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4:52:29 257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

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5号),现就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部门应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要通过资质管理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物业管理企业申报资质,应当如实向相应的资质审批部门提交《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和有关资质条件证明材料,并对其申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将申报材料提交省、自治区建设厅或直辖市房地局,省、自治区建设厅或直辖市房地局应对企业有关情况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在规定期限内将申报材料和审查意见一并报送我部。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可通过中国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realestate.gov.cn)下载。

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由北京印钞厂证券分厂统一印制,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统一订购;订购费用应列入各资质审批部门行政预算,不得向企业收取和转嫁。

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可向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联系(联系人及电话:王策,010-683931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十八日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报表》下载:

http://www.cin.gov.cn/inds/file/2004052101.doc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7日 04: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资质相关文章
  • 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科发财[2009]1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和商务部《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09]9号),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引导和鼓励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现就有关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审批事宜提出以下要求:一、对于总投资在1亿美元以下的(含1亿美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设立及变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尔滨、长春、沈阳、济南、南京、杭州、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商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负责审核、管理。对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书面征求
    2023-06-06
    303人看过
  • 有关小企业会计管理的问题处理
    一、影响小企业进行会计管理的因素我国小企业会计管理的现状难以令人满意,相当多的小企业会计机构不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会计人员素质相对较低、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同时,小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小企业会计参与管理能力的发挥和增强。(一)管理者素质有限许多小企业的管理者认为,会计就是记账算账的,甚至是为企业主服务的,只要能算出利润,满足计税需要就足够了。他们对会计并没有太多的期望,谈不上让会计参与管理,更不会想到如何加强会计的管理能力。因此,这些小企业的会计最多也只是在履行最基本的反映职能。在许多小企业主看来,会计活动甚至是纯粹的消耗性活动,如果能不设会计那就最好不过,以降低工资成本。(二)政府管理力度偏小上市公司会计信息之所以得到规范,其主要原因在于其会计信息需求的社会性。而小企业会计信息一般并不需要向社会公布,其需求的社会性很小。因此,即使是政府及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
    2023-04-27
    339人看过
  •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餐饮业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发布文号:青价格[2007]291号各区、市物价局:我市自1997年对餐饮业价格实行价格等级管理以来,为规范餐饮业市场的价格行为,制止暴利行为发生,保护合法有序竞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餐饮业市场机制、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日趋完善和规范,按照《价格法》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现将餐饮业价格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餐饮业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经营者应自觉地遵照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有关规定,对经营的餐饮商品价格及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并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消费者的监督。原餐饮业价格等级制定的最高内扣毛利率、最高差价率和服务费等规定废止。二、原确定的餐饮业价格各等级店,现仅作为该店餐饮业价格管理规范的标志。若出现消费者投诉价格违法问题,经查实后,将撤消餐饮业价格管理规范店记录。三、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原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青岛市餐饮业
    2023-06-07
    464人看过
  • 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关登记管理问题的通知
    工商外企字[2002]第7号各被授权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贯彻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出口的政策,根据2001年全国外资工作会议允许年度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外商投资企业采购非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出口,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参加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的精神,综合实施鼓励出口政策,外经贸、税务、海关等部门相继制订了相关措施。其中,外经贸部下发了《关于扩大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外经贸资字[2001]62号)。为做好相关审批、登记环节的衔接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符合增加出口经营权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经审批机关批准,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经核准,新增经营项目表述为“非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非专管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二、外商投资投资性公司进口系统集成配套产品或进出口试销产品,按外经贸部《的补充规定(二)》(外经贸部2001年第1号令
    2023-06-09
    223人看过
  • 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金[2014]31号各中央管理金融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进一步明确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以下简称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行为中涉及的资产管理事宜,规范相关股权资产的管理,厘清投资责任,确保国有金融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现就国有金融企业开展直接股权投资涉及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国有金融企业,包括所有获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控股公司、国有担保公司以及其他金融类国有企业。本通知所称直接股权投资,是指国有金融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行业监管法律法规等规定,以自有资金和其他合法来源资金,通过对非公开发行上市企业股权进行的不以长期持有为目的、非控股财务投资的行为。本通知所称投资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登记,从事直接股权投资的机构;所称专业服务机构,是指经国家有
    2023-06-01
    291人看过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年度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年检时间。当年新设立的,参加下一年的年检。二、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应于每年3月15日前,持年检报告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有关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报年检。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式样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见附件一、二、三)。三、年检的主要内容:(一)有无擅自变更登记事项行为;(二)有无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行为;(三)前置审批文件的有效期是否期满;(四)合伙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在企业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是否已在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五)有无
    2023-06-06
    85人看过
  • 关于集体福利企业向其主管部门上交管理费问题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精神,集体企业主管部门行政经费不纳入预算的,在征得税务机关批准后,可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近据一些地区反映,民政工业公司对其所属的福利生产单位按利润额提取管理费,并且比例较高,不仅影响了企业扩大再生产和职工福利,也使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没有落到实处。为此,现对集体福利生产单位上交主管部门管理费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集体福利生产单位主管部门经费未纳入预算管理的,其管理费的提取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行政经费未纳入预算的,可按销售收入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管理费,具体比例由税务机关核定,年终管理费有结余的,应返还给企业,否则应缴纳所得税。二、管理费的开支范围包括:提交上级管理费、拨补下级管理费、行政经费支出,新产品试制失败损失、展品及样品费等。三、凡集体福利生产单位主管部门对企业实行提留
    2023-06-09
    355人看过
  • 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设部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纳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三、对符合下列资质标准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由
    2023-06-10
    86人看过
  • 北京市关于加强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指定银行、各房屋租赁代理机构:根据《关于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房屋租赁须委托银行收、付租金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管理,保证租金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停止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并已终止房屋租赁代理业务所涉及全部合同的,应向市建委房地产经纪活动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市建委主管部门通知指定银行并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http://www.bjfdc.gov.cn)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十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市建委主管部门书面通知指定银行返还保证金。二、新申请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二)从业年限不低于3年(以资质备案时间为准);(三)经备案的分支机构不少于规定的数量;(四)有健全的房地产经纪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五)经营行为规范、无不良行为被记入房地产经纪信用档案系统。三、各指定银行要做好与房地产
    2023-06-10
    306人看过
  • 关于加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为做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标准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加入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保标委”),作为委员单位,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二、各委员单位应按照保监会和保标委的有关规定,认真开展保险标准化工作。三、各委员单位应推荐一名部门级(统计部门或信息技术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保标委委员,并指定一名保险标准化工作联系人。四、根据《保标委章程》,以及《保标委费用收缴及管理办法》规定,现收取2007-2008年度保标委会费(详见附件)。请各单位于2008年1月28日之前将会费(限人民币)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保标委秘书处。账户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平安里支行账号:87216022210201006869保标委秘书处联系人:张弘、张炎电话:010-65679867,65677288-302传真
    2023-04-23
    131人看过
  • 关于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有些企业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遇到一些实际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对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破产企业被收购后,职工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理的问题。破产企业职工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合同当事人一方(企业)已经消失,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自行终止。收购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与劳动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年(劳动者自愿提出少于三年的除外)。对于年龄较大的老职工,收购单位在确定劳动合同期限时应给予适当照顾。二、被兼并企业职工劳动合同如何处理的问题。企业被兼并后,如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暂时保留,其原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如企业独立法人资格被取消,兼并后的用人单位应在维持原劳动合同期限的基础上,与劳动者重新确立劳动合同关系。三、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大批终止劳动合同如何处理的问题。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终止
    2023-06-08
    213人看过
  • 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问题及对策
    物业管理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已逐步走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在此进程中,物业管理企业的发展碰到了许多新问题,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对促进物业管理的发展有重大的意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物业管理企业运作向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方向发展。然而,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发展的时间还不长,其发展进程中存在不少的问题亟待解决。如何把握物业管理发展的趋势和走向,满足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以及广大市民对物业管理的需求,创造更加辉煌的业绩,是物业管理企业值得深思和探索的问题。一、物业管理的意义及发展趋势发展物业管理的意义。1.社会分工的要求,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分工的必然产物,物业管理服务的社会化,可通过专业分工和协作的办法提高物业管理的效率,又可提高服务水平,大大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物业管理资源配置,增强物业管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023-06-10
    430人看过
  • 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财企[2009]117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总后勤部、武警总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家出资企业在改制、产权转让、合并、分立、托管等方式实施重组过程中,职工安置问题事关有关人员的切身利益、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当前,在有关职工安置费用的财务管理中,存在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统一、执行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社会分配不公。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重组行为,正确评估企业净资产价值,维护职工和国有权益,现就涉及产权关系变动、股权结构调整的企业重组中,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重组过程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经济补偿,以及为移交社会保障机构管理的职工一次性缴付的社会保险费,按照《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
    2023-06-09
    269人看过
  • 关于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师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
    物业管理师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将促进和提高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管理素质,使从业人员的价值得到进一步提升。不过,从青岛以及国内今年首次物业管理师考试报考的情况来看,笔者以为当前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师制度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就解决这些问题的对策做一些探讨。全面实施物业管理师制度面临的问题行业内部发展的地域差异较大,全面落实有关制度规定有待时日。从2009年12月25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我国第三产业主要数据来看,广东省的物业管理位居全国第一,其主营业务收入不仅占全国的20%强,而且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都接近全国总数量的1/6,已稳居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领军地位。然而,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一些省份,由于物业管理行业发展起步较晚,发展速度也较为缓慢。因此,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地域差异较大,总体上趋于不平衡状态。其实,即便在发达地区,各家物业服务企业也
    2023-06-10
    407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资质就是企业在从事某种行业经营中,应具有的资格以及与此资格相适应的质量等级标准。企业资质包括企业的人员素质、技术及管理水平、工程设备、资金及效益情况、承包经营能力和建设业绩等。... 更多>

