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和政策,农村村民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建住宅,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应当先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提出设立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18条前段)。实际操作中,是户主以其名义撰写申请书。
1、申请人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对宅基地使用权申请予以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准予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
(1)申请人必须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申请人及其所在农户存在着合理的住宅需求。例如,申请人已经分家另过,其新家庭四口人需要独立的住宅一处。
(3)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事由。例如,申请人曾经拥有过宅基地,但为获取钱款而将其住宅卖与他人,依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4款的规定,该申请人无权再获得宅基地。再如,申请宅基地的位置和面积等不违反我国现行法的规定。
2、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18条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审批程序办理:
(1)需要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县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划拨土地(第1款第1项)。
(2)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根据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批准(第1款第2项)。回原籍村庄、集镇落户的职工、退伍军人和离休、退休干部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依照本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第3款)。
一、农村宅基地还林还有使用权吗
农村宅基地退出还林的,当事人就丧失宅基地使用权,当事人可以再申请使用其他的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的灭失和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
什么是宅基地使用权,如何确认宅基地使用权
110人看过
-
如何规范确认宅基地使用权主体?
469人看过
-
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由谁确定
428人看过
-
房屋拆除后,如何确认宅基地的使用权
335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什么情形不予确认
206人看过
-
宅基地使用权确权是否有使用年限
296人看过
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占有和使用,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以供居住的用益物权。 宅基地... 更多>
-
农村宅基地怎么确权农村宅基地确权条件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12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
-
国家确认老宅基地的条件河北在线咨询 2023-02-22《农村土地承包法》28条规定,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应当用于调整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如果是依法合规承包给了新增人口,应当按家庭承包方式确地确权到户,并颁发给承包经营权证书;如果在农户已取得的二轮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书上又出现了机动地的情形,这些机动地不能确权登记给原承包户,应依法依规用于调整土地或分配给新增人口,并确地确权到户,颁发证书。
-
房屋拆除后如何确认宅基地使用权?江西在线咨询 2023-12-14如果农民因搬迁到别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拆除原有房屋,则不能再享有原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房屋拆除的原因不同,原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也不一致。在农村,房屋拆除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二是因搬迁而拆除房屋。三是因国家征收集体土地而拆除房屋。具体而言: (1)如果农民因建新房而拆除旧房的,其不需要再重新申请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就可以在拆除旧房后的原有宅基
-
2022年宅基地确权如何使用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31、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改建、翻建的,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2、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中共中央、
-
在土地确权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体要如何确认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2宅基地使用权应该按照当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依法确认给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的农民,因地质灾害防治、新农村建设、移民安置等集中迁建,在符合当地规划的前提下,经本农民集体大多数成员同意并经有权机关批准异地建房的,可按规定确权登记发证。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农民集体成员、非本农民集体成员的农村或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农村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在《集体土地使用证》记事栏应注记“该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