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关于新刑诉司法解释之单位犯罪案件审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9:42:38 143 人看过

第十一章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第二百七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单位犯罪案件,除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八十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外,还应当审查起诉书是否列明被告单位的名称、住所地、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需要人民检察院补充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在三日内补送。

第二百七十九条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

第二百八十条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没有诉讼代表人参与诉讼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确定。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

(二)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出庭。

第二百八十一条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享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开庭时,诉讼代表人席位置于审判台前左侧,与辩护人席并列。

第二百八十二条被告单位委托辩护人,参照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八十三条对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单位补充起诉。人民检察院仍以自然人犯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按照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并援引刑法分则关于追究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刑事责任的条款。

第二百八十四条被告单位的违法所得及其孳息,尚未被依法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追缴或者查封、扣押、冻结。

第二百八十五条为保证判决的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先行查封、扣押、冻结被告单位的财产,或者由被告单位提出担保。

第二百八十六条审判期间,被告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继续审理。

第二百八十七条审判期间,被告单位合并、分立的,应当将原单位列为被告单位,并注明合并、分立情况。对被告单位所判处的罚金以其在新单位的财产及收益为限。

第二百八十八条审理单位犯罪案件,本章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相关阅读: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7日 1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位犯罪相关文章
  • 最高院关于新刑诉司法解释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第二十二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第五百零七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后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的;(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五百零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犯罪案件:(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二)案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三)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第五百零九条实施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以及被告人非法持有的违禁品、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第五百一十条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没收违法所得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属于本院
    2023-04-25
    187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公司印章罪案件如何认定司法解释
    伪造公司印章罪司法解释是:1、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非法制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国家机关制作的印章和证件是其在社会某些领域和某些方面实施管理活动的重要凭证和手段。任何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都会影响其正常的管理活动,损害其声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伪造公司印章罪应该如何判刑伪造公司印章构成犯罪的,按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其中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
    2023-07-14
    310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案件司法解释的最新意见
    1、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套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套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3、拼装车、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或者依法禁止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3万元以上的;(二)赌资数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三)参赌人数累计达到120人
    2023-07-16
    315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新刑诉司法解释之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特殊假释的核准
    第十四章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特殊假释的核准第三百三十六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书面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二)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第二审维持原判,或者改判后仍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应当依照前项规定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三百三十七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应当报送判决书、报请核准的报告各五份,以及全部案卷、证据。第三百三十八条对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的,应当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
    2023-04-25
    151人看过
  • 最高院发布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今日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推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公开、规范,对正确适用法律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维护刑罚执行的公平公正,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开始正式启动《规定》的起草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广泛征求了相关各方的意见。减刑、假释制度改革也是本轮中央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以及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建立减刑、假释审理程序的公开制度,严格重大刑事罪犯减刑、假释的适用条件。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主要采用书面审理方式,这既不利于人民法院科学判断罪犯是否符合减刑、假释的条件,也不利于充分保护罪犯的合法权益。对减刑、假释案件依法实行开庭审理,可以避免人民群众对减刑、假释审理工作暗箱操作的怀
    2023-04-22
    409人看过
  • 最高法院公布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图)
    据中国法院网报道,今日从最高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依法、有效惩治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资助恐怖活动等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今天正式公布,并将于2009年11月11日正式实施。细化了洗钱犯罪中明知的司法认定《解释》指出:明知不意味着确实知道,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均应纳入明知范畴,《解释》列举了六种推定明知的具体情形,即,(1)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2)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3)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4)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5)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6)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
    2023-06-11
    142人看过
  • 最高院有关新刑诉司法解释之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
    第十六章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第三百五十九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妥善保管,并制作清单,附卷备查;对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的被告人财物及其孳息,应当根据清单核查后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查封不动产、车辆、船舶、航空器等财物,应当扣押其权利证书,经拍照或者录像后原地封存,或者交持有人、被告人的近亲属保管,登记并写明财物的名称、型号、权属、地址等详细情况,并通知有关财物的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查封登记手续。扣押物品,应当登记并写明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成色、纯度、颜色、新旧程度、缺损特征和来源等。扣押货币、有价证券,应当登记并写明货币、有价证券的名称、数额、面额等,货币应当存入银行专门账户,并登记银行存款凭证的名称、内容。扣押文物、金银、珠宝、名贵字画等贵重物品以及违禁品,应当拍照,需要鉴定的,应当及时鉴定。对扣押的物品应当根
    2023-04-25
    118人看过
  • 两高关于信用卡最新司法解释
    将原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上调。1、将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情形,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规定修改为“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2、“数额巨大”的情形由原来的“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规定修改为“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3、“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则由原来“100万元以上”的规定修改为“五百万元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2024-05-03
    342人看过
  • 最高法刑诉法司法解释关于死刑的规定
    死刑复核程序第三百四十四条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的,应当在作出裁定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三)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十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第三百四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第三百
    2022-11-07
    114人看过
  • 最高法关于职务犯罪的解释
    一、最高法关于职务犯罪的解释最高法关于职务犯罪的解释是指掌握一定管理、支配公共财产、人事关系等多种实权的国家公务人员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侵犯公共利益的高层次、高智商犯罪,其本质特征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是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是腐败现象最突出的表现。腐败制造社会矛盾,引发社会冲突,对经济建设和政局稳定起着破坏作用,使国家和人民身受其害。二、职务犯罪追诉期限职务犯罪追诉期限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所规定的追诉时效有不同的划分: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三、职务犯罪法律法规是怎么
    2023-04-14
    395人看过
  • 最高法院有关负责人谈新刑诉法司法解释中刑事和解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新刑诉法司法解释,其中就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增设的当事人和解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作了详细规定。新修改的刑诉法增设了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但仅有3条原则规定。法院在和解过程中起到哪些作用?如何避免花钱买刑?和解协议签署后是否可以反悔?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法院可以主持协商以达成和解问:司法解释中是否明确规定了法院在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中的地位和作用?答:新刑诉法中并未明确人民法院能否主持协商以达成和解。很多情况下刑事案件的加害方和被害方缺乏有效沟通的渠道,而且还处于对立状态,缺乏互信。如果没有审判人员释法明理,从中调和,双方当事人很难自行和解。所以司法解释规定,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这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
    2023-06-11
    252人看过
  • 关于刑诉法司法解释的告诉才处理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司法解释,以下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1. 侮辱、诽谤案(但若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2.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 虐待案;4. 侵占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司法解释,以下案件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1.侮辱、诽谤案(但若案件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则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但若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则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畴);4.侵占案。 【 暴 力 干 涉 婚 姻 自 由 案 】根据素材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一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被害人告诉才处理。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此外,本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被害人即可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因此,若受害者
    2023-09-17
    212人看过
  • 关于审理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
    一、关于审理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一)诉讼时效的类型:普通诉讼时效,是由民事基本法规定的普遍适用于应当适用诉讼时效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特别诉讼时效,是由民事基本法或特别法针对某些民事法律关系规定的时效期间,特别诉讼时效散见于《民法典》和民事单行法,其中常见的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为4年、海运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1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是指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规定的诉讼时效,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二)诉讼时效的起算:普通诉讼时效起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分期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受性侵未成
    2023-06-07
    67人看过
  • 重复起诉案件审理的新司法解释:最新版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审理交通肇事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第一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1
    2023-07-17
    34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且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 更多>

