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解释》第49条修正无效法律行为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2:13:05
441 人看过
依我国民法原理,无效法律行为绝对无效。票据背书行为本质上为单方法律行为。背书时,须在票据上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否则该行为无效。而《票据纠纷解释》49条规定,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效力。被背书人补记被背书人名称,使得原本无效的空白背书行为获得了补正法律效力的可能性,恢复为有效的法律行为。
德国法中,无效法律行为的效力也可补正。其补正的解释是当事人在无效理由消灭后可重新做出法律行为。《票据纠纷解释》49条规定被背书人通过补记空白背书可以直接使得原本无效的背书行为有效,无需做出一个新的行为来代替原本无效的法律行为。德国法的无效法律行为补正原则上是不具有溯及力的。从《票据纠纷解释》精神看,持票人补记意在恢复背书行为效力,使得背书具有连续性,经补正之后的背书行为似当具有溯及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票据行为无效票据是否有效
360人看过
-
票据无效票据行为是否有效
77人看过
-
刑法修正案九法律解释
58人看过
-
票据行为无效票据是否有效吗
265人看过
-
出票行为无效票据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
405人看过
-
出票行为无效票据是否有效
17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票据纠纷
词条
票据纠纷分为票据权利纠纷和非票据权利纠纷。票据追索权纠纷是两大类票据权利纠纷之一,另一类票据权利纠纷是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因票据权利纠纷提起的诉讼,依法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上未载明... 更多>
#票据纠纷
最新文章
#票据纠纷
相关咨询
-
行政行为无效法律依据都有什么解释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8⑴该无效行政行为自始地、当然地不发生法律拘束力和执行力⑵相对人不受其拘束,可自行决定不履行其所设定义务⑶行政机关也不得予以执行。⑷起诉没有时效限制。
-
票据法司法解释第49条具体内容是什么?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2依照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票据纠纷的司法解释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6票据纠纷司法解释为了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公正、及时审理票据纠纷案件,保护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根据票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现对人民法院审理票据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规定。
-
强制交易行为认定纠纷司法解释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31强迫交易罪是指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8)》第二百二十六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罚款:(1)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