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触犯了谁的利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5 04:30:38 54 人看过

先来看看反倾销体系的外围利益群体有哪些。

倾销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国际贸易的高度自由化,贸易的自由化促使了商品的全球流通,市场有需求才会有贸易。消费者需求产品,有国内的生产销售企业供应,国内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国内的经销商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自然而然会寻求其他的货物途径来弥补国内的市场不足。国内的经销商寻求海外产品弥补本国市场,在这个过程中,国内经销商的角色就成了进口商,进口商在反倾销程序中其实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没有进口商促成贸易,根本就谈不上倾销与否。

进口商引进国外的产品到本国市场,受益的除了进口商本身,还有本国的消费者,更直接受益的就是出口国的出口商。这些人都在受益,那么谁的利益受损了呢?很明显是进口商的国内同行业经营者,反倾销程序的作用就是为了保护进口商的国内同行业经营者。

法律是站在公正的角度制衡相关利益的,但是法律往往不是万能的。有些人会利用法律本身的不足来达到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举个简单的例子,上面所说的进口商的国内同行业经营者,被进口商通过倾销行为抢占了市场,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他们属于利益受损方,法律当然要保护他们的利益。但是这种角色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同行业的经营者也可以通过购买国外产品从而转变为进口商,这种角色转变以后,岂不是他自己也变成了反倾销所反的对象了吗?所以事物总是有两面性的。

反倾销,究竟反了谁的利益?进口商与进口国的同行业经营商的利益是可以随着自身角色的转变而发生立场的转变,唯一不变的就只有出口商了。反倾销反了出口商的利益,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进口商的利益会毫发无损吗?当然不是!

反倾销税是由进口商来买单的。进口商缴纳反倾销税,增加了自己的经营成本,他们会把这些经营成本想办法消化掉,途径无非是适当提高国内销售价格,适当压低进口价格。如果反倾销税导致成本过高,无法再经营该产品,进口商同样面临着失去市场。

在反倾销应诉过程中,往往出口商持积极态度,进口商远没有那么积极,进口商不愿意去配合应诉,只想找现成的有低税率的出口商合作。这种做法其实也是对进口商自身的不负责任。试想,如果没有进口商的配合应诉,出口商也会被视为不配合调查而被判高额的统税,根本无法获取低税率。进口商在应诉反倾销过程中是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的,进口商积极配合应诉与不愿配合应诉取得的结果也是截然相反的。

这种案例,我们实际遇到过不止一两个,在同一轮的应诉程序中,有一家企业的进口商应诉非常积极,提供应诉资料非常积极主动,也非常及时,进口商的举手之劳,为出口商取得了良好的低税率。另外一家应诉企业,进口商持抵触情绪,调查所需的基础资料不愿提供,导致了应诉无法进行下去,最终出口商被视为不配合调查,被裁定为统税。

进口商在应诉反倾销过程中有着出口商无法取代的地位及自身优势,他们对涉案产品非常了解,对本国的市场乃至选择替代国都非常有发言权。现在很多应诉案例,都由于得不到进口商的理解和支持而失去了胜诉的机会。任由起诉商一家之词以偏概全,提出了对出口商非常不利的言论,如果有进口商积极参与对抗,相信起诉商的言论会有所顾忌,国外调查当局也不会由于一面之词而混淆了视听。

进口商应该看到,国内同行业提出反倾销,表面针对的是国外的出口商,实质上完全是在叫板进口商,在反倾销的阵营里,进口商的利益跟出口商是一致的,跟国内起诉商是对立的。进口商应该主动发挥自身的优势,配合出口商,甚至可以指定出口商去参与应诉,来保护好自己的贸易渠道。

