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弃电报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界限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06:50:09 286 人看过

它们在主观上都是由故意构成,客观方面都实施了私拆、隐匿、毁弃信件的行为。其区别在于:

1、犯罪的主体不同。

本罪是特殊主体,必须由邮电工作人员构成;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2、犯罪的客体不同。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邮电机构的正常活动;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的权利。此外,侵害的对象也不完全一样。本罪侵害的对象是邮件和电报,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侵害的对象仅限于信件,范围较前者狭窄。

3、客观要件不同。

本罪以利用职务之便为要件,属于渎职性质的犯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的成立则与行为人的职务无关。如果邮电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私拆、隐匿或者毁弃信件,情节严重的,则构成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而本罪则不以此为构成要件。

一、毁弃电报罪既遂会怎么处罚

对毁弃电报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犯毁弃电报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毁弃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毁弃电报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也就是说,邮政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开拆、隐匿或者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也侵害了国家邮电机构的正常活动及信誉。

过失不构成毁弃电报罪,本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不仅明知私自开拆、隐匿、毁弃他人邮件、电报是违反自已的职责义务和规章制度的违法行为,而且明知这种行为会给他人的利益和通信自由、通信秘密权利造成损害,甚至引起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破坏国家邮电事业的声誉,妨害邮电机构的正常话动,但出于某种个人动机和欲望,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二、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存在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就需要立案处理,具体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满足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立案标准:

