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5:16:00 450 人看过

公民发生专利纠纷时,应到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的《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的若干规定》中对人民法院审理管辖权所作的规定。根据该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受理审判的专利纠纷案件包括两大类:一类为专利民事纠纷案件,如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等;另一类为专利行政案件,如不服维持驳回申请复审决定案件、不服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决定案件等。该司法解释第一条明确规定

了专利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

对专利纠纷案件的管辖,该司法解释有两项原则性规定,一是规定专利纠纷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予以受理;二是规定侵犯专利权案件的地域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即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专利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要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享有专利纠纷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为便于当事人掌握人民法院适用管辖的规定,该司法解释对各类侵犯专利权行为的侵权行为地作出了解释。其第5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

根据我国专利法,有权驳回专利的行政机关只能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因此,对其提起的行政诉讼,只能有中级法院管辖,再具体一点,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5: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级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专门人民法院管辖是专属管辖吗
    是的,专属管辖,又叫专门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之间,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类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在审判第一审案件范围上的分工。刑事诉讼的专门管辖分工:现役军人和军内在编职工犯罪的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专属管辖分工: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1、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的案件有管辖权;2、专门法院对其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来源于法律的规定;3、排除其他法院对专门管辖案件的管辖;4、专属管辖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法定性,当事人不能协议排除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
    2023-06-13
    338人看过
  •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吗
    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必要时,上级法院也可以将案件移交下级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移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审判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认为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又称特别管辖,是指专门人民法院与普通人民法院、各类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一类人民法院系统内的第一审审判范围的分工。刑事诉讼特别管辖区划分:现役军人、军人犯罪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专属管辖权的划分: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纠纷提起的
    2023-05-31
    317人看过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仲裁执行案件统一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通知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文号:京高法发[2006]357号市第一、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各区、县人民法院,各铁路运输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以及通过仲裁机构申请财产保全的案件,统一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和各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上述案件,高级法院原则上不得将上述案件指定由基层人民法院执行。此通知下发之前,各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案件,原则上不得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通知所称“仲裁”,包括国内仲裁、涉外仲裁和国际仲裁,但劳动仲裁除外。请各法院接此通知后,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仲裁执行案件的受理和执行工作。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特此通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00六年十月
    2023-06-09
    331人看过
  • 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申诉
    一、县级人民检察院管辖哪些申诉人民检察院受理刑事申诉范围: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县(区)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案件的具体范围:1、不服本院决定的申诉(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包括:(1)不服本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2)不服本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3)不服本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4)不服本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2、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的申诉;3、不服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或裁定的申诉;4、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请求国家刑事赔偿的案件;5、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检察长交办的刑事申诉案件;6、本院认为需要自己复查的其他刑事申诉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细则》第十四条控告申
    2023-06-03
    153人看过
  • 法院将改革民事案件级别管辖
    据人民日报报道,人民法院将改革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中、基层法院一审受案标的额有望适当放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济南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表示,改革民事案件管辖制度,成为法院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中国民事诉讼法,由哪一级法院受理案件,通过案件性质、简繁程度、影响范围三个因素来确定。其中,诉讼标的额是一项重要指标。曹建明说,现行民事案件级别管辖制度在方便群众诉讼等方面,逐渐暴露出一些不足。目前,案件标的额虽大但案情简单的民事案件,有日益增多的趋势。如继续单纯按标的额划分级别管辖,将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另外,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纠纷发生地法院调处矛盾更具优势,以标的额划分级别管辖不利于就地化解纠纷。曹建明说,民事案件再审制度的改革方向,是实现再审事由的法定化、明晰化,并可能规定再审案件一律由上一级法院管辖。这必将对现行民事案件级别管辖产生重大影响。曹建明要求各高级法
    2023-06-11
    468人看过
  • 高级人民法院应依照哪些规定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规定是: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的第一审。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3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第24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够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
    2023-08-12
    433人看过
  • 上级人民法院不能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不能指定的情形没有规定,但是对于可以指定管辖的情形有规定:1、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移送的案件按法律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依法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特殊原因包括法律上的原因(如审判人员全部被申请回避)和事实上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3、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如双方为同属一个地、市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由该地、市的中级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同属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两个人民法院,由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法院及时指定管辖;如双方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协商不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及时指定管辖。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应逐级进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023-06-13
    444人看过
  • 深圳中级法院扩大管辖范围