反倾销,反了进口商的利益,所以进口商不可以再袖手旁观,不可以再事不关己,应该学会主动保护自己,与起诉商正面交锋,只有这样才能有机会保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09: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消费者相关文章
  • 反倾销税纳税人是谁,反倾销税和关税的区别
    反倾销税纳税人是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反倾销税就是一种进口附加税;反倾销税和关税的区别主体现在,概念不同、范围不同、产生的条件不同等方面。一、反倾销税纳税人是谁反倾销税纳税人为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反倾销税这是进口国家对在本国实行倾销的进口商品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目的是抵制外国商品倾销给本国生产和市场带来的严重危害。政府机构对该项产品价格状况及产业受损害的事实与程度进行调查,确认出口国低价倾销时,即征收反倾销税。政府机构认为必要时,在调查期间,还可先对该项商品进口暂时收取相当于税额的保证金。二、反倾销税和关税的区别反倾销税和关税有区别如下:1.两者的概念不同,反倾销税是指是对外国的倾销商品,在征收正常进口关税的同时,附加征收的一种关税;而关税则是指一国海关根据该国法律规定,对通过其关境的进出口货物课征的一种税收;2.两者的范围不同,反倾销税的范围明显比关税的范围小,关税包括反倾
    2022-07-18
    380人看过
  • 被倾销有利益损失,谁可以提诉讼?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些进口商受利益驱动,低价倾销商品,严重影响进口国的市场。要是在进口商品的倾销中有利益损失的,损失较大的,那么可以就此提起反倾销诉讼。因为进口商品的倾销行为可能损害不止一家国内企业的利益,所以受有利益损失的商家就不知道谁可以提诉讼。事实上,区别于其他诉讼,反倾销诉讼的提起主体具有特殊性。反倾销诉讼并不是任何一个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团体都能够向国家的反倾销主管机构提起的。只有遭受倾销的行业或某国反倾销的主管机构才有资格提起反倾销诉讼。例如,美国,只有反倾销的主管机构和遭受倾销的同类产品的生产商或批发商、工会或行业协会才能提起反倾销诉讼。另外,在确定了诉讼主体之后,要按下面的步骤走反倾销调查的程序:1、提出反倾销调查反倾销调查可以由一个受倾销影响的国内产业或受倾销影响的国内产业代表,向有关当局以书面申请提起反倾销调查,也可以由有关当局决定进行反倾销调查。2、得到初步裁决在《
    2023-04-30
    80人看过
  • 反倾销申诉由谁发起
    反倾销申诉
    中国政府受理反倾销申诉的部门是商务部。按照《反倾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申请反倾销调查,申请人应将反倾销申请书向商务部提交,由商务部对申请书及所附的证据进行审查,决定立案调查或者不立案调查。审查的目的是,审查申请书中所提高的证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确定是否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立案调查是正当的(《WTO反倾销协议》第5条第3款)。商务部可以自主决定反倾销调查。在特殊情形下,商务部没有收到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但有充分证据认为存在倾销和损害以及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可以决定立案调查。但是,根据西方国家反倾销的实践,政府自行发起调查的情况是罕见的,对于证据的要求更为严格。从《WTO反倾销协议》第5条第5款的规定可以看出,自主立案调查是一种在特殊情况下采取的特殊的措施。政府当局只有在
    2024-09-03
    252人看过
  • 中国皮鞋延征反倾销税损害多方利益
    经过一番波折之后,欧盟22日最终决定将针对中国产皮鞋的反倾销税再延征15个月。业内人士表示,欧盟继续作出了缺乏事实和法理依据的错误决定,它不仅打击了中国境内内外资制鞋业的对欧出口能力,同时损害了欧洲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对中欧整体贸易关系的影响亦十分消极。欧盟成员国环境部长22日未经讨论就以简单多数通过了延征中国皮鞋反倾销税的决定,明年1月3日起生效。为了保护一些南欧制鞋企业的利益,欧盟从2006年10月7日起正式对产自中国的皮鞋征收反倾销税,税率最高为16.5%。由于这起案件在欧盟内部引起了很大分歧,欧盟成员国最终将征收反倾销税的期限由通常的5年缩减为2年。2008年10月,欧盟委员会不顾大部分成员国的反对,决定对中国皮鞋反倾销案展开期满复审,以决定是否延长反倾销措施。复审期间,原反倾销措施依然适用。中国皮革协会皮鞋旅游鞋专业委员会主任卫亚非表示,自欧盟2006年起征收反倾销税以来,该反倾销
    2023-06-05
    277人看过
  • 我国反倾销案例中有关公共利益问题
    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反倾销条例》,其中规定第一款规定:“商务部认为出口经营商做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规定规定:“终裁决定确定倾销成立,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可以征收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应当符合公共利益。”据此,《反倾销条例》增设了公共利益条款。实施反倾销措施会涉及国内申诉产业、上下游产品生产商及消费者等各方利益,为了维护社会的整体福利,这些矛盾利益方之间应当达到一种平衡。同时,在反倾销措施泛化和升级从而其合理性受到质疑的国际社会里,以公共利益条款来平衡国与国之间的经贸关系甚至政治关系,已成为一个颇具吸引力的工具。我国反倾销案例中有关公共利益问题的概况从现有案例的整体来看,在做出肯定性终裁的情况下,一般全部依据确定的倾销幅度征收反倾销税,基本不考虑公共利益评价。截至,我国发起的46起反倾销调查中
