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提存的效力是怎么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8:01:57 424 人看过

一、合同提存的效力是怎么的?

合同提存的效力是: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时效为不变期间)不行使则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二、合同的提存原因是什么

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法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4.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一时难以履行债务;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中提存需要什么资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

2.债之依据,如合同书、欠债凭证、司法文书等;

3.如是债权人拒绝受领或查找不到债权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如要求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电函、通知等;

4.提存受领人的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5.交付提存物。提存的货币可采用转账、汇款方式交付,对不易移动的提存物应提供其名称、种类、数量等情况的清单;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材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3日 18: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提存相关文章
  • 存在合同解除的前提是有效合同吗?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不一定是有效合同。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不代表必然有效。解除是合同之债终止的事由之一,解除的前提须是合同已经生效,双方已经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可以约定解除,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解除。一、两份合同签字就有效吗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不是一回事.根本区别是:成立的合同不一定有效,而有效的合同必然已经成立.换句话说:合同有效是以合同成立为前提的.仅成立而没有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二、《民法典》终止合同的条款有哪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
    2023-06-20
    217人看过
  • 法院提存的裁定的效力
    法律综合知识
    一、法院提存的裁定的效力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一方面指由债权人承担因不可抗力、标的物自身性质而产生的毁损、灭失的后果;另一方面指由债权人负责对造成标的物毁损灭失责任的第三人或者提存保管人索赔。标的物的孳息,指由标的物产生的收益。法定孳息指依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比如金钱所产生的利息,有价证券产生的股息、红利。债权人作为提存物的所有者,对提存物享有收益的权利,因此,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包括:公
    2023-02-20
    143人看过
  • 一般这个合同提存有何效力
    一、合同提存有何效力(一)提存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1)提存仅发生对于债权人请求的抗辩,在提存人丧失提存物之取回权时,其债权才溯及于提存时消灭。(2)因提存而债权当然消灭。(3)提存只能因合法原因并经法定程序进行,因此,在提存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之关系终止。债务人不再负担该债务,不再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毁损的风险责任。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提存之债从提存之日即告清偿。”在担保提存中,根据合同的约定,担保人可将担保物(金)提交到法定的提存机构,以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待条件成就时,提存机构根据双方的约定,将担保物交付债权人或退还担保人。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具有保证债物履行和替代其他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二)债权人与公证处之间的效力。办理提存公证之后,在债权人与公证处之间形成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独立享有提存公证所设立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债权人有权在
    2023-03-28
    358人看过
  • 提存的效力体现在哪
    提存涉及债务人、提存机关和债权人三方之间的关系,也就必然会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提存机关之间以及提存机关与债权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一)债务人与债权人关于提存在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效力,各国立法及学理上的观点不尽相同。《法国民法典》、《日本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和中国台湾地区“民法”规定,提存使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理论上称为“债务消灭说”。德国民法认为,提存仅发生对债权人请求的抗辩,只有在债务人丧失提存物的取回权时,其债务才溯及提存时消灭,理论上称为“抗辩权发生说”,如《德国民法典》第379条规定:“取回权未消灭时,债务人得要求债权人就提存物取得清偿”,第378条规定:“提存物的取回权已消灭时,与在提存期间向债权人履行给付一样,债务人因提存免除其债务。”中国民法理论通常认为,提存须有合法原因,亦即提存应合法有效,否则不发生提存效力,故应认为债的关系自提存时消
    2023-03-03
    301人看过
  • 关于提存效力的规定
    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后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提存视为标的物的交付,因此,自提存之日起,提存物的所有权转移,债权人作为提存标的物的所有者,该标的物上的权利由其享有,义务和风险由其承担。标的物提存后,因不可抗力、标的物的自然变化、第三人的原因或者提存人保管不当,都可能引起标的物的毁坏、损失、甚至标的物不复存在。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一方面指由债权人承担因不可抗力、标的物自身性质而产生的毁损、灭失的后果;另一方面指由债权人负责对造成标的物毁损灭失责任的第三人或者提存保管人索赔。标的物的孳息,指由标的物产生的收益。法定孳息指依法律关系产生的收益,比如金钱所产生的利息,有价证券产生的股息、红利。债权人作为提存物的所有者,对提存物享有收益的权利,因此,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包括:公告费、邮费、保管费、评估
    2023-06-09
    391人看过
  • 提存及清偿提存产生的法律效力,及提存受领人是谁
    一、提存及清偿提存产生的法律效力提存及清偿提存产生的法律效力如下:1.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消灭,债权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合同。此为清偿提存主要法律效力之所在。2.标的物提存后,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但债权人下落不明的除外。3.提存人不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二、提存受领人是谁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交付合同标的物的债务人为提存人;债权人为提存领受人;交付的标的物为提存物;由国家设立并保管提存物的机关为提存机关。提存制度的建立,使债务人及时了结债务关系,避免产生延迟履行的新债务,有利于保护债务人的利益。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三、提存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满足下列提存的条件的
    2023-05-06
    137人看过
  • 非法转租合同的效力是否存在
    转租行为如果是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是合法的;如果擅自转租的,一般是违法的,但是出租人知情,在六个月内未表示异议的除外。非法转租合同的效力为,无效。如果承租人非法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一、租房没有经过房东同意可以转租吗租的房子没有经过房东同意不可以转租。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权。但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二次转租房屋如何签合同二次转租房屋要取得出租人的同意,承租人才能与他人协商一致签合同。转租合同的内容可包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房屋的名称、位置、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维修条款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如承租人拖欠出租人租金的,那么承租人就不能转租承租的房屋;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3、预租的商品房。另外,中未
    2023-06-29
    227人看过
  • 债务人提存标的物的效力
    债权、债务关系的标的物一经提存就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种法律效力表现在:(一)从标的物交付有关机关提存之日起,债务人与原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即债务人免除了继续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只能向提存物的保管人提出给付的请求,不得再向原债务人提出。(二)从标的物交付有关机关提存之间起,标的物灭失毁损风险由债权人承担,原债务人不再承担此项义务。(三)从标的物交付提存之日起,债权人应负责支付提存人的保管费,如果标的物已经拍卖,债权人还要负责支付拍卖费。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不仅意味着债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债务,而且也意味着债权人在债务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时,应当接受、领取该债务的标的物。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标的物,债务人就难以履行债务。因此,在债务人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无正当理由却不予受领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在我国,目前的提存部门为公证机关。债务人
    2023-08-17
    369人看过
  • 怎样的合同效力是无效的?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无效合同类型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双方以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范及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4-05-06
    262人看过
  • 合同的效力存在哪些方面
    合同效力的认定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或其他情形。合同有效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合同无效是指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对合同当事人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情形;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有效还欠缺某些要素,还没有完全生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效力情形。一、未成年子女与非成年人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未成年子女自己签订的购房合同效力存在以下情形: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签购房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签购房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才生效;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签购房合同是无效的。法律其他规定等。二、什么叫效力待定?效力待定指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
    2023-02-19
    278人看过
  • 存在存在的房产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以其是否满足下列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一、顶名买房合同有效吗顶名买房合同无效。有效的合同规定是: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如果具有以下情形,即可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意思表示不真实;3、内容违反法律规定;4、违背公序良俗;5、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
    2023-03-29
    83人看过
  • 合同效力是否存续:关于合同无效的判定依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属于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一般属于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只有在损害了国家利益时,才属于无效合同。(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另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a)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
    2023-07-12
    253人看过
  • 提存的情形及法律效力
    1、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的情形(1)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相关链接】抵押期间,抵押人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通知义务(后合同义务)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3、提存的法律效力(1)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2)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3)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而非原债务人)所有。【解释】5年期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相关链接】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2023-06-09
    275人看过
  • 提存对债权人效力都是怎样的规定
    一、提存对债权人效力都是怎样的规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受领货物的情况下,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提存要符合以下要件:1、须有可以提存的合法原因。2、须经法定程序。3、提存的主体与客体适当。《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七条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依法可以提存货物。二、代位权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是怎样的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行使;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不足清偿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不足部分,债权人无权要求第三人清偿,只能另行起诉债务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
    2024-02-02
    13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提存,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 更多>

