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1:12:27 317 人看过

在《民法典合同编》中规定,对于没有约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应当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的时间内;如果约定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一时间届满的,则应当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

一、民法典保证合同需要约定合同期限吗?

保证合同是否要约定合同期限由保证人和债权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约定合同期限。根据法律规定,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附条件合同的保证期间

附条件合同的保证期间认定方式是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主合同到期后还能签担保合同吗

主合同到期后还能签订担保合同,担保人可以与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6个月内,签订新的担保合同,此时,担保人需要对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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