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刑畸轻之我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0:10:52 132 人看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8年1月发布的《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罪的补充规定》,首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列入贪污贿赂罪一章,充分体现了国家惩治腐败、打击犯罪的决心,对贪污贿赂犯罪起到了一定的遏制和惩戒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刑法》对这一罪名的法定刑规定畸轻所产生的弊端也日益凸显。本文就这一问题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二、相关案件链接

在司法实践中,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从未单独适用,较多的是在贪污受贿犯罪中涉及。而在同一案件中,将贪污受贿犯罪涉案数额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案数额进行对比,我们不难看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受贿犯罪所判决的刑罚存在着较大差距。仅以下面几个较为典型的案件为例:

1、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517.1万元,其本人对价值人民币480.58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后被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安徽省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犯有贪污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堪称“安徽第一贪”的原淮北矿业集团林业处处长、兼任该处下属企业金蟾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尹西才因贪污人民币570万元,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01万余元人民币、美元66万余元(共合约2430万元人民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3、沈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马向东伙同他人侵吞公款美元12万元(折合人民币99.33万元),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索取、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76.85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挪用公款美元39.87万元(折合人民币约330万元)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情节严重,构成挪用公款罪;其本人尚有人民币1068.65万元不能说明来源合法,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法院判决,马向东犯贪污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来源不明”巨额财产的真正来源

众所周知,个人财产来源有以下两条途径:

(一)、合法来源:如利息、红利、继承、捐赠、劳动报酬等。

(二)、非法来源:如贪污、受贿、侵占、洗钱、逃汇、诈骗、抢劫、抢夺、盗窃、走私、贩毒等。

国家工作人员的巨额财产来源只有合法与非法两种情况,既然不能说明是合法来源,则应推定为与职务有关的非法来源。

来源不明又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明知来源而不说;一是因来源途径、次数过多或因记忆不清而无法说明。这两种情况均可以肯定是与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有关的非法来源。

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刑畸轻之弊端

1、有悖于罪刑相适应原则。根据刑法的规定,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犯罪严重的,就应当重判,犯罪较轻的,就应当轻判,做到罚当其罪。本罪最高法定刑只有五年,通过前面几个案例,我们可以将来不明财产案涉及财产数额与贪污、受贿涉案的数额进行对比,以及被告人所承担的刑罚来看,被告人因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明显畸轻,有悖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

2、不利于惩前毖后。从表面来看,虽然犯罪嫌疑人大多因与贪污罪或贿赂罪数罪并罚,被判处远高于五年的刑罚处罚,似乎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但具体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本身罪名的判决来看,由于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无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数额有多大,都不会超过五年。由此看来,这一法定刑是不具威慑力的,达不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3、有可能成为贪污受贿犯罪嫌疑人的“救命稻草”。由于法律知识的普及,国家工作人员对法律的认知、掌握程度也越来越高,反侦查的意识和水平也会越来高,实施犯罪的手段将会更加隐蔽。一旦因贪污受贿犯罪被查处,必然会牢牢抓住这根“救命稻草”,拒不说明财产来源,给案件的侦查工作带来更加不利因素。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讲,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定刑限制反而成了腐败分子的“护身符”。

4、有负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的期望。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每一个腐败分子的落网,人民群众都会拍手称快。因为他们感觉到的是公平与正义、是希望的曙光、是万里的晴空。如果仅仅由于法律规定的人为限制,让犯罪分子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甚至放纵了犯罪,这必然会有损法律的威严,有负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的期望。

五、笔者观点:应该大幅度提高法定刑

尽管刑罚轻缓化是世界刑法的发展方向,但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稳步推进,腐败问题日益严重,有关严惩腐败的呼声也日趋高涨。为顺应民意、适应反腐倡廉新形势的要求、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笔者认为现行《刑法》中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刑的规定,已不能适应惩治犯罪的要求,应该大幅度提高法定刑,至少其法定刑的幅度应与贪污罪、受贿罪量相当。只有这样,才能更加准确及时打击犯罪,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面繁荣。

