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依据国际税收惯例及我国税法原则,在我国逐步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是必要的。为此,应强化网络技术,增强追踪功能,最终实现税收电子化;完善电子商务的支付手段;加强电子商务的国际情报交流,协调国际税收关系;提高公民纳税的自觉性。
电子商务目前被定义为交易双方通过INTERNET(国际互联网)进行的商品或劳务的交易。但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国际上就开始了对电子商务的探索性研究。到了80年代中期出现了EDI(电子数据交换)商务,广义的电子商务可以从这时算起。国际上的INTERNET商务始于90年代初期,由于具有高收益、低成本、高效率、范围全球性等特点很快向全世界普及。
1994年5月,中国大陆正式接入INTERNET,其推广速度之快远远超过了历史上任何其它技术。截止至2000年6月30日,我国上网计算机台数达到650万,上网用户人数为1690万。随着INTERNET的迅速普及,电子商务也在我国悄然兴起,并在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得到了较快发展。但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还与发达国家有很大差距,同时存在着技术与应用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据统计,美国去年电子商务营业额已超过5400亿美元,而我国只有约8亿元人民币。从电子商务指数推算的结果来看,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也只有美国的0.23%。另外,在我国访问电子商务网站的客户大约只有1%有购物行为,而国际上的平均比例在5%左右。由此可见,我国的电子商务尚处于起步阶段。
在电子商务处在萌芽状态的今天,探讨对电子商务是否征税以及如何征税等问题具有现实性意义。为此,笔者试对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做一些论述。
一、我国对电子商务征税的困难及必要性
(一)我国对电子商务征税所面临的困难
电子商务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网上信息服务、电子购物与贸易、电子银行与金融服务。其函盖范围之广使税收工作错综复杂,再加上电子商务具有流动性和隐蔽性的特点,极大地加剧了税收的难度。我国对电子商务征税所面临的困难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电子商务国际化带来的税收难题与传统商务活动相比,电子商务打破了时间的束缚和空间的限制,人们可以较自由地通过国际互联网从事跨国商务活动,这无疑增加了获取充足税收证据的难度,同时也会造成一些国与国之间的税收冲突。
首先,跨国电子商务容易导致避税问题。目前,世界各国的税收政策不尽相同,电子商务的兴起给一些企业带来了避税的可乘之机。企业可以利用在免税或低税国的网站轻易避税,给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造成严重的税收流失。
-
我国电子商务运行环境探讨
115人看过
-
关于税收筹划几个相关问题的探讨(二)
319人看过
-
"关于我国逃逸后交强险赔偿问题的探讨"
97人看过
-
关于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探讨
318人看过
-
我国电子商务的逃税问题及对策有哪些
226人看过
-
工资税收问题探讨
150人看过
电子商务税收是指针对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征收的各种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税收政策和税率标准。 电子商务税收是全球范围内出现的一种新型税收形式,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不同国家已经制定了各种不同的税收政策和税率标准... 更多>
-
-
关于电子商务商事合同中的地域管辖问题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191.通常情况下,该条款属于合同格式条款,应符合我国民法典有关合同格式条款的规定。 2.如果提供该格式条款的电商企业已经对该条款进行了符合规定的提示和说明义务,且约定的地域管辖法院符合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则应确认该约定条款的法律效力,并以此作为确定管辖法院的依据。
-
我国电子商务实行税收优惠的政策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1国际上对电子商务不征税将持续二三年的时间,我国应利用这段宝贵时间,抓紧制定、建立我国的对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其中不仅应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还应制定对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高科技产业的优惠政策:(1)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提供电子贸易服务的企业(网络服务商)给予税收优惠,如免征营业税;(2)对以电子商务为载体的新型服务行业,给予供政策优惠,如减免营业税;(3)对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国际
-
关于乌海个体工商户的税收问题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111、营业税:以营业收入额的依照5%计算缴纳。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依城建税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适用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3、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乘以费率3%计算缴纳。有的省份还开征了地方教育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乘以费率1%(或1.5%各省不一样)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个体
-
关于税收代位权的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4(一)税务机关与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税收债权债务关系。即只有拥有合法税收债权的税务机关,才是行使税收代位权的合格主体。债权不合法,法律自然不予以保护。(二)纳税人必须有欠缴国家税款的事实。如果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不存在欠缴税款的事实,就不可能产生税务机关代位行使纳税人的债权的权利。只有欠缴税款才有行使税收代位权的必要。欠缴税款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的或税务机关核定的缴纳期限届满后,仍然没有履行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