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刑事责任的形式都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0 11:22:32 67 人看过

共同过失犯罪的概述是怎样的?

共同过失犯罪的概述指的是两个以上的人员,他们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一定的危害结果的发生,所以分别构成犯罪的这样一种情况,对他们进行犯罪处罚的时候,就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一、属于刑事责任的形式都有哪些

根据《刑法》规定,刑事责任包括:

1、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主刑和附加刑两刑事责任包括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适用的主要刑罚,它只能独立使用,不能相互附加适用。主刑分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分为罚金、财产。对犯罪的外国人,也可以独立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哪些情形下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有的人分不清什么是刑事处罚,什么是行政处罚,以为只要是做了不对的事情,就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很明显法律中对刑事责任的认定显然不是这样。

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比如说,初犯偷了辆普通自行车,情节是不至于直接判坐牢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追诉时效期限根据不同的犯罪、犯罪的轻重不同,有不同的规定,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犯罪构成对象错误会承担责任吗?

犯罪构成对象错误肯定也要承担责任,犯罪嫌疑人错误的伤害到了其它的受害者,本该伤害到与自己有过节的人,但是却在伤害的过程中不小心伤害到了其它的人,一般对于这种行为同样也会构成犯罪。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里说的法定最高刑不是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的刑,例如,一个犯罪嫌疑人犯了故意杀人罪,综合他的各种犯罪情节,他可能会被判18年有期徒刑,但是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所以要经过20年,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没有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况下,经过20年后,就不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了,但是如果案发后,有人报警,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无论逃亡多少年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这里说的法定最高刑是犯罪嫌疑人所犯罪名的法定最高刑。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依据我国《宪法》规定,经特赦的罪犯,他人不得就原犯罪事实再予追究刑事责任。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受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也就是“不告不理”案例,有一些犯罪事实已经达到判刑标准,但由于受害人没有上诉的意愿,因此罪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说: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侵占罪等。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刑事案件里,双方的合意,并不能排除检察院作为公诉机关对犯罪的追诉。简单的说,公民之间是不能对刑事类案件“私了”的。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专设了公诉案件的刑事和解程序,在满足特定罪名与刑罚的条件下,被追诉人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并能够达成谅解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属于刑事责任的形式都有哪些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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