    #合同提存
    相关咨询
    • 提存的意思是什么, 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 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提存是担保的一种特定形式。根据合同的约定,担保人可将担保物(金)提交到法定的提存机关,以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待条件成就时,提存机关根据双方的约定,将担保物交付债权人或退还担保人。自提存之日起,视为债务人履行了给付义务,提存物及风险责任转归债权人。以担保为目的的提存具有保证债物履行和替代其它担保形式的法律效力。《提存公证规则》第二条,提存公证是公证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人的
    • 实际上的提存合同效力是怎样的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5
      1、自提存有效成立时起,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有效的提存,即视为债务人履行了债务。 2、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3、债权人享有随时领取提存物的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有法定的除斥期间。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4、对债权人领受权的限制: 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
    • 合同提存有何效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27
      (一)提存在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 (1)提存仅发生对于债权人请求的抗辩,在提存人丧失提存物之取回权时,其债权才溯及于提存时消灭。 (2)因提存而债权当然消灭。 (3)在提存后,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之关系终止。债务人不再负担该债务,不再承担标的物意外灭失毁损的风险责任。 (二)债权人与公证处之间的效力。办理提存公证之后,在债权人与公证处之间形成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人独立享有提存公证所设
    • 合同到期后,债权人可以要求提存吗?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是怎样的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所谓提存是指由于合同权利人的关系,义务人无法向其交付标的物时,义务人将标的物提交给提存机关而使合同终止的一种法律行为。提存是保护债务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制度。合同到期后,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或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无法履行等,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就可以通过提存的方式来免除自己对标的物承担的保管责任,避免承担意外损失的风险。自提存之日起,不论债权人是否提
    • 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01
      提存的效力有.提存人或者得为清偿的人将债的标的物提存后,不论债权人受领与否,依法均发生债务消灭的效力。提存人依法将标的物交于提存机关,在二者之间即产生公法上的法律关系。提存机关依照法律规定,负有保管提存物的义务。关于提存的效力是怎样的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