    据新华社广州1月4日电(记者肖文峰)据广东省高级法院对全省涉外、涉港澳台民商案件的集中管辖的具体部署,从1月2日开始,深圳、惠州、河源三地的涉外、涉港澳台、标的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五类民商事案件的一审,均统一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管辖范围得到扩大。据介绍,符合深圳中院一审管辖的五类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主要包括: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信用证纠纷案;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近年来中国各类涉外、涉港澳台的民商事纠纷大量涌现,案件领域不断拓宽,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实行涉外案件集中管辖,是中国法院为适应加入世贸组织需要,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提高涉外案件审判质量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广东省高院有关负责人称,此举还能有效地克服地方保护主义,确保办案质量和执法尺度的统一。广东省高级法院已指
    2023-06-11
    495人看过
  • 中级法院刑事案件管辖范围
    1、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2、高级人民法院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3、中级人民法院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案件;违法所得没收案件。4、基层人民法院除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以外。一、故意杀人罪属于什么级别故意杀人罪相关刑事诉讼中的级别管辖,指故意杀人犯罪刑事诉讼的一审应当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二、行政诉讼怎么确定管辖呢?行政诉讼的第一审案件一般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较疑难复杂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一般以基层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关或者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全国性的重大复杂行政案件。三、死刑适用条件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即所犯罪行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别严重
    2023-03-11
    265人看过
  • 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破产案件移送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是:1、破产企业经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2、破产企业纳入国家计划调整范围。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破产案件的受理时效是多久受移送法院的破产审判部门应当自收到移送的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受移送法院作出裁定后,应当在五日内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并送交执行法院。申请执行人申请或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裁定书中以该申请执行人为申请人,被执行人为被申请人;被执行人申请或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裁定书中以该被执行人为申请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同意移送破产审查的,双方均为申请人。受移送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的,在此前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破产费用的规定,从债务人财产中随时清偿。执行法院收到受移送法院受理裁定后,应当于七日内将已经扣划到
    2023-08-16
    54人看过
  • 诉讼争议标的额大一定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吗
    一、诉讼争议标的额大一定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吗?诉讼争议标的额大一定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具体还是要看当地的规定,因为各地对诉讼争议标的额的划分标准是不一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二、民事诉讼的流程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
    2023-04-13
    287人看过
  • 下级法院能否将管辖权移交给上级法院
    1、下级法院能否将管辖权移交给上级法院?移交管辖权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不排除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的转移:“人民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移送的人民法院按照《条例》认为移送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移送。“二、移送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基层人民法院请求移送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审理被认为是重大和复杂的或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一审刑事案件,在将案件提交庭长裁决后,专家组应在案件审理期限届满前15天提出书面移交请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移交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中级人民法院对移送不服的,应当向基层人民法院作出不同意的书面决定,基层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同意移交的,应当向基层人
    2023-05-07
    326人看过
  •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尚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指定管辖、案件的移送和管辖权的转移。《行政诉讼法》规定:一旦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与原告户籍地、住所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法院都有权管辖。对行政复议机关的裁决不服,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说来,申请人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8-02
    154人看过
  •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
    行政诉讼法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在每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一个高级人民法院。所以高级人民法院的辖区即是它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区域。在本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应由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行政诉讼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国家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于在审判实践中如何具体适用法律、法令等问题进行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只能是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一审终审。
    2023-06-06
    11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级法院管辖是指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根据中国法律体系,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管辖第一审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当事人上诉、抗诉案件等,其中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等。 在地域管辖方面,中... 更多>

    #中级法院管辖
    相关咨询
    • 管辖权在法院还是在中级人民法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9
      故意杀人案,bai一般是可能判处d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依法一审zhi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如果是情dao节较轻的,由县、区级人民法院审判。《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十条基层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7
      当然可以的啊,有的行政区域有两个中院。哪怕只有一个中院也可以根结具体案情提出管辖异议的吧。
    •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哪些第一审行政案件,哪些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12
      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和海关处理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确认发明专利权的行政案件,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目前也是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所以行政诉讼法规定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海关处理的案件包括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同海关发生纳税争议,对复议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和对海关处罚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海关处理的纳税案件,具有
    • 行政诉讼级别管辖中,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XX院各部门指的是?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6
      国务院各部门包括:外交部国防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国家民委公安部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人民银行审计署、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版权局)体育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旅游局宗教局参事室国管局。
    • 什么法律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案件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11
      我国中级人民法院所应当管辖的民事案件的种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