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检察院·陈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2日 22: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相适应原则相关文章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巨大差额如何影响量刑?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特别巨大的量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追回财产的差额。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盗窃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是怎么样的(一)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二)盗窃数额特别
    2023-07-02
    58人看过
  • 浅析“不能说明”——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种从设立之初就存在颇多争议的罪名。对本罪进行探讨,最重要的应该在于不能说明的理解上。首先,应当明确问题的来龙去脉,从立法沿革中寻找出处;其次,应当厘清不能说明所指的内容到底是指其巨额财产的来源或是指来源的合法性,是否发生了举证责任的转移,要求说明的程度和能够说明的时间限制等。从对不能说明的理解的一步步推进,本罪的轮廓也逐渐清晰。[关键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不能说明举证责任《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本罪在国内刑法学界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对不能说明的具体理解上。本文拟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一.从立法沿革中寻找问题的来源作为一种独立的罪名,在我国1979年刑
    2023-06-11
    414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后来查明合法会怎么做?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后来查明合法会怎么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后来查明合法可以通过再审程序来进行一定的改判的,非法所得的数额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是计算非法所得的基础。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应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本人的其他劳动收入、亲友的馈赠和依法继承的财产。非法所得数额应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与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计算。计算非法所得时,应将合法收入部分扣除,只计算差额部分。如果行为人能够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并经查证属实的,应作为本人的合法收入;如果行为人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则应减去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即视为非法所得,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界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与贪污罪和受贿罪有着密切的联系,很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就是没有被查明证实的贪污罪和受贿罪。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一个独立的罪名有着自己的犯罪构成。首先,贪
    2023-04-29
    468人看过
  • 拥有巨额来源不明财产也犯罪吗?
    [案情介绍]刘兵原系某县化肥总厂(国有企业)销售处副处长,1968年3月至1971年在柳州军区服役,1971年底至1986年11月在某县武装部服役,历任参谋长、军械科长、后勤科长。1986年转业到了某县化肥厂工作。初到化肥厂,刘兵即任行政处副科长。从1986年11月至1988年底,刘兵一直担任行政处副科长。自1989年元月起任销售处副处长,1993年5月兼任供销总公司产品销售公司副经理。刘兵之妻唐某与刘在同一化肥总厂工作,是一名质检处的工作人员。刘兵因受贿被查,检察机关对刘某的财产收支状况进行了清查鉴定。在清查鉴定中,检察机关发现,刘兵现有财产除金额为81.4万多元人民币存单外,还有折价金额为3.4万多元人民币的其他财产,两项合计为84.8万多元人民币。刘兵及其妻子唐某自1986年1月至1995年11,月的合法财产收入为11.7万多元,实际生活支出的财产为16万多元,收支相抵,超支4.2万
    2023-06-11
    140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贪污吗?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属于贪污吗?不属于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二、《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
    2023-04-29
    199人看过
  • 自然人有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一、自然人有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刑法中的身份犯,只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对于一般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自然人不适用该罪名。二、个税的征税对象和征税情形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三、自然人个税怎么收(一)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
    2023-04-12
    53人看过
  • 如何认定数额巨大的数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差额巨大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基础上差额特别巨大的相对概念,没有明确的数字标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税罪数额巨大标准在我国,逃税罪情节轻重的各个阶段如下:逃避缴纳税款达到1万元以上即构成“数额较大”;逃避缴纳税款10万元以上,则达到“数额巨大”的标准。刑法中,逃税数额较大即属于立案标准,应该受到刑法的制裁。而逃税数额巨大已经属于犯罪情节严重的情况,属于加重处罚情形,会受到刑法的加重惩罚。《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
    2023-07-27
    213人看过
  • 巨额资产来源不明罪惩戒
    计算非法所得时,应将合法收入部分扣除,只计算差额部分。如果行为人不能说明财产的来源是合法的,则应减去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即视为非法所得,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量刑标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国家工作人员在境
    2023-07-02
    343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定罪判刑后查清财产真实来源的是否应予改判
    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规定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有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被告人定罪判刑后,又查清或被告人又讲出了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对于这种个别情况,相关法律或司法解释并没有针对性的规定,探讨这个问题,在是否应予改判上有两种看法,一种观点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应视为当时判决在认定事实上有误,应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改判,若查明原来的巨额财产系合法所得,应撤销原判,宣告无罪,若查明系其他犯罪所得,应根据犯罪的性质重新定罪量刑,对原来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判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撤销。另一种观点认为:对这种情况不能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因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处理,只要当时被告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并符合其他条件便可以定罪量刑,至于后来又查清来源或被告人说明来源,并不能因此而否认原判决的正确性,因此不能改判。我们赞同第二种观点,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明文规定,巨
