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合同变更适用情况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09:43:27 189 人看过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指的是对合同文本中条款的变更。合同条款包括:(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的合法条款以及当地法规要求的其他条款。也就是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指的是对合同文本中条款的变更。

合同条款包括:“(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双方约定的合法条款以及当地法规要求的其他条款。也就是说,只有对这些内容的协商变更才属于『合同变更』。劳动关系主体改变不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范围。

实践中,引起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企业将某些特定员工进行转让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下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

建议采用“原公司与员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理清原有劳动关系的各类问题(社会保险赔付、工伤、争议等),再与新公司统一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约定原公司的工作年限视同新公司工作年限)

这样即合法又合理,明确了三方之间的关系,原公司在改制后不再需要面对原员工的劳动纠纷。避免分家后各有各的利益,出现问题扯皮推诿被对方连累。

《劳动合同法》第34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指其中的条款,但是主体要改变)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有可能发生变化,比如用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投资人发生变化或者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这些变化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因为用人单位的这些情况发生变化后,能够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用工实体仍然存在,因此,变更后的用工单位仍应继续与劳动者履行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

公司另行注册一个公司,要求员工与新公司签订合同,与原公司的合同解除。问题的焦点在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合同变更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用工主体变更的法律适用
    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企业将某些特定员工进行转让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下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合并与分立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据此,企业合并或分立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只是主体变更为新的企业。当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意味着合同内容一成不变,企业仍可以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以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为由,协商变更,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的规定直接赋予企业该等选择权: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
    2023-06-10
    307人看过
  • 口头变更企业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没有发生变更合同有关条款的法律效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何认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司法解释(四)》第11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实际履行从举证责任的角度分析,劳动者已经实际到岗且用人单位已发放了新入职岗位一个月工资待遇的,
    2023-07-27
    484人看过
  • 口头协议是否适用于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的方式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一规定明确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当采取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劳动合同法》的该条规定针对劳动合同变更中存在的问题,作了三方面的规定: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2、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和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差不多,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作为双方各自的凭证和发生争议时维护各自权益的依据。3、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即变更后的劳动
    2023-07-05
    486人看过
  • 以企业规章变更劳动合同的风险
    1991年某建筑公司经工商局批准,某市分公司在某市挂牌营业,就地聘用包括定某在内的11名工作人员。双方签订为期6年的聘用合同,合用规定:没有法定或本合同约定条件出现,双方不得解除合同;用人单位经营不顺不能继续经营时,本合同自行解除,但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并给于相应经济补偿。某市劳动局对该聘用合同进行了鉴证。1996年8月,分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建筑公司召开全体公司经理及会议,会议下发《清理整顿外地分支机构的若干规定》和《外地分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分公司决定撤销的外地分公司聘用人员一律清退,自谋职业。定某对《决定》不服,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1、双方一致认为被诉人与申诉人解除合同有缺陷,被诉人向申诉人表示愿意收回原解聘决定。2、在此基础上,被诉人员已补发申诉人三个月工资与支付两个月平均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后,申诉人自愿与被诉人协商一致解除双方原定
    2023-06-08
    157人看过
  • 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法适用情况是如何的?
    一、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法适用情况是如何的?用人单位需要遵守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1、哪些单位受到《劳动合同法》的约束《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2、单位需要遵守《劳动合同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
    2023-05-22
    25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适用的具体情况?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新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新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企业的规定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第六十一条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六十二条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第六十三条合伙
    2023-07-08
    473人看过
  • 租赁合同是否适用情势变更
    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包括:1、出租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出租人的地位;2、房屋转让的,新的房屋所有人为出租人;3、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成为新的承租人。一、承租人的权利包括那些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4、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
    2023-03-04
    26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有哪些,变更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一、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哪些?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
    2023-03-17
    208人看过
  • 情况变更原则何时适用
