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责任一共包含了哪些具体的内容
行政责任一共包含了具体的内容为:
1.根据行政责任主体的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责任和国家公务员责任;
2.根据行政责任的范围,可分为内部行政责任和外部行政责任,内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外部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承担的行政责任;
3.根据行政责任的承担方式,可分为补救行政责任和惩罚行政责任,补救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对因行政违法而受到损害的行政相对人进行补救的责任方式;惩罚性行政责任是指行政违法主体因其行政违法而必须接受惩罚的责任方式;
4.根据行政责任的具体内容,可分为精神处罚、财产处罚和身份处罚。
二、行政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1.客观上存在行政违法行为。
2.主体上行政责任主体具有行政责任能力。
3.主观方面行政主体对违法行为存在主观过错。
4.行政责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由于违反行政法律义务构成行政违法而应当依法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通报批评;
(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三、追究行政责任时效有多久
追究行政责任时效有2年时间。行政处罚追责时效,是指行政机关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违法行为已经超过追责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n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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