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中共同债务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5 18:43:13 477 人看过

一、在夫妻关系中共同债务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方式是:

1.该债务产生的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该债务的产生的原因是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

3.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离婚共同债务的偿还方式

夫妻离婚需要承担共同债务,承担的方式是首先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强制执行吗

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也可以依当事人申请,对夫妻共同债务,就夫妻共同财产为限,强制执行。

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n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5: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债务中什么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024-04-21
    69人看过
  • 澄清借贷关系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关系
    能证明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借贷关系如何理解如何理解借贷关系1、借在传统的汉语意思中是“借入”,而在会计分录中有人为了记住借贷含义,将其简化,简单的认为,借就是“进”或者“收入”,贷就是“出”或“支出”。2、的确,在某些时候,确实可以解决一些问题。但是这是治标不治本的,甚至是不正确的,尤其是对于初学者,正确理解借贷关系,是为后的会计学习打基础的。要想快速、正确的理解,熟记借贷关系,我们要弄清会计分录是怎么回事。因为借贷双方,在不同的会计分录代表者不同含义。比如说资产类账户中,借方指的是增加额,而贷方则是减少额,如果期末有余额的话,要将它计在借方。对于收入、利润类的帐户,增加额是指贷方,减少额或转销额计入借方。对
    2023-07-04
    429人看过
  • 共同居住在非夫妻关系中
    非夫妻关系能同住。但是,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是非婚同居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在生活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仅仅凭借双方父母的主持下所操办的结婚典礼就开始共同生活的现象还是比较多的,在城市地区则表现为以恋爱掩盖下的同居生活的形式,当然也包括一些已婚男女与配偶外的异性共同生活居住的现象。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形式,都是非法同居。关于同住关系的认定成为“同住人”应符合三个条件:1、“同住人”应当在被拆迁房屋处有常住户口。目前,房屋拆迁补偿实现了从按人口补偿安置,向按被拆除房屋市场价补偿安置的转变。据此,公安机关对房屋拆迁地区的户口管理规定,也作了相应的调整,新核发拆迁许可证基地内的常住户口,
    2023-07-18
    365人看过
  • 同居关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
    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借款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应具体看债务产生的原因。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只要在同居期间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另外,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的个人债务。一、哪些债务由夫妻两人承担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为标准。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上,采取的是以债务的发生时间为原则、以特殊约定为例外的判断标准,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只要不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情形,则一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
    2023-03-08
    172人看过
  • 【夫妻债务纠纷】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并非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简介2012年1月13日,由中间人马某介绍并担保,邵某借给王某现金7万元,王某给邵某打了借条,约定还款期限为三个月,若到期不还,每超一天付10%的违约金。同日,王某又与邵某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约定将一套商铺抵押给邵某,若到期借款不能归还,房产归邵某所有。借款到期后,王某未能按约定归还借款,邵某也无法找到借款人王某和担保人马某。2014年4月4日,债主邵某以借款时顾女士与王某是夫妻为由,将顾女士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令顾女士赔偿借款本金和违约金共计10万元。法庭上,原告邵某提交了借条、房产抵押合同等证据。借条上写着借款人王某、顾女士,担保人马某的名字,且按着三个鲜红的手印。对此,被告顾女士向法庭出示了离婚证,证明其与王某已于2012年3月5日离婚,对王某借钱和抵押房产之事自己并不知情,借条和抵押合同上的签名、手印,均是伪造,房产抵押也不符合法律规定,应属无效。顾女士向法庭申请要求对借条上的
    2024-01-26
    448人看过
  •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
    夫妻共同,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在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确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或妻一方的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后均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为共同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与共同生活无关或者依法约定为个人所负担的债务。夫妻虽为婚姻的主体,且在诸多利益方面密不可分,但夫妻作为人格独立的个体,他们仍可以存在与婚姻无关的个人利益与责任。借款还赌债的产生很明显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应当由
    2023-04-23
    216人看过
  • 夫妻债务的界定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
    一、夫妻债务的界定夫妻债务的界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生活性债务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维持家庭生活的需要。3.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
    2022-07-15
    33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系
    一、什么情况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关系1.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婚前债务。2.婚内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担的债务。5.夫妻一方因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债务。6.管理或成就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时所负的债务。二、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划分还款责任夫妻共同债务划分还款责任的方式如下:1.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夫妻间另有约定的可以从约定,但是约定内容不得对抗债权人;2.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三、夫妻债务清偿的主要特征1.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
    2023-10-14
    209人看过
  • 夫妻关系中的债务与债权
    第一,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一方个人债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如何界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指以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终止之日止的期间。即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它既包括结婚之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期间,也包括登记之后尚未同居期间,夫妻双方婚后分居期间,以及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准予离婚姻的调解或者判决尚未生效期间。在阅读了上文之后,相信大家已经知道夫妻间应尽的义务都包括哪些了吧,要是有一方不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显然是不利于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当然,并且还有可能因此
    2023-07-07
    186人看过
  • 在婚姻关系中,哪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离婚之后,还要承担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吗夫妻离婚后,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仍要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对于离婚后双方各自所欠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能要
    2023-07-20
    463人看过
  • 共同债务解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
    解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方式:夫妻双方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依法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一、有公司净身出户还要还账吗还债和净身出户没有直接关系,离婚后债权人可要求双方归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于生产经营、家庭开支或双方都有意思表示认可、追认的债务。双方协议离婚之后,离婚协议上的约定只对彼此有效,债权人有权利要求双方归还夫妻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他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另外,当夫妻双方有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归个人所有,债权人也知道该约定的,债务归一方承担。二、老公欠债妻子要还吗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偿还。夫妻共同债务界定如下: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
    2023-02-04
    171人看过
  • 共同债务认定标准:同居关系中的实践问题
    对于同居期间一方的借款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应具体看债务产生的原因。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只要在同居期间为了同居双方的共同利益,为了同居生活的需要并用于同居生活、生产经营,不管是以双方名义还是以一方名义与他人建立的债务关系,均应视为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另外,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
    2023-07-03
    141人看过
  • 合同纠纷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亲子关系债务
    1、买卖合同纠纷是夫妻共同签订的,或者只要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夫妻因未处理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或因原财产处理和子女抚养而产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买卖合同纠纷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人民法院对一方婚前发生的个人债务,不支持债权人对债务人配偶的债权。但是,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是用于婚后同居的。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有明确的界限,其范围和还款方式存在明显差异。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的家庭生活而产生的,夫妻双方共同分担,并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偿还的,应当以夫妻个人财产偿还。夫妻一人的个人债务,应当以另一人的个人财产清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023-08-16
    469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是怎样的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2)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一、一方欠人赌债,另一方欠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所欠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包括:(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二)一方未经对方同
    2023-06-19
    19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间夫妻关系债务担保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5
      视情况而定。如果担保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在婚姻关系中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2018年1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其中,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离婚后夫妻共同清偿夫妻债务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是什么?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离婚后共同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有哪些?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具体情况分为三种:(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
    • 夫妻关系离婚后共同债务是否归夫妻共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12
      1、夫妻离婚后的债务不一定共有。如果是债务是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那么这债务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债务,配偶无需对此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那么这笔债务就是夫妻共有债务,离婚时夫妻应当共同对该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
    •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标准是什么,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是怎么样的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8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标准:“以共同使用为认定基础,以推定规则为补充”的认定标准。所谓“共同使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源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要客观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无论是否经过夫妻合意,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层含义是夫妻双方合意举债举债,即以双方名义出具借条,即使该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所谓“推定”是指非举债方无法证明、法院也未能查证债务并非共同债务,则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