1、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

2、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

3、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虽然次数不多,数量不大,但给国家、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4、私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5日 1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区别是什么?
    本罪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在主观方面相同,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也近似。但是,两者的犯罪构成要件还是有明显区别:1、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邮电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虽然也可以是利用职务便利开拆或隐匿、毁弃他人信件的邮电工作人员,通常主要是邮电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公民。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信件,也可以是电报或其他邮递物资;后者的犯罪对象则只能是信件。3、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客体既包括邮电部门的正常活动和信誉,也包括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后者则仅包括公民权利。一、谎报安全事故罪的认定(一)本罪与无罪的区别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二)此罪与彼罪的区别1、本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瞒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与玩忽职守罪的区分:(1)主体不同。前者既可以是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也可以是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
    2023-03-11
    142人看过
  • 了解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含义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没有经过他人的同意而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权利,并且相关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在主观方面须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对应的刑罚是1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侵犯通信自由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读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3、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内容,或者张扬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4、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造成其他严重
    2023-07-01
    83人看过
  • 侵犯通信自由罪属于刑事犯罪吗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二、客观条件: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三、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四、主观: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一、非法拆开他人信件违法。私拆他人信件以侵犯通信自由罪论处。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次数较多或数量较大的;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致使他人工作、生活受到严重妨害或身体、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的;3、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涂改信中内容,或者张扬他人隐私、侮辱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4、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私自开拆私藏封闭并毁弃邮件罪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
    2023-03-15
    126人看过
  • 电脑迷偷删他人电邮被捕涉侵犯通信自由罪
    在互联网普及的今天,电子邮件作为通信工具,扮演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电子邮件和传统通信一样受到法律保护。日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就以涉嫌侵犯通信自由罪,依法批捕了非法侵入他人电子邮箱并删除邮件的一名犯罪嫌疑人。电脑高手爱逛别人邮箱马某某是名计算机爱好者,2005年8月份,他办理了一张无线上网卡,之后购买了一台二手手提电脑上网。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他搜索到深圳市某著名企业一些人员的网络文件和相关信息。作为一个电脑迷,马某某那段时间正在学习一些黑客技术,为了上场检验一下学习成果,他自行从网上下载安装了一些木马程序和软件,经过反复尝试,竟成功进入了该企业的邮箱服务器。从2005年10月份到2006年3月22日,马某某开始多次非法侵入该企业多名高层管理人员的电子邮箱,阅读电子邮箱内的相关信息,并删除了部分人员的电子邮件。涉侵犯通信自由罪被捕由于这些电子邮箱中存有大量的商业秘密,公司的正常运作受到严重
    2023-06-11
    364人看过
  • 遗弃罪与相似罪名的界限在哪里
    本罪与虐待罪的界限1、客体要件不同。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虐待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而虐待罪的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3、主体要件不同。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而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两罪在主观方面虽均是故意,但其故意的内容不同。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而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5、犯罪侵犯的对象不同。遗弃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
    2023-06-03
    377人看过
  •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界限
    本文主要讲述的的是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界限,包括客体方面、客观方面、犯罪对象以及犯罪的主观方面。区分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与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界限:1、犯罪客体的不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客体是少数民族的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权。2、侵犯的对象不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侵犯的对象只限于少数民族公民的风俗习惯不包括汉族人民的风俗习惯;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犯罪对象则既可能是少数民族的公民也可能是汉族公民。3、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行为的客观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对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进行非法剥夺,而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在客观上主要表现为以强制手段破坏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行为。另外,一般说来,两罪的犯罪行为发生的地点也常常不同。其中,非法剥夺
    2023-06-11
    279人看过
  • 侵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邮件罪的区别
    1)后罪是前罪的身份加重犯(邮政工作人员),不要求利用职务之便。(2)“信件”包括特定人向特定人转达意思、表达感情、记载事实的文书、语音,包括电子邮件、微信、QQ中的语音等(扩大解释)。(3)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属于注意规定,而非法律拟制。①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并窃取财物的,成立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与盗窃罪的想象竞合犯,按照盗窃罪的法定刑从重处罚。②如果邮政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符合贪污罪的犯罪构成的,成立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与贪污罪的想象竞合犯,按照贪污罪的法定刑从重处罚。私自拆开他人快递的行为,可能会触犯通信自由罪、私自开拆邮件罪。公民若是发现自己的权益是由于他人擅自拆开自己的的快递而受到侵害,那么在确定实施拆除快递行为者的信息之后,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一、快递员私自拆
    2023-03-10
    79人看过
  • 侵犯通信自由罪能不能取保
    符合取保条件就可以取保。取保候审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最新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犯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依照本法规定,扣押、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才可能构成本罪。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6条规定,侦查人员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扣押被告人的信件是合法的行为。我国邮政法第4条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犯罪的需要,曲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
