部分则再申请由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解决,目前运用此种个人住
    •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能否兼得之间的抵押权和买卖合同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此时,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预售合同享有针对特定对象的一种请求权和获得将来利益的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而预售方将待售房屋抵押后,抵押人获取的抵押权则是一种物权。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