    2023-04-25
    182人看过
  • 非公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会被判刑吗
    一、非公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会被判刑吗?非国家工作人员是不可能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二、公务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会被开除吗?公务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会被开除公职。以下是相关规定: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结合
    2023-04-13
    230人看过
  • 机制有缺陷“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罪定刑尴尬
    《法制日报》今天发表署名评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处境何以尴尬?》。文章说,安徽省阜阳市原市长肖作新、胡继美夫妇受贿案一审判决后,他们所受到的惩罚引起了人们的广泛议论。肖作新夫妇全身而退法庭认定肖作新夫妇的各种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币达2000多万元,然而,他们共同受贿或者单独受贿的数额仅200多万元,认定为非法侵占的也只有400多万元,剩余的1000多万元的赃款,全都被归到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名下。受贿额只有200多万元,似乎够不上死罪;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法定最高刑又只有五年,于是乎,肖、胡二人得以全身而退:一个无期,一个死缓。最高五年刑太便宜文章指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之所以备受诟病,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该罪自设立以来似乎就成了贪污贿赂犯罪分子们的一项附带罪名,人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哪一个腐败分子单纯因为被查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而被依此罪定刑的;另一个是人们普遍认为这一罪名的法定刑太轻,最高
    2023-06-11
    161人看过
  • 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看反腐机制
    杨兴培《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最高法定刑从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这一修改,将明显加大对这一犯罪的惩处力度,在法定刑上缩小与贪污受贿犯罪的法定刑差距,但在量刑上又可与贪污贿赂犯罪有所差别。这一修改意味着中国权力机关正欲通过完善相关刑法规定,进一步加大反腐败的力度。作为刑法学者,笔者看到这则消息,既高兴称快又倍感沉重。平心而论,党早就开始高度重视官员的腐败问题,已将惩治腐败、预防腐败问题提高到关系到亡党亡国的高度加以对待。该严惩的已严惩,该判处死刑的也触及到像成克杰、胡长清、王怀忠、郑筱萸这层次的高官。但是目前的腐败问题依然十分严重。为什么在中国政府的严打高压状态下,腐败现象仍势头不减?这迫使我们要向这些腐败现象的深层去思考其形成的原因所在。其实抓也好,杀也好,不过都是治标而已,我们能否及时地向治本的方向转移呢?明朝的朱元璋惩治贪官够狠的了,甚至动用剥皮实草
    2023-06-11
    379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中的差额巨大标准是多少
    一、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差额巨大中的差额巨大标准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差额巨大是在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基础上差额特别巨大的相对概念,没有明确的数字标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二、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
    2023-04-13
    450人看过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尴尬和修正
    在一些腐败大案中,很大一部分腐败分子不约而同地患了健忘症导致检察机关查证受贿的部分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部分多。巨额之额不断攀升。2000年,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有161.77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此项单独被判4年。2003年,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不明来源的财产480多万元,此项单独被判4年。2008年,海南省文昌市委原书记谢明中800多万元人民币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此项单独被判3年。他们都因犯有受贿罪等其他罪名才被判处更重刑罚。来源不明不是真正的不明,而是不愿说明,深究其中原因,就是为逃避制裁。因为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在被发现其财产或支出超出其合法来源时,如态度积极,讲明其超出部分是贪污所得或受贿所得的,数额超过10万元的,就有可能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极刑;如果态度恶劣,故意隐瞒其贪污行为或者是受贿行为,拒不讲明财产来源的,由于查清难度大,即使他有数额
    2023-06-11
    171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刑罚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刑罚的裁量也必须有利于刑罚目的的实现,所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实现刑罚目的的需要。... 更多>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刑,巨额财产来源不明30万属于犯罪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在有关机关责令行为人说明来源时行为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1.犯本罪的(差额30万以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2.差额特别巨大的,处5年以上10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 二叔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村官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刑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2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
    • 什么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数额是怎么计算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8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计算: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是计算非法所得的基础。国家工作人员的合法收入,应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国家发放的各种补贴、本人的其他劳动收入、亲友的馈赠和依法继承的财产。非法所得数额应以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与其合法收入的差额部分计算。汁算非法所得时,应将合法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我国法律上是怎么定罪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
    • 判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还要确定来源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8
      如果已经由法院定罪了,那么就只能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了,也就是申请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