    合同成立后,何时适用情势变更原则,本合同基本条款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无法预见,且不属于商业风险,且一方继续履行本合同明显不公平,受到不利影响的一方可能与另一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终止合同,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存在双方无法预见和克服的情况,在订立合同时改变依据,使合同的履行变得毫无意义,或者合同的履行将导致双方利益之间的重大失衡,应允许受到不利影响的各方修改或终止合同。情势变更原则实质上是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的延伸。其目的是消除因环境变化而造成的合同不公平后果。当适用环境变化原则时,所谓环境变化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况变化,由于不能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双方的合同基础发生变化,导致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和克服的结果。如果原合同的法律效力仍然有效,则显然是不公平的,违反了诚信原则,因此,据认为,原合同已相应变更。情势变更原则的适
    2023-05-07
    344人看过
  • 《劳动合同法》在沈阳榜样企业中落实的情况
    年初《劳动合同法》正式开始实施,沈阳市目前的实施情况怎么样?10月14日,记者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不久前沈阳市对用人单位进行了抽查,全市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明显提高,全市劳动用工形式整体较为稳定。调查结果显示,全市大多数用人单位对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态度都是积极认真的,大多数企业按照新法的规定与职工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据了解,沈阳外国企业服务总公司、沈阳兴华航空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沈阳仪表科学研究所、沈阳兴隆大家庭等企业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中成为佼佼者。不过,抽查也看到了一些企业在实施《劳动合同法》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问题1、餐饮业合同签订率低经验:黎明国际酒店也是一家餐饮服务业,却做出了很好的表率。《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以来,酒店在沈阳市和大东区各级政府及劳动部门的指导下,发挥了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企业顺畅沟通渠道,形成了员工参与企业决策的民主
    2023-06-09
    46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第一种情况是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第三种情况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一、劳动合同变更的后果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对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的重新约定,如变更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即对双方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受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条款约束,但原劳动合同未变更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变更与劳动合同解除不同,劳动合同变更并不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等方面的问题。但是,由于劳动合同的变更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提出变更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劳动合同法对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
    2023-04-05
    143人看过
  • 因变更工时制度变更劳动合同协议是怎样的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法人代表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变更劳动合同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变化,或者职工劳动、生活情况的变化,也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的条款所作的修改和增减。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协议变更和法定变更两种情况,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必须协商一致,达成协议;法定变更是在法律规定的原因出现时,当事人一方可依法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也需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无论是协议变更,还是法定变更,只限于对劳动合同的某些内容的变更,不能对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进行变更。允许变更劳动合同的条件是:(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
    2023-06-13
    58人看过
  • 适用《劳动合同法》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哪些情况适用劳动合同法第87条1、用人单位无故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适合劳动合同法第87条;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4、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
    2023-08-07
    485人看过
  •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效力是怎么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种劳动合同的变更一般不会产生争议。但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双方口头协商一致的情况。如一概否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容易导致劳动合同关系的不确定性,因此对于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应赋予一定程度上的效力。司法实践中上海允许非合同形式变更,规定变更的书面形式包括工资单、通知等可通过文字记载或者其他形式证明的形式。江苏允许合法合理和非合同形式变更,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据规章制度或书面约定调整工作内容和工资报酬,但需对合法性和合理性承担举证责任;允许实际履行变更。浙江允许适当变更,规定没有变更劳动合同主要内容,劳动者应服从安排;单位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变更,且对报酬及劳动条件未作不利变更的,劳动者应服从安排。《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
    2023-03-26
    38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变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了的内容按照变更后的执行,其它没有变更的内容按照原合同执行。 如果一个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同时和原单位签订几份合同,后签的合同应该视... 更多>

    #劳动合同变更
    相关咨询
    • 怎样计算企业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律师费用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20
      (一)计件收费方式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2000-10000元/件; 一审阶段:3000-30000元/件。 2、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2)代理其他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
    •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在什么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
    • 企业法人变更情况说明怎样写?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25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股权发生变更,原法人代表寿柏年变更为孙国强。特此说明,请贵局在东部新城邱隘安置房C1-2-2地块工程的、质监登记、施工许可证等办理过程予以支持。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八月二十二日
    • 合同变更发生怎样的情况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4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
    • 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况有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5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