    #单位犯罪
    相关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遗弃案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审理》的解释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3-04
      “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是本案的被害人。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告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近亲属是指夫、妻、父、线、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 最高法关于审理轻伤刑事案件有关法律解释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6
      你说的这个没有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刑诉法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其中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由自诉人提起自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罪犯狱内服刑重新犯罪判决的司法解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6
      有该解释吗《刑法》第五十条倒是有规定,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 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最新司法解释最新是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最高院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对法院审判工作中如何适用法律所进行的解释。最高法院于2007年2月正式启动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起草工作,通过归纳、总结,对于与审判实务密切相关的诉讼时效适用范围、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应否主动援引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应否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以及诉讼时效抗辩权的行使阶段等问题进行了规定。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
    • 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最高人民法院量刑司法解释2021年最新司法解释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三年以下,资深律师熊伟,男,45岁,广东中山大学刑法学硕士,东莞户籍,从事法官和律师20余年,办理案件1800余宗,30余宗死刑案件已被改成死缓、无期和有期的高尖端刑辩护律师。倡导“诚信高效”,具备十余年的刑辩经历,充分利用精通刑事法律、熟悉司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的优势,专攻重、特大刑事案件,成功办理较多不逮捕、不予起诉、免于刑事处罚、取保候审、无罪释放、缓刑、死刑改判等疑难、复杂刑案,最大限度的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