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了在征收土地及房屋时,需要确认征收审批手续的合法性,并依据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和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确定补偿标准。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落实到位征收补偿款,方可动土施工。
首先,我们需要确认征收审批手续的合法性。因为征收批准时间的先后顺序会直接影响到补偿标准的确定。
2、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3、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房屋征收批准时间对补偿标准的影响
房屋征收批准时间对补偿标准的影响是非常显著的。根据我国《房屋征收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制定并公布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如果房屋征收批准时间较早,那么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可能尚未公布,此时被征收人可以享有暂时性补偿。相反,如果房屋征收批准时间较晚,那么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可能已经公布,此时被征收人需要尽快进行搬迁。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房屋征收批准时间较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也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此外,如果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较高,那么补偿标准也可能相应提高。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充分保障。因此,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房屋征收批准时间,尽快制定并公布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并在征收决定公告中明确告知被征收人。同时,被征收人应当积极配合房屋征收部门的征收工作,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结语:房屋征收批准时间的先后顺序对补偿标准具有重要影响。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标准应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同时要考虑市场评估值。房屋征收部门应根据批准时间尽快制定并公布补偿标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征收工作,确保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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