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安置住房的条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1:02:38 456 人看过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预期违约的认定条件

1、一方当事人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只有当事人一方预见到另一方当事人没有能力履约或不履行合同的情形,使他的期待债权将得不到实现时,才可能构成默示毁约。

2、一方当事人的预见须是合理的,有确切证据的。由于默示毁约中毁约人并未明确告知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即将届至的合同义务,所以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预期违约须有确切的证据。

3、必须能预见到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如只能预见对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合同的次要义务,不会构成根本性违约,由于并未使当事人一方的合同目的落空,其借助合同可取得的期待利益并未受重大影响,故也不构成预期违约。

4、一方当事人的预见必须在合同成立生效以后,合同履行期届至以前,否则即为实际违约。

5、对方须无明确地表示将来不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为明示毁约。

合同在签订后,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对于一方存在违约的也应当追究违约责任,另外对于违约的种类也分为预期违约的情况,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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