    2023-12-20
    277人看过
  • 纺织品反倾销第一案:国家利益的民间抉择
    本报从浙江省外经贸厅获悉,从2002年到2007年底,浙江省共有4000余家企业遭遇国外提起的反倾销案件159起,直接涉案金额近23亿美元,反倾销总涉案数和涉案总金额均占全国的四成以上。在众多洋官司的历练中,本土企业留下了一些顽强抗争的典型案例。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当属2005年发生的中美纺织品反倾销第一案。提及这场反倾销,浙江省外经贸厅公平贸易局局长张勇记忆犹新。他说,从2002年至2004年,外贸大省浙江已遭遇18个国家提起的反倾销、反补贴等案件116起,涉案金额28.22亿美元,分别占全国的三分之一和四分之一。画布反倾销:投石问路2005年3月起,美国TaraMa-terials公司分别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申诉,要求对来自中国的艺术画布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5月1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初裁认定来自中国的艺术画布造成了美国产业的损害,并立即启动倾销调查。此案涉及国内20多
    2023-06-05
    41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触发反倾销调查?
    反倾销是一种国际贸易救济措施,必须满足三个基本条件: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确定倾销对国内行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或障碍,或者对国内相关行业的建立造成实质性的阻碍,以及确定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当这三个条件都满足时,才能出现国际反倾销。反倾销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首先,需要确定是否存在倾销的事实;其次,需要确定这种倾销是否对国内行业造成实质性的损害或障碍,或者对国内相关行业的建立造成实质性的阻碍;最后,需要确定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倾销存在;损害存在;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这三个条件都满足了,就会出现国际反倾销。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反倾销?反倾销是一种贸易救济措施,用于防止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倾销。判断是否构成反倾销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倾销商品的价格、进口商品的价格、国内市场的价格和国内产业的生产能力。同时,还需要考虑国内产业是否有能力自主生产相关商品,以及相关产业是否受到
    2023-08-28
    360人看过
  • 谁可以申请反倾销调查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反倾销条例》第十三条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以下统称申请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部提出反倾销调查的书面申请。第十四条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申请人的名称、地址及有关情况;(二)对申请调查的进口产品的完整说明,包括产品名称、所涉及的出口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已知的出口经营者或者生产者、产品在出口国(地区)或者原产国(地区)国内市场消费时的价格信息、出口价格信息等;(三)对国内同类产品生产的数量和价值的说明;(四)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数量和价格对国内产业的影响;(五)申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被认定倾销,怎么确定倾销幅度按规定,认定是倾销的话,首先就得满足下面的要件:1、同类产品,在价格比较时要考虑质量等方面的差异
    2023-04-29
    460人看过
  • 意大利反对欧盟反倾销提案
    意大利国际贸易与欧盟事务部长博尼诺28日称,意大利反对欧盟贸易专员曼德尔森提出的修改欧盟反倾销法的提案。综合外电11月28日报道,意大利国际贸易与欧盟事务部长博尼诺(EmmaBonino)28日称,意大利反对欧盟贸易专员曼德尔森提出的修改欧盟反倾销法的提案。博尼诺在罗马举行商业集团记者会上称,有必要加大反倾销程序的自由度和透明度。曼德尔森在与产业和劳动组织磋商后10月份内部提出修改提议。欧盟委员会采纳该提案的日期是12月5日,但这是被推迟后日期。然而据知情人士称,欧盟可能会在1月份采用该措施。据知情人士称,意大利、法国、德国、西班牙和波兰已致信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ManelBarroso),反对提案中的部分修改条款。博尼诺称,意大利总理普罗迪(RomanoProdi)已致信巴罗佐。修改草案中很多地方具有争议,如增大系统透明度的规定存在冲突,加快和加重对欺诈的处罚。但其他修改条款引发热烈讨
    2023-06-12
    116人看过
  • 紧急避险触犯到了别人的利益犯法吗
    紧急避险具备以下几大特性:首先,其行动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共利益及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受紧迫的危险之侵害;其次,在客观事实方面,它必须面临正在发生的现实危险;再次,根据法律程序,这类行动是基于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进行的;同时,避险措施本身亦必须遵循适度原则,不能超越必要性的界限并引发不应出现的损害;最后,紧急避险所针对的目标必须是非责任方的第三人。《刑法》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2024-05-07
    352人看过
  • 欧盟反倾销公共利益评价标准及其应用
    关键词:反倾销公共利益欧盟-加拿大根据GATT/WTO规则,如果倾销产品对进口国的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进口国可以对进口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为了平衡进口国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一些WTO成员在反倾销程序中引入了公共利益评估,其中欧盟和加拿大的做法具有典型意义。本文对欧盟与加拿大的反倾销公共利益评价标准及其实施情况进行了调查和比较,并提出了对我国的启示欧盟反倾销公共利益的评价标准和适用欧盟将反倾销公共利益称为共同体利益,其反倾销法第21条明确规定了社会利益。根据本条规定,社会利益是否需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应在评估各方整体利益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包括国内产业、用户和消费者的利益。应特别考虑消除有害倾销的贸易扭曲效应和恢复有效竞争的必要性。根据《欧盟反倾销法》第21条的规定以及欧盟反倾销机构在反倾销实践中对公共利益的解释,公共利益评估主要考虑以下因素:(I)社区产业利益社区产业是反倾销措施的保护对象,社区
    2023-05-07
    123人看过
  • 反倾销反对论
    1)比较优势理论对部分反倾销进行否定。大卫李嘉图和约翰穆勒等国际经济学家提出各国根据其各自资源和技术等对各种产品的生产成本不同,故产品价值便不同,一国利用自己比较优势高生产的产品卖到比较优势低的外国市场上,虽然低于销售国同类产品价格,但不应该被判定为倾销,因为这与全球资源配置紧密相关,并非人为地恶意地造成的损害。这种理论对倾销的判定标准定得比较严格。?(2)自由贸易论观点持有者认为国际贸易的最好状态便是实现市场自由化,反倾销必然体现了各国的贸易保护思想,不利于开放市场和增强市场流通性,反而限制了商品、技术、服务的流动和发展,从而影响了世界贸易乃至世界经济发展的进程。这种观点不仅站在各国利益的立场上,更大程度上是站在全球利益的立场上。
    2023-06-05
    413人看过
  • 反倾销的产生
    价格歧视
    倾销被认为是一种扭曲正常竞争机制价格体系,违背公平竞争准则的价格歧视,其会严重损害进口国内与之竞争的产业部门,也会扰乱正常的国际贸易秩序。因此,反倾销(Anti-dmping)应运而生,它是指进口国政府通过征收特别税及其他措施来抵消倾销商品对本国产业所造成的损害。在《1947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第6条就有关于反倾销的规定,1979年的东京回合中又形成了《反倾销守则》。在乌拉圭回合的谈判中,反倾销问题是主要议题之一,最后达成了《关于执行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一旦一国进入另一国市场的产品符合其规定的3个条件,进口国便可以采取反倾销措施对倾销产品征收不超过该产品倾销幅度的反倾销税。
    2023-06-05
    237人看过
  • 对倾销和反倾销的基本认识
    (一)倾销的特征关于执行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的协议规定,如果在正常的贸易过程中,一项产品从一国出口到另一国,该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在其本国内消费的相同产品的可比价格,也即以低于其正常的价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渠道,则该产品将被认为是倾销。通过对这一概念的分析,我们可以归纳出倾销的若干特征:1.倾销是一种低价销售产品的行为。这种低价是相对于正常价值而言的,通过这种低价倾销的方式,出口国可以快速占领进口国市场份额,获取高额利润。同时,进口国的相关工业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2.倾销是一种人为的低价销售行为。倾销是由出口商根据不同的市场特点、供求关系而自己强行压低其产品在另一国市场上销售价格的措施。倾销产品的价格不能客观地反映经济价值,从而,它很可能扰乱进口国的市场经济秩序。3.倾销的目的和动机具有多样性。对于企业的倾销行为而言,有的是为了销售过剩产品;有的是为了赚取外汇;但最多的是为了争夺国外
    2023-06-05
    28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消费者
    词条

    消费者应当是公民为生活目的而进行的消费,如果消费的目的是用于生产,则不属于消费者范畴。 国家对消费者给予了特别的保护,体现在法律规范上,即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站在消费者的立场上,对经营者的活动进行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偏重其义务规范,对消费者偏重... 更多>

    #消费者
    相关咨询
    • 怎么提起反倾销调查维护企业的利益?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7
      根据《反倾销调查立案暂时规则》的条例,企业发起反倾销调查应遵循以下程序以及准备以下材料: 第十条反倾销调查申请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书应载明正式请求外经贸部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意思表示,并由申请人或其合法授权人盖章或签字。 第十一条反倾销调查申请应包括下列内容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 (一)申请人的有关情况; (二)申请调查进口产品的已知生产商、出口商、进口商; (三)申请调查进口产品、国内同类产品的
    • 倾销和反倾销的特征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11
      倾销,指的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没有对倾销作直接而具体的规定,中国《价格法》第40条第1款规定,有低价倾销行为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责令改正、没
    • 反倾销调查由谁提起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4
      反倾销调查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提起:一是由利害关系人向国际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对某种商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二是由商务部自行发动反倾销调查。但在实际上几乎所有反倾销调查都由利害关系人提起的。利害关系人包括涉及被调查产品的外国制造商、出口商或美国进口商及生产相同产品的外国政府等,但主要是指美国生产或销售相同产品的制造商、生产者、批发商、工会和贸易协会等。
    • 反倾销诉讼的提起主体是谁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04
      事实上,区别于其他诉讼,反倾销诉讼的提起主体具有特殊性。反倾销诉讼并不是任何一个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团体都能够向国家的反倾销主管机构提起的。只有遭受倾销的行业或某国反倾销的主管机构才有资格提起反倾销诉讼。例如,美国,只有反倾销的主管机构和遭受倾销的同类产品的生产商或批发商、工会或行业协会才能提起反倾销诉讼。
    • 反倾销与倾销什么关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8
      倾销,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出口经营者以低于国内市场正常或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格向另一国市场销售其产品的行为,目的在于击败竞争对手,夺取市场,并因此给进口国相同或类似产品的生产商及产业带来损害。反倾销,是指一国(进口国)针对他国对本国的倾销行为所采取的对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