    2023-04-16
    498人看过
  • 毁弃电报罪共犯的刑事责任是几种
    毁弃电报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一、中国刑法私自开拆邮件罪怎么立案?中国刑法私自开拆邮件罪的立案标准: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态;2、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3、行为人实施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是非法的。凡符合上述标准的私自开拆、隐匿或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都应当立案追诉。二、中国刑法毁弃电报罪怎么立案?中国刑法毁弃电报罪的立案标准:本罪是行为犯,只要邮政工作人员实施了毁弃电报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毁弃电报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这里的邮政工作人员,是指国家邮政事业管理部门的营业员、发行员、分拣员、投递员、接发员、押运员以及受邮政部门委托的代办员、分邮员。三、私自拆人家快递是什么行为私自拆人家快递是违法行为。即侵犯了收件人的隐
    2023-03-06
    199人看过
  • 通信自由侵犯罪的要件和规定
    侵犯通信自由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毁弃,是指故意丢弃、撕毁、焚毁信件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非法开拆是指擅自开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信件内容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他人的通信秘密。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三种行为表现往往同时具有。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对象是公民的信件,可以包括电报、信函等文字邮件,但不包括汇款、包裹、书籍纸包等邮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侵犯通信自由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本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区别本罪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在主观方面相同,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也近似。但是,两者的犯罪构成要件还是有明显区别:
    2023-07-05
    250人看过
  • 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之一:侵犯通信自由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犯本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了侵犯通信自由罪是可以取保候审的。因为取保候审针对的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罪行较轻,没有必要逮捕,对有可能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及其他妨碍诉讼顺利进行的人,或是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本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区别本罪和侵犯公民通信自由罪在主观方面相同,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也近似。但是,两者的犯罪构成要件还是有明显区别:1、主体不同。前者的主体只能是邮电工作人员;后者的主体虽然也可以是利用职务便利开拆或隐匿、毁弃他人信件的邮电工作人员,通常主要是邮电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公民。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既可以是信件,也可以是电报或其他邮递物资;后者的犯罪对象则只能是信件。3、客体不同。前
    2023-06-30
    237人看过
  • 什么是私自开拆邮件,毁弃电报罪
    擅自拆毁弃邮件电报罪的判刑标准为: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本罪的立案标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1、私人拆迁、隐匿、毁坏邮件、电报、频率或数量较大的;2、私人拆除或者隐匿或者毁坏邮件,并从中窃取财物的;3、私人拆迁、隐匿、毁灭邮件、电报,虽然次数少,数量少,但对国家、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4、私人拆除或者隐瞒或者破坏邮件或者电报,造成其他危害后果的。新刑法对毁弃电报罪有没有立案的规定毁弃电报罪的判刑标准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邮政工作人员,也就是国家邮电部门的干部、营业人员、分拣员、接发员、押运员、接站员、搬运员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不仅侵害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也侵害了国家邮电部门的正常活动及信誉。《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
    2023-08-07
    88人看过
  • 侵犯通信自由罪判决书是否有用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行为怎么认定?侵犯通信自由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所谓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所谓毁弃,是指故意丢弃、撕毁、焚毁信件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的结果,都是使收信人无法收到信件。而行为人并不意图知晓信件内容,没有直接侵犯公民通信秘密的权利,但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权利,非法开拆是指擅自开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信件内容的行为。这种行为不影响收信人收到信件,但侵犯了他人的通信秘密。侵犯通信自由罪的三种行为表现往往同时具有。根据本条规定,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拆信人并不阅看信中内容的,使他人信件内容处于公开暴露状态,也是侵犯公民通信秘密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61条规定,误收、误拆他人信件不予退还或虽已退还但泄露信件内容,侵犯他人通信自由权
    2023-03-28
    464人看过
  • 如何对侵犯通信自由罪进行定罪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隐匿,是指把被害人的信件扣留,在一定的地点加以隐藏,不交给被害人的行为。毁弃,是指故意丢弃、撕毁、焚毁信件的行为。哪些要素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具备下列要素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3、犯罪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4、客观方面体现在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23-07-06
    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侵犯通信自由罪与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界限应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16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主体不同,后者是特殊主体;犯罪的客体不同;构成犯罪的情节要求不同,后者行为构成犯罪不要求“情节严重”。这两种犯罪行为在犯罪方法和侵害对象上是基本相同的,在主观方面都由故意构成。
    • 怎样区分侵犯通信自由罪和隐匿电报罪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2-23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主体不同,后者是特殊主体;犯罪的客体不同;构成犯罪的情节要求不同,后者行为构成犯罪不要求“情节严重”。这两种犯罪行为在犯罪方法和侵害对象上是基本相同的,在主观方面都由故意构成。
    • 侵犯通信自由罪指什么, 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特征及构成特征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侵犯通信自由罪指什么(一)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概念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二)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的行为。3、犯罪主体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
    • 故意杀人罪与遗弃罪的界限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4
      1、犯罪主观方面不同。从主观故意上讲,遗弃罪是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逃避或向他人转嫁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故意则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如果行为人企图通过遗弃达到向他人转嫁本由自己承担的扶养义务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遗弃罪;如果行为人企图以不履行扶养义务的行为方式达到杀害婴儿或神智不清、行动不便的老人的目的,则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2、客观要件不同。遗弃罪在客观
    • 毁弃电报罪具有哪些法律情节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9
      1、行为人必须实施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是非法的;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的心态。 4、法律依据:《刑法》 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