    #企业资质
    相关咨询
    • 关于物业管理合同签订问题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31
      ①明确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和义务,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口头承诺应当落实到协议上,要有据为凭; ②明确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具体内容包含哪些,其责任是否界定清楚,物管服务质量标准是否细化、量化且可供考核; ③明确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缴纳方式以及相关费用的支取是否合理; ④明确协议中约定业主在物业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事项; ⑤协议终止和解除的约定是否明确、合理; ⑥双方违约责任的界定是否明
    • 关于《关于疫情停业治理工资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4
      瘟疫停业要发工资。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时,分别顺延到员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 关于社区物业管理督查表的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8
      类似于原来房管所的管理,是政府行为的一种体现,一般适用于老旧小区,产权公有且单位繁多,无法进行专业的物业委托管理的小区
    • 企业法律顾问企业管理知识之劳动关系管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劳动关系管理的概念:改善劳动关系的意义:是深化企业改革和调整经济结构的客观要求;是规范劳动力市场运行秩序,建立健全市场就业机制的客观需求;是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安排劳动者延
    • 有关物业管理高空坠物防范的问题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1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为此,对于高空抛物及伤害事故物业管理部门可采取以下措施: 1、物业公司进行高空维修、清洗外墙面等高空作业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坠落,在作业工作期间树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绕道行走或安排专门人